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委党校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发布日期:2018-01-26 09:59

中共江夏区委党校2018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中共江夏区委党校基本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部门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第二部分 中共江夏区委党校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部门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中共江夏区委党校2018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江夏区委党校基本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培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培训中青年后备党员领导干部,培训意识形态部门、党务、群团部门的领导干部和理论、业务骨干;

(三)与区人社局一起共同依法执法国家公务员培训计划;

(四)会同区人社局负责对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教育与培训;

(五)会同区委组织部与区人社局对各类学院在校期间行为进行考核、考察,并作出任用意向;

(六)围绕国际国内以及江夏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联系实际开展教学、科学研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江夏区委党校2018年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下属0个二级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中共江夏区委党校总编制人数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5人)。在职实有人数25人,其中:行政在职0人,事业在职2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5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一)办公用房情况

机关办公地址:江夏纸坊北华街30号,办公用房面积3992平方米,产权系单位所有。采用分散式普通电力空调采暖制冷,大楼日常保洁聘请国通物业公司负责。

(二)交通工具情况

区公务车改革领导小组核定我单位无公务用车编制,账面车辆0台。

(三)办公自动化情况

办公条件保障逐年改善,计算机基本普及,党校部门共有通用设备203台。其中:电脑70台,打印机、复印机等14台,空调92台。

部门法定代表人:刘新梁;财务负责人:郑爱兵;部门预算编制人:王艳琴,联系电话:87973135。

    五、部门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中共江夏区委党校2018年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工作目标

1、按照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要求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精神,把提高培训质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分类培训的理念,服务科学发展和干部健康成长,促进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建设,为江夏区科学发展服务
   2、认真完成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2018年绩效工作目标以及组织(党建)、宣传(文明创建)、普法、双拥(国防教育)、计生、编制、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安全生产)、驻队、保密及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

主要任务

   1、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形成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落实学习步骤,采取校内学、外派学、网上学习和自学的方式抓好在职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包括党委中心组学习。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全体党校人夯实理论功底,忠诚于党、忠诚于党校事业,坚持党的立场,坚定党的信仰,践行党的宗旨。严肃党规党纪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持正确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提高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加强支部建设,把党校党员队伍的理论学习和党性教育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规范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和党性教育制度。结合重大节日和纪念日,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实践活动,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供有效载体。严格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高质量落实机关党组织会议制度、党课制度、汇报工作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尊重党员知情权和参与权,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认真落实党务公示制度,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的主人翁意识;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和中央、省市区纪委的有关规定,整治“四风”,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勤政廉政,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建设一支守纪律讲规矩的干部队伍;

   4、认真做好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通过外派青年干部教师到省、市委党校和大专院校学习培训,到基层挂职锻炼等方式,不断提高青年干部的综合素质;

   5、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完成好各项目标任务,细化2018年科室工作目标。明确科室分工和个人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各项目标的检查落实考核工作;

   6、加强各项规章制度建设。修订和完善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主体明确、责权统一、层级清晰、奖惩分明的岗位责任体系。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到位,建立以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激励干部职工想干事、多干事、干成事;

7、积极开展文明创建工作,争创市、区文明单位。

深化公共道德宣传教育。通过举办道德讲堂和各种学习宣传活动,让文明礼仪走进机关,提升干部职工的文明意识。积极参加全区和文苑社区的文明创建,组织好志愿者服务活动。按区政府办要求,在全校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促进我区慈善事业发展。搞好文化阵地建设,完成图书馆的升级改造。加大投入力度,建立集阅览和藏书于一体的图书阅览室,改进服务设施,优化服务手段,为党员干部提供优质学习平台;

   8、认真做好档案建设工作,按照省一级的标准完成好档案管理工作;

   9、认真落实好业余党校的建设工作,形成区、街、委办局党校培训、宣传全覆盖;

10、做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上半年:春季区管干部理论进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各1期;下半年:跨地域培训班1期,秋季区管干部理论进修班1期,全区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1期,农村村级党组织书记培训班2期。在各主体班中加强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宣传教育

11、做好继续教育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整合教育培训资源,积极组织开展各类社会培训工作,如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等;

12、完成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2篇科研文章的任务。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一个率先、四个示范”的奋斗目标,围绕美丽江夏和幸福江夏两个课题,深入基层,进行分组调研,力争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成果,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服务;

13、完成好党校网站建设和培训简报的编辑工作。并不断创新形式与内容,探索为基层党员干部服务的有效载体,逐步提高质量和声誉;

