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直达资金工作情况的汇报

发布日期:2022-03-14 17:10   文章来源:江夏区财政局


江夏区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直达资金

工作情况的汇报

经过2020年下半年以来的高强度磨合和持续性适应,2021年我区的直达资金工作思路更加清晰,机制更加完善,职责更加明确,业务更加熟练,效果更加明显,现将全年情况报告如下:

一、常态机制同步建立

江夏区财政局坚持“主职挂帅,分管督办,国库跟踪,科室落实”的思路,积极落实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了江夏区直达资金常态化机制。

一是压实责任。对财政系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直达资金监控工作职责的通知》,细化、压实了财政局相关科室在直达资金监控工作中的职责。

二是规范执行。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直达资金管理和监督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接收的直达资金指标,加快资金分配下达,及时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对直达资金的使用,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根据预算安排、支付主体确定支付方式,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

三是维护数据。在直达资金支付以后,及时将相关资金支付、惠企利民补助补贴发放数据导入到监控系统。

四是加强整改。对监控系统预警信息、人工审核发现的疑点交由资金对口科室核实排查,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对存在的违规问题及时整改,对符合规定的疑点予以解释说明。

五是定期通报。对直达资金分配、支付情况按月通报,对重复出现的预警问题以及审计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专题通报,督促财政内部科室和部门切实管好、用好直达资金。

六是及时约谈。对财政部门通报和督办后项目支出进度仍然没有明显提高或长期拖后的部门,由分管领导约谈部门财务和项目负责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启动或实施的项目,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

二、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情况

由于今年建立了常态化机制,财政部门宣传、通报力度加大,各级领导对直达资金的分配、使用重视程序有很大提高,压力传导效应增强,我区2021年直达资金支出进度较上年明显加快。

(一)直达资金的分配及使用情况

截止1222日,江夏区累计收到直达资金额度76291万元,全部分配落实到项目,分配率100%;支出使用74410万元,支出进度97.5%。到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75132万元,结合区级财政事权和年度预算安排,落实到20个项目,累计支出73251万元,支出进度97.5%

1.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18000万元,主要用于107国道龚家铺至海吉星段改扩建项目,已全部支付;

2.渔业发展补助50万元,已全部支付;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3251万元,已全部支付

4.农田建设补助资金4463万元,已全部支付;

5.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2698万元,已全部支付;

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3590万元,已全部支付;

7.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41万元,已全部支付;

8.医疗救助补助资金408万元,已全部支付;

9.学生资助补助经费964万元,已支付810万元;

10.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6289万元,已全部支付;

11.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40万元,已全部支付;

12.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279万元,已全部支付;

13.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3914万元,已支付2508万元;

1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15010万元,已全部支付;

1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4694万元,已全部支付;

16.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306万元,已支付291 万元;

17.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6221万元,已支付5916万元。

18.优抚对象医疗保险经费123万元,已全部支付;

19.优抚对象补助经费2180万元,已全部支付;

20.就业补助资金2411万元,已全部支付。

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1099万元,照资金用途和预算安排落实到3个项目,已支付1099万元,支付进度100%。

1.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534万元,已全部支付,全部用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2.生猪大县奖励资金554万元,已全部支付。

3.体制结算-各项结算补助11万元,已全部支付。

(二)参照直达资金预算额度及分配使用情况

江夏区累计收到参照直达资金额度60万元,分配到教育局,落实到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项目。截至目前,已全部支付,支付进度100%。

(三)2020年度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结转资金3959万元,今年1至12月已支付3424万元,支付进度86.5%,其中:

1.疫情防控补助资金1469万元,主要用于疫苗接种补助,已全部支付;

2.困难群众救助165万元,已全部支付;

3.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564万元,已全部支付;

4.公共卫生补短板784万元(其中:发热门诊改造284万元、基层移动医疗服务车购置500万元),已全部支付;

5.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156万元,未支付;

6.灾后重建资金821万元(其中:水利灾后重建补助416万元、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405万元),已支付445万元。

