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夏区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8-09-05 23:20

 

 

 

 

武汉市江夏区统一战线工作部

 

2017年度部门决算

 

 

 

 

 

 

 

2018年9月3日


附件2:

 

委 托 书

 

区财政局:

由于我部门(单位)没有门户网站(或门户网站出现故障),特委托区财政局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我部门(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部门(单位)对公开的决算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负责对社会公众答疑解惑。

 

 

          

 

委托人(法人代表):

                   2018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武汉市江夏区统一战线工作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武汉市江夏区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武汉市江夏区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武汉市江夏区统一战线工作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武汉市江夏区统一战线工作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对全区统战工作的协调、监督和检查。

2、负责协助区委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保持密切联系,认真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基本方针。

3、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负责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省、市、区政协委员,会商有关部门做好省、市、区人大代表及常委候选人的提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人士担任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及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培养、选拔和举荐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的培养选拔工作。

4、负责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培养选拔拥护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工作。

5、负责开展以“统一祖国、振兴中华”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

6、负责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反映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举荐人才,提出政策性建议;重点联系并培养有代表性、有影响的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和社会上发挥更大作用。

7、负责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推荐工作,培养新一代爱国爱教人士;协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关系及宗教界稳定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构成单位来看,武汉市江夏区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决算由单位本级决算组成,为行政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江夏区统一战线工作部总编制人数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在职实有人数10人,其中:行政9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退休7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江夏区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注:武汉市江夏区统一战线工作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第三部分  武汉市江夏区统一战线工作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武汉市江夏区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收入总计732.67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26.53万元),支出总计732.67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71.36万元),与去年相比,收、支增加108.50万元,增长17.38%,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支(含在职和离退休人员五奖、住房公积金等)。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汉市江夏区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06.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政府性基金拨款)625.12万元,占本年收入88.53 %,其他收入81.01万元,占本年收入11.47 %。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汉市江夏区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61.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8.16万元,占本年支出63.23%,项目支出243.15万元,占本年支出36.77%。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武汉市江夏区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25.13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5.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25.13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去年相比,收、支增加63.57 万元,增长11.32 %。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资。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武汉市江夏区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25.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53%。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3.52万元。主要原因是党派大楼维修经费。

武汉市江夏区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625.12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本年支出合计625.1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3.51 %。其中:基本支出383.41万元,项目支出241.71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六个民主党派、知联会及无党派工作经费,统战政治特别费,党派大楼维修,兼职统战委员经费,统战工作经费,主要成效为组织落实了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保持了区委、区政府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的密切联系。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武汉市江夏区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625.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71.12万元,占本年支出75.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0.91万元,占本年支出19.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6.98万元,占本年支出1.12%;住房保障支出(类)26.11万元,占本年支出4.1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度预算为104.27万元,支出决算为219.9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度预算为326.00万元,支出决算为241.7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4.14%。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年度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4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度预算为56.58万元,支出决算为74.2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1.28%。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度预算为19.44万元,支出决算为19.4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度预算为6.91万元,支出决算为6.9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度预算为1.11万元,支出决算为1.1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度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4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度预算为0.60万元,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0%。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年度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0%。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度预算为4.76万元,支出决算为4.7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度预算为0.78万元,支出决算为0.7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度预算为21.95万元,支出决算为21.9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度预算为4.16万元,支出决算为4.1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汉市江夏区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3.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3.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8.00万元、津贴补贴62.14万元、奖金101.4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2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91万元、退休费74.28万元、抚恤金18.45万元、医疗费0.49万元、住房公积金21.95万元、提租补贴4.16万元。

公用经费19.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5万元、邮电费0.10万元、维修(护)费0.05万元、租赁费0.59万元、会议费0.19万元、培训费1.27万元、公务接待费0.86万元、劳务费9.44万元、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1.87万元、福利费2.4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7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50万元。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江夏区统一战线工作部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江夏区统一战线工作部本级及下属单位,共计1个行政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占预算数的121.21%。与上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加1.28万元,增长14.68%。主要原因是台办账目合并到统战部中,2017年度的“三公”经费包含了台办的“三公”经费,所以数额有所增长。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预算数的0%。与上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预算数的0%。与上年度决算数相比,减少4.43万元,减少100%。减少变动的原因是公车改革,单位保有车辆为0辆。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占预算数的0%。与上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占预算数的0%。与上年度决算数相比,减少4.43万元,减少100 %。

