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园林和林业局联合江夏法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22-06-02 14:51   文章来源:江夏区园林和林业局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2022年6月1日,我国首部专门针对湿地保护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将正式施行。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精神和指示,营造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区园林和林业局组织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中心党支部与江夏法院刑庭党支部,于5月30日在江夏区安山湿地公园开展以“依法保护湿地,守护‘地球之肾’”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湿地是重要的自然资源,被誉为“地球之肾”。江夏区拥有一个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三个国家级、省级湿地公园,湿地面积共达56.26万亩。其中安山国家湿地公园以湖泊湿地为主,同时分布有部分的沼泽湿地,湿地率为77.53%,目前已发现分布有国家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种,国家II级重点保护植物4种,国家I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1种,湖北省级保护野生动物51种。

   活动现场,江夏法院第三支部党员与区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中心党员一起重温入党誓词。在座谈环节,围绕湿地保护,区园林和林业局总工程师张华与江夏法院刑庭李小祥法官,共同带领党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交流了湿地保护工作。

  湿地保护中心工作人员联合法院干警深入田间地头,向当地群众发放环境资源与湿地保护宣传手册,当面解读《湿地保护法》相关内容,并结合办理的生态环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向群众普及环境资源保护法规。

     这次主题党日活动,既是一次践行初心使命、强化政治思想教育的精神洗礼,也是围绕主责主业、创新活动形式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党员干部在亲身体验感悟中,进一步增强保护环境的责任感、使命感,营造了浓厚氛围,达到了聚心、聚智、聚力的效果,党组织生活更活泼、更接地气,激发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生机和活力,激励了全体党员在新的“更高”起点上,发扬“一茬接着一茬干”的拼搏精神,共同融入司法事业,努力谋求新发展、形成共推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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