14、校园内部管理工作。

加强校园管理,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绿化、美化、靓化校园环境,为学员和教职工提供舒适、安全、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做好学校的财产、卫生等相关管理。做好校园强弱电的维修改造;教学场地,设备提档升级。严格财务管理,科学理财,为党校发展和各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1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本校综合教学楼、招待所及教职工住宅小区无重大灾害事故。继续抓好山坡街南庄村的综治宣传工作。积极参加市区爱卫会组织的全国爱国卫生宣传月活动。如“清洁家园”月末清扫活动,春季灭鼠活动,打扫文苑社区责任区和校园环境卫生等。协助家属住户成立业主委员会,加强住户小区管理;

16、认真抓好工会工作。积极组织工会会员参加区总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认真组织学校有意义的文化健身活动,做到活动开展有计划有方案有落实有总结。为学校工作建言献策,做好退休及生老病死职工及家属的慰问工作;

17、按时完成区卫计委下达的工作目标,做好党校女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关心她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解决好妇女职工维权及家庭纠纷的调解等工作;

18、关心职工身体健康,适时看望生病、困难职工,组织全校教职工适时体检;

19、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搞好安山街新窑村的精准扶贫和 “三万”工作任务;

2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给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第二部分  中共江夏区委党校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江夏区委党校2018年收入总预算1346.2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收入895.13万元,增加451.12万元,增长50.4%;比2016年决算收入1354.73万元,减少8.48万元,减少0.62%;支出总预算1346.2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895.13万元,增加451.12万元,增长50.4%;比2016年决算支出1354.73万元,减少8.48万元,减少0.62%。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一)非税收入计划

2018年非税收入计划50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计划0万元,罚没收入计划0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计划50万元;专项收入计划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

当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

(三)2018年中共江夏区委党校部门预算收入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46.25万元,其中:本级公共财政预算经费拨款1296.25万元;非税收入50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5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街道(园区)体制结算收入0万元;往来可用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当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

3.往来可用资金预算收入

2018年部门往来可用资金预算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346.25万元,其中:本级公共财政预算经费拨款支出1296.25万元;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50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5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街道(园区)体制结算收入安排的支出0万元;往来可用资金安排的支出0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安排的支出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安排的支出0万元。

1.基本支出896.25万元,2017年部门预算数450.13万元,增加446.12万元,增长99.1%,比2016年部门决算支出603.89万元,增加292.36万元,增长48.41%,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奖励性补贴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住房公积金据实编制、全区公用经费提高标准和在职人员工资调标等:

分明细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552.26万元。其中:

基本工资86.41万元;津贴补贴97.77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7.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76.0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4.39万元。其中:

离退休费170.23万元;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31.27万元;医疗费支出15.1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8.95万元,主要用于: 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及物业服务。  

需要说明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正处于清理和算账阶段,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时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仍然按原渠道编制了预算,待人社局确定保障范围和标准后,区财政局将依据政策调整预算。

3)商品和服务支出64.6万元。其中: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7.17万元;一般会议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04万元;工会经费、福利费及职工教育费11.39万元。

2.项目支出450万元,2017年部门预算数445万元,增加5万元,增长1.12%;;比2016年部门决算支出570.12万元,减少120.12万元,减少21.07%。比2017年部门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物价上涨等因素的影响,按照武财行【2017】434号关于印发《武汉市市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和江夏区2018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安排,党校主体班培训费经费增加。

分明细情况如下:

1)2018年安排经常性工作经费支出预算450万元。具体包括:

A.主体班培训工作经费300万元。主要用于主体班学员到党校培训培训费等方面的支出;

B.专项业务工作经费150万元。主要用于教学科研、教师进修与交流、图书资料、后勤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2)2018年安排政策性专项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

3)2018年安排决策性专项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当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

(三)往来可用资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安排往来可用资金预算支出0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497万元。包括:货物类110万元;服务类297万元;工程类90万元。

年度预算执行中,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内的新增支出将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预算调整手续。

五、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4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3)公务接待费1.04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增加0.65万元,主要是本部门职工人数增加,基数增大。

六、部门绩效目标预算情况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绩效目标编审工作的通知》(夏财行资【2017】15号)文件要求,2018年度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项目支出都要纳入绩效目标编审范围。

2018年中共江夏区委党校共安排专项预算2项,涉及资金450万元,已全部申报绩效目标,区财政局审核通过的绩效目标,经部门预算批复后将作为后段绩效评价的依据。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本级机关机关运行经费64.6万元。

第三部分  中共江夏区委党校2018年部门预算表

2018年部门预算表包括:部门收支总表、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部门支出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如: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指党校、行政学校等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培训班的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件:

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党校).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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