3.公务接待费10.00万元,占预算数的121.21 %。与上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加5.71万元,增长133.10%。增加的原因是台办账目合并到统战部中,2017年度的“三公”经费包含了台办的“三公”经费,所以数额有所增长。国内公务接待总批次18次,接待总人次257次。主要用于接待江夏区党外干部会议后进餐,接待台湾苗栗县头屋乡一行,省、市委统战部来江夏区考核工作后进餐等。其中:大型活动8万元,日常加班、接待上级主管部门等接待活动2万元。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汉市江夏区统一战线工作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及结余。

九、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汉市江夏区统一战线工作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十、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度武汉市江夏区统一战线工作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0万元,较上年增加12.10万元,增长163.51%。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提标。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度武汉市江夏区统一战线工作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1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市江夏区统一战线工作部共有车辆0辆。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共涉及预算资金326.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职能和目标得到了进一步明确,部门自我约束意识及责任意识明显提高。“使用财政资金要进行评价,必须讲究效益”的理念正逐步形成。同时,通过开展绩效评价,为本单位找出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促使预算部门和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项目的规划与科学论证,健全项目资金的核算与管理制度,改进资金使用管理方式,逐步形成自我约束、内部规范的良性机制,提高了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今年首次在部门决算中增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统战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8分,该项目完成绩效目标。从产出来看季度座谈会、党外干部挂职工作和支持对口村精准扶贫等工作都已完成,从经济性来看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得到贯彻落实,党员的参政议政能力明显增强,从群众满意度来看,群众满意度较高。

民主党派、无党派组织、台联会、对台联络交流及党外人士考察调研费项目自评得分为8分,该项目完成绩效目标。从产出来看党外干部的培训工作、对台联络工作、各民主党派的调研工作都得以完成,从群众满意度来看,群众满意度较高。

台办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分,该项目完成绩效目标。从产出来看与台湾地区的关系进一步密切,对台胞台属的服务进一步加强,从经济性来看有利于两地关系的和平发展,从群众满意度来看,群众满意度较高。

民主党派大楼管理维护费项目自评得分为7分,该项目完成绩效目标。从产出来看为党外干部开展活动提供了场所,从经济性来看增强了党派的凝聚力,从群众满意度来看,群众满意度较高。下附《专项绩效目标自评表》。

 

夏区区委统战部统战经费绩效目标自评表(表一)

专项(项目)名称

统战经费

主管部门

江夏区区委统战部

实施单位

江夏区区委统战部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56万元

21.32万元

38%

其中:中央补助

 

 

 

   地方资金

56万元

21.32万元

38%

其他资金(包括结转结余)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各项统战工作

正常开展统战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出
     指
     标

数量指标

召开民主党派季度座谈会

完成

完成

 

开展党派成员挂职工作

至少3次

3

 

看望慰问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

至少30个

30

 

看望困难统战对象

至少3次

3

 

支持对口联系村的精准扶贫和基础建设工作

至少10次

10

 

质量指标

负责对全区统战工作的协调、监督和检查

办结率100%

办结率100%

 

时效指标

服务时间节点

至2017年12月末

至2017年12月末

 

成本指标

年度资金投入总额

56万元

21.32万元

 


     益
     指
     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组织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

推动效果好

推动效果好

 

社会效益
     指标

党派凝聚力增强,党员素质提高

有所提高

有所提高

 

党派参政议政能力增强

明显增强

明显增强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推动本区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统一战线工作方针

推动效果好

推动效果好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90%

 

 

 

 

 

江夏区区委统战部民主党派、无党派组织、台联会、对台联络交流

及党外人士考察调研费绩效目标自评表(表二)

 

专项(项目)名称

民主党派、无党派组织、台联会、对台联络交流及党外人士考察调研费

主管部门

江夏区区委统战部

实施单位

江夏区区委统战部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175万元

152.19万元

87%

 其中:中央补助

 

 

 

  地方资金

175万元

152.19万元

87%

其他资金(包括结转结余)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用于我区6个民主党派、知联会、台联会开展各项活动支出,对台专项交流联络活动所需费用及党外人士外出考察调研活动经费

民主党派工作的正常开展;通过培训发展了新的成员;加强了与台湾的联系和交流;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出
     指
     标

数量指标

组织公务团赴台交流

2

3

 

组织党外人士外出培训

至少2次

2

 

看望慰问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

至少15人

15

 

接待台湾客人

至少10批次

10批次

 

