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园林和林业局2022年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2-02-23 13:05


江夏区园林和林业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夏区园林和林业局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江夏区园林和林业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情况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江夏区园林和林业局2022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二、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九、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江夏区园林和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制订全区林业生态建设和国林绿化发展战略并组织、监督、实施,落实林业和国林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负責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提出区财政关于林业和园林专项转支资金的预算建议,监督全区林业和国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提出林业和园林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编制林业和国林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负责森林生态项目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开展府投资林业和园林生态项目实施、管理等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区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组织开展全区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防沙、山体复绿和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建设林业生态体系工作;承担全区种苗造林营林质量管理;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统筹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拟订和落实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木本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利用、管理;指导林木种种花生产、经营管理和质量监督;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负责全区森林病虫鼠害和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

()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物资源、野生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评估和统计,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组织编制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实施;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以及木材加工、经营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相关工作;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提出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建议;负责编制森林生态项目经营方案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林业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配套政策的制定与管理;负责森林生态环境的监测工作

()贯彻执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和监督、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物猎捕、采集、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和野生植物采集、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按分工指导、监督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执行养护技术标准,定期进行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调查、鉴定和确定;负责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协助做好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工作;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负责湿地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落实湿地保护规划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指导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物等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及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负责组织、指导推进林业改革。贯彻执行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仲裁;负责国有林场(苗圃)、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制订全区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产业发展规划,负责森林公园的建设管理和森林旅游产业建设。

(八)负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区护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区林业和园林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管和执行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和承办全区各类林业案件的查处

(九)拟订林业产业化经管的实施规划;指导木浆造纸、人造板加工、经济林、森林旅游、木本药村、苗木花卉、木本生物质能源等林业重点产业建设;指导、扶持林业龙头企业发展;落实林业产业标准,负责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山区、丘陵、岗地综合开发和低产林改造。

()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负责全区林业科技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林业和园林科技推广、培训教育、技术指导、职业技能资格鉴定工作;制订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林业和园林绿化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定额标准,并监督贯彻执行。

(十二)负责城市现有绿地和规划绿化用地绿线的划定和控制管理;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的绿地指标、规划设计、建设进行管理;负责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审验,负责园林绿化施工设计、施工和养护的招标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各类建设工程配套绿化的扩初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十三)负责林业和国林绿化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负责有关林业和园林事项的行政审批工作。

(十四)负责对城市各类绿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行业管理;负责栽移树木、公共绿化植物的修剪及造型、园林扎景等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收取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有关绿化费();监督,管理林业和园林国有资产以及各项资金的使用。

(十六)开展林业和园林绿化的宣传工作;负责林业和园林绿化有关工作普查、统计和信息收集工作;做好林业和园林信息化工作。

(十七)指导全区各林业和园林部门业务工作;负责林业和园林干部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工作;负责全区林业安全生产和园林绿化工作。

(十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江夏区园林和林业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下属7个二级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江夏区林政管理稽查站

2.江夏区林业产业服务中心

3.江夏区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中心

4.江夏区青龙山林场

5.江夏区园林绿化养护中心

6.江夏区公园综合服务中心

7.江夏区森林防火监测预警中心(江夏区森林资源监测中心)

  1. 部门人员构成

(一)在职人员

截至2021122日,本部门实有在职人员166人。其中:局机关11(行政人员11);下属事业单位157(全额拨款事业编人员83人、财政供给事业人员74)

(二)离退休人员

截至2021122日,本部门实有离退休(退职)人员82人,其中:行政退休人员26人,财政供养事业退休31人,财政供给行政退休4人,财政供给事业退休21人。


第二部分江夏区园林和林业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体情况表

2.收入总体情况表

3.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情况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 江夏区园林和林业局2022年部门

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武汉市江夏区园林和林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年终结转结余等2022年收支总预算12566.28万元。2021年预算减420.53元,增长3.46%,主要是往来资金收入减少,二级单位往来资金收入均未编制预算

