关于军转干部随配偶户口转业到武汉的政策咨询

咨询信息
信件标题 关于军转干部随配偶户口转业到武汉的政策咨询
来信人 手机用户-175832433409****
来信时间 2025-10-31 11:42:48
来信内容

我和家属均是荆州籍,家属在武汉上学,毕业后在武汉工作,17年我们结婚后在江夏买房,22年家属办理了因大学毕业落户在江夏。我本人一直在外省服役,今年计划转业至武汉,想问下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吗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江夏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回复时间 2025-11-14 09:17:37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告如下: 

经江夏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您的户籍地在湖北荆州,2009年12月从荆州应征入伍,准备转业回地方,想咨询易地安置相关问题。根据政策规定,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1)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2)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3) 其它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经您描述,符合现行政策(2)的情况,可以在江夏转业安置,根据政策规定,到时需审核您的档案资料、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等相关信息。 

11月7日,工作人员通过81810290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经办单位:江夏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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