党派开展民主活动

至少12次

12

 

质量指标

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与台湾同胞的关系更为融洽

完成率100%

完成率100%

 

时效指标

服务时间节点

至2017年12月末

至2017年12月末

 

成本指标

年度资金投入总额

175万元

152.19万元

 


     益
     指
     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组织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

推动效果好

推动效果好

 

社会效益
     指标

党员队伍建设

明显提高提高

明显提高提高

 

对台联络交流

更加密切

更加密切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推动本区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统一战线工作方针

推动效果好

推动效果好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90%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江夏区区委统战部台办工作经费绩效目标自评表 (表三)

专项(项目)名称

台办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江夏区区委统战部

实施单位

江夏区区委统战部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75万元

61.99万元

83%

其中:中央补助

 

 

 

地方资金

75万元

61.99万元

83%

其他资金
     
(包括结转结余)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对台工作部署;

加强了与台湾的联系和交流;贯彻执行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台的工作部署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出
     指
     标

数量指标

 审批交流团组

至少2次

3

 

服务台商台胞台属

10

12

 

 

 

 

 

质量指标

加强对台交流

完成率100%

完成率100%

 

时效指标

服务时间节点

至2017年12月末

至2017年12月末

 

成本指标

年度资金投入总额

75万元

61.99万元

 


     益
     指
     标

经济效益指标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对台工作部署;

推动效果好

推动效果好

 

社会效益指标

对台联络交流

更加密切

更加密切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推动本区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对台工作方针

推动效果好

推动效果好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90%

 

 

江夏区区委统战部民主党派大楼管理维护费绩效目标自评表(表四)

 

专项(项目)名称

民主党派大楼管理维护费 

主管部门

江夏区区委统战部

实施单位

江夏区区委统战部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20万元

6.21万元

31%

 其中:中央补助

 

 

 

       地方资金

20万元

6.21万元

31%

其他资金
      
(包括结转结余)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为党派成员开展活动提供场所

党派开展活动多次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出
     指
     标

数量指标

民主党派开展活动的批次

10

10

 

 

 

 

 

 

 

 

 

 

 

 

 

 

 

 

 

质量指标

党派活动的正常开展

完成率100%

完成率100%

 

时效指标

服务时间节点

至2017年12月末

至2017年12月末

 

成本指标

年度资金投入总额

20万元

6.21万元

党派大楼未完全交付我单位


     益
     指
     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有利于民主党派开展活动

推动效果好

推动效果好

 

社会效益
     指标

促进党派民主活动的开展,有利于党派间的密切联系

更加密切

更加密切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促进党派民主活动的开展,有利于党派间的密切联系

推动效果好

推动效果好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80%

80%

 

(五)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对全区各部门单位党外后备队伍现状进行了调查摸底,建立了70名左右重点培养的党外后备干部人才库。在江苏省和江西省社院举办了两期党外代表人士异地培训班,参训人员近100人,取得了较好效果。

2、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建设。各民主党派分别组织开展了4次以上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先后组织赴外地考察交流1次。6个区级党派组织和知联会搬入新党派大楼办公,各党派年度预算经费达到15万元。

3、协商民主建设。各民主党派与对口联系部门分别开展调研等工作1次以上。协助区委较好落实了《区委常委与党外代表人士对口联系安排》制度。

4、民族宗教工作。组织对区内新疆籍少数民族务工经商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举办了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重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抓好十九大期间民族宗教领域信访维稳工作。

5、经济领域统战工作。成功组建了区工商联广告传媒和通勤行业商会,同时,还与天津静海、广东惠州等地商会签订了友好协议。全年来,累计走访民企100余次,协调反映解决困难和问题6件。在全市首创先例成立了区新民营经济发展局,区委书记王清华、区长张利为区新民营经济发展局揭牌。

6、对台工作。共组织3个考察团赴台交流。多次走访调研区内台企,针对美加集团、华敏商城、山水农业等三家台企土地问题,争取省、市台办支持,力争尽快解决遗留问题。帮助台属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3件,走访慰问困难台属,送去慰问金1.8万元。

(六)公开咨询电话:027- 81568533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决算公开中有关科目、重要指标及专业名词进行科学合理的解释说明,名词解释可对名词本身的含义进行说明,也可对资金用款单位、资金去向进行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项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某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某协会收取的会费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是指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为保证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三、“三公”经费支出:指政府部门人员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招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游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是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统战部门事务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是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是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的补助。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是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是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是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是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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