二、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12566.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66.28万元,占7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2300元,占18%;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400万元,占3%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支出预算1256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51.94万元,占41%;项目支出7414.34万元,占5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166.2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本年收入9866.28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本年收入230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8.34元、卫生健康支出101.34元、城乡社区支出2318.00万元农林水支6678.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0.08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866.28元。其中:(1)本年预算9866.2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585.09万元,增长6%主要是项目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基本支出5151.94万元,占52%,其中:人员经费4804.07万元、公用经费347.87万元;项目支出4714.34万元,占48%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634.1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634.10万元,增加100%,主要是功能科目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78.24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218.98万元,下降72%,主要是功能科目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1298.9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298.97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功能科目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8.8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40.87万元,下降17%,主要是养老保险比例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9.44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0.44万元,下降17%,主要是职业年金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7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5.78万元,增长112%,主要是其他保障性支出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7.7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29万元,增长1%,主要是人员增减变动导致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1.82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50.59万元,下降55%,主要是事业离退休功能科目减少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1.7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05万元,增长7%,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

10城乡社区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城市环境卫生()18.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8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增加美丽村湾项目

1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545.7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1.49万元,增长6%,主要是行政运行经费增加

12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2787.79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702.52万元,下降40%,主要是两类人员经费减少

13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培育()30.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780万元,下降96%,主要是项目减少

1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与转化()28.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2万元,下降30%,主要是技术推广与转化经费减少

15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75.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53万元,下降23%,主要是生态公益林面积减少

16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200.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60万元,增长43%,主要是防火经费增加

17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912.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583万元,增长(下降)785%,主要是功能科目调整

1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66.6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9.07万元,下降13%,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减少

1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提租补贴()43.42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0.27万元,下降32%,主要是提租补贴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5151.94万元,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包括:

()工资福利支3019.0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542.89万元、津贴补贴181.63万元、奖金1187.58万元、绩效工资368.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8.8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99.4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9.4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1.7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85万元、住房公积金266.6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1785.0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1777.2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82万元等。

()商品和服务支347.87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7.25万元、印刷费10.03万元、咨询费2.1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1.47万元、电费6.05万元、邮电费4.24万元、取暖费0.5万元、物业管理费3.9万元、差旅费25.43万元、维修()12.18万元、租赁费、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18.41万元、公务接待费2.06万元、工会经费14.76万元、福利费8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5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9.54万元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54.14元,其中: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06万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比2021年减少11.28万元下降17%,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机构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00.00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城乡社区支出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300.00万元,主要用于江夏熊廷弼公园及黄家湖公园运营管理维护专项经费600万元,市场化道路及公园绿化养护经费1700万元

九、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7384.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拨款4714.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拨款23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400万元。项目支出安排如下:

1、定补助经费300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和国有林场正常运转经费。

2、湿地动态监测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湿地保护。

3园林和林业局工作经费320万元。主要用于园林和林业运转、履行职责职能工作经费。

4、园林养护专项工作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园林养护中心运转等工作经费。

5、市场化道路及公园绿化养护经费2300万元。主要用于道路及公园绿化养护。

6、全民义务植树点建设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义务植树。

7、美丽村湾以奖代补助经费18万元。主要用于美丽村湾奖补。

8、国家湿地公园运行经费157万元。主要用于藏龙岛和安山湿地公园运行。

9、森林防火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森林防火。

10、开办菊花展活动经费35万元。主要用于每年开展菊花展经费。

11、林业科技推广经费28万元。主要用于科技推广、培训等技术服务经费。

12、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经费21万元。主要用于野生动物保护经费。

13、上涉湖湿地保护生态补偿资金56.24万元。主要用于上涉湖湿地保护生态补偿

14、政府购买服务岗63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政府购买服务

152022年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区级补偿175万元。主要用于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区级配套资金。

16、园林和林业局往来专项资金400万元。主要用于工程质保金、日常支出及代收代付款项。

17、上级转移支付270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安排的目标任务。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347.87万元(即部门公用经费)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3144.69万元。包括:货物类28.035万元,工程类11.19万元,服务类2903.67万元。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合计634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占有使用国有资产2148.87万元,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主要实物资产为:土地614.7平方米,房屋5051.36平方米,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作业用车1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2021年新增/减少国有资产102.07万元,主要为:通用办公设备等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预算支出12566.28元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设置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0个一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同时,拟对2022年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依法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

()单位资金:是指除财政拨款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之外的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

()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等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城乡社区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城市环境卫生():指美丽村湾建设支出

1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指林业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2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指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培育():指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与转化():指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技术推广、成果转化、科学普及等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指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指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提租补贴():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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