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金口街道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发布日期:2018-01-26 16:59   文章来源:江夏区人民政府

江夏区人民政府金口街道办事处

2018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江夏区人民政府金口街道办事处基本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部门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第二部分 江夏区人民政府金口街道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部门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江夏区人民政府金口街道办事处2018年部门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夏区人民政府金口街道办事处基本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群众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

(二)协调、指导抓好街道经济工作,促进街道经济发展。

(三)指导、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加强社区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加强社区服务建设,做好有关社会保障工作。

(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治安防范工作,保护残疾人、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五)抓好街道爱国卫生、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美化、绿化、净化城市环境。

  (六)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七)向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访事项。

  (八)办理区级政府交办的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江夏区人民政府金口街道办事处2018年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本级机关,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江夏区人民政府金口街道办事处总编制人数45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事业编制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X人)。在职实有人数43人,其中:行政在职43人,事业在职X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X人)。

离退休人员5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2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一)办公用房情况

办公地址:金口街金湖大道特1号,办公用房面积1907平方米,产权系江夏区政府所有。采用分散式普通电力空调采暖制冷,大楼日常保洁聘请专人负责。

(二)交通工具情况

共有公务用车编制1辆,实有1辆,其中:小汽车1辆。

(三)办公自动化情况

金口街道办事处共有通用设备97台,其中:电脑72台,复印机、打印机25台。

部门法定代表人: 况伟  ;财务负责人:杨振东   ;部门预算编制人:邓艳艳   ,联系电话:81561825

   

五、部门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江夏区人民政府金口街道办事处2018年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新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生态立区、工业兴区、创新强区”发展战略抓落实,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金口新城建设、重振金口古镇雄风而努力奋斗。

主要任务

   1、着力推进工业经济发展。继续深入实施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加快推动项目签约向项目落地延伸,力争超额完成区级下达各项经济指标。

   2、着力推进金口新城建设。加强与上级部门、地产集团的对接,快速推动新城各项规划的落地,启动古镇一期和棚改项目建设,按照各项规划推动金口新城的有序建管。

   3、着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2018年全街所有贫困户脱贫出列。大力推进“三乡工程”,抓住区打造都市田园综合体的契机,推进农村农业现代化。

  4、着力深化生态文明建设。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深入开展沿江、沿河、沿湖综合整治及岸线村湾环境治理。抓好“四水共治”、“四气共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5、着力持续改善和保障民生。进一步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抓好重点人群就业指导工作。以更大力度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金口建设,提升群众安全感。做好信访接待和积案化解,着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6、着力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继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从思想深处狠抓干部管理,锻造过硬队伍。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持续开展基层作风巡查,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部署向基层延伸,营造风清气正、务实为民、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第二部分江夏区人民政府金口街道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江夏区人民政府金口街道办事处2018年收入总预算5742.1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收入3452.39万元,增加2289.78万元,增长66%;比2016年决算收入11381.03万元,减少5638.86万元,减少50%;支出总预算5742.1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3452.39万元,增加2289.78万元,增长66%;比2016年决算支出11381.03万元,减少5638.86万元,减少50%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一)非税收入计划

当年未按排非税收入计划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

当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

(三)2018年金口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收入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742.17万元,其中:本级公共财政预算经费拨款1892.17万元;街道(园区)体制结算收入385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当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

3.往来可用资金预算收入

当年无往来可用资金安排的收入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742.17万元,其中:本级公共财政预算经费拨款支出1892.17万元;街道(园区)体制结算收入安排的支出3850万元。

1.基本支出1728.17万元,2017年部门预算数930.39万元,增加797.78万元,增长85%,比2016年部门决算支出1567.28万元,增加160.89万元,增长10%,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的的主要原因是奖励性补贴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住房公积金据实编制、全区公用经费提高标准和在职人员工资调标等:

分明细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030.18万元。其中:

基本工资169.18万元;津贴补贴545.14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4.1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工商保险及生育保险31.5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0.17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113.88万元;住房公积金86.4万元;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59.14万元;伙食补助10.75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35.9万元。其中:

离退休费327.2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8.6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物业补贴11.28万元;退休物业补贴13.63万元;退休奖励性补贴174.21万元;在职和退休人员后勤服务支出9.5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正处于清理和算账阶段,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时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仍然按原渠道编制了预算,待人社局确定保障范围和标准后,区财政局将依据政策调整预算。

   3)商品和服务支出162.09万元。其中: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2.18万元;一般会议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38.05万元;工会经费、福利费及职工教育费21.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07万元。

2.项目支出4014万元,2017年部门预算数2522万元,增加1492万元,增长59%;;比2016年部门决算支出9449.97万元,减少5435.97万元,减少57%。比2017年部门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按照武汉市经济发达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需求,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按照分税制的原则,金口地区除上缴国家、省、市之外的税收收入,全部返回金口街;土地出让金净收益除上缴国家、省、市之外的部分,全部返回金口街;金口街范围内的规费收入除上缴中央、省、市之外的部分,统一由金口街管理和使用。2、根据税源调查,金口街税源增加预计与2017年度对比增长率110%,现金口街各项建设比较落后,需体制保障完善各项建设的需要。

分明细情况如下:

1)2018年安排经常性工作经费支出预算4014万元。具体包括:

A.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工作经费1884.5万元主要用于:

1、机关正常运转818.5万元。用于办公用品及耗材等110万元水费、电费、电话费15万元开展共青团、妇联、科协事业等工作经费6万元体检费27万元的支出机关运转缺口438.5万元社会事务工作经费80万元各部门工作经费142万元。

2、编外聘用人员报酬39人,经费156万元。

3、社会维稳经费210万元用于处理事故纠纷、上访、维稳等经费。

4、政府购买服务经费150万元(三资管理公开服务费45万元、审计服务费50万元、物业25万元、安全隐患排查第三方服务费20万元、其它10万元);乡改人员6人,经费50万元。

5、待分配项目500万元。主要用于临时性、应急性等不可预见支出。

B.公共安全支出工作经84.3万元。主要用于:交通中队协警人员经费84.3万元(人员10人,经费64.3万元、工作经费20万元)。

C.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工作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历史名城与古迹维护。

D.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工作经费252万元主要用于:

1、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经费32万元(8个社区,经费32万元)。

2、公益性岗位街道补贴220万元,安保人员40人

E.城乡社区支出工作经费1275万元主要用于:

1、城市综合管理经费865万元(三个保洁公司260万元、卫生费收费人员及美丽村湾专班人员劳务费40万元、垃圾清运245万元、城管执法中队工作经费320万元)。

2、金口街偿债准备金200万元,主要用于清偿债务方面的支出。

3、三清洁工作经费210万元(12个小村及8个社区每年 3万、30个大村每年5万)

F. 农林水支出工作经费318.20万元。其中:

1、防汛经费50万元用于湖面、水库重大汛情保障经费。

2、抗旱经费40万元耕地抗旱保障经费。

3、农田水利经费50万元

4、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78.20万元用于村级组织正常运转街负担(区街7:3的比例)。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当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三)往来可用资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安排往来可用资金支出预算

四、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485.8万元。包括:货物类85.8万元;服务类400万元;工程类0万元。

年度预算执行中,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内的新增支出将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预算调整手续。

五、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3.12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7万元);(3)公务接待费38.0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减少44.55万元,主要是车改后公务用车只有一台及严格遵守八项规定。

六、部门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绩效目标编审工作的通知》(夏财行资【2017】15号)文件要求,2018年度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项目支出都要纳入绩效目标编审范围。

2018年XXX部门共安排专项预算19项,涉及资金4014万元,已全部申报绩效目标,区财政局审核通过的绩效目标,经部门预算批复后将作为后段绩效评价的依据。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本级机关的机关运行经费758.59万元。

第三部分江夏区人民政府金口街道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表

2018年部门预算表包括: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部门支出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如: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是指反映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是指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所属巡警队、特警队、派出所、110等方面的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是指反映历史名城、世界遗产规划与古迹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是指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4.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管执法(项)。是指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5.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是指反映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本建设方面的支出。

16.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是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7.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是指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18.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是指反映抗旱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是指反映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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