三、直达资金惠企利民情况

我区直达资金涉及惠企利民项目共11条,其中:利民8条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救助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惠企1条用于生猪调出大县奖补企业、惠企利民2条主要用于就业补助类。我们及时按要求完整地导入了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直达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使用情况得到了直观地体现。

四、预警问题及时整改

1至12月,全区监控平台提示的预警信息已全部及时处理,共涉及三个类型:

1.未上传附件。预警9起,均是科室在分配指标时没有将资金分配文件上传引起,已全部补齐分配文件。

2.支出疑似违规。预警76条,全部是收款方账户疑似违规。经查,主要是中小学校向教研室支付试卷费,收款人账户名称为“江夏区财政局财政专户”,认定正常,原因是我区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时取消了所有预算单位实体账户,由区财政局开设了代管预算单位往来资金专户,用于核算预算单位的上级补助、代收代付等款项,教研室收取的试卷费属于正常的代收代付款项,中小学校将资金拨入代管预算单位财政专户不违规。

3.未导入惠企利民明细。预警10条,原因是我区收到财政部排查直达资金使用问题的通知后,按照要求,将应属于惠企利民属性的项目进行了梳理,将已支出的数据导入惠企利民模块后完成了整改。

五、资金效益成效显著

1.大力实施区内就业惠民工程

江夏区拨付就业补助直达资金2835万元,区配套资金3916万元,大力实施区内就业惠民工程。通过湖北公共招聘网、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企业岗位信息,开展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累计提供岗位5万余个。全区年度就业综合指数达到85分以上,其中: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3580人,完成目标8000人的115.68%;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476人,完成目标1400人的176.85%;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07人,完成目标1000人的100.7%。

2.大力提升基础设施服务能力

省级下达的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资金18000万元,全部用于107国道龚家铺至海吉星段改扩建项目。该项目成效明显:增强了贸易往来、促进江夏地方经济发展,项目的实施大大改善了区域的出行交通条件,促进地区间的合作与交流,促进我区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和谐社会的建设,对海吉星企业农产品的运输、销售带来了极大便利;提高了沿线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提供了直接就业机会,人口的流动性显著增加,年轻人外出打工的机会增多,沿线地区大多数的公众福利和经济发展机会增加,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与质量获得提升,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对妇女和弱势群体产生了积极影响,项目的实施对传统的劳作方式产生了极大影响,将郑店街妇女从大量繁重的农业生产劳动中解放出来,从事商业、服务业、餐饮业工作,妇女经济收入增加,家庭地位提高,经济发展推动了医疗、教育、文化等城镇建设,对妇女、老人及儿童均带来了积极的影响。

3.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

2021年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直达资金5357万元,完善了住房保障体系,优化了住房供应结构,对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起到了较好作用。资金主要用于三方面:向城镇中低收入人群237户发放租赁和物业补贴;支付公租房修缮工程款及相关工程费用,优化了公租房住户住房条件;对2017年7月17日以后,新建、配建、改造装修的租赁住房项目(包括在建,竣工)申请专项资金补助,推进了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平稳、有序发展。

六、信息公开严格落实

今年上半年,我区按市大数据局《关于做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迅速响应,协调区大数据中心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平台上建立了“财政直达资金”专栏,并上传了《省财政厅财政部湖北监管局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江夏区直达资金工作汇报》等相关信息。下半年,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财政直达资金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鄂财办发[2021]11号)要求,我区对区政府门户网专栏进行了调整,专栏名称变更为“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在此专栏下增加了“重要政策”、“工作进展”和“情况总结”三个主题,并新增上传了直达资金有关政策、资金分配信息。

七、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在直达资金工作中发现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1.使用进度考核责任不对称。部门是预算执行的责任主体,直达资金的使用进度与部门的项目实施进度紧密相关,目前财政资金使用进度的考核、问责大多是上级财政对下级财政,少有上级部门考核下级部门,加大了部门支出进度慢和财政督办约谈急的矛盾。

2.经办人员业务操作不熟练。从监控预警情况来看,业务科室经办人员对系统操作熟练程度还不高,主要表现在分配资金后忘记上传附件、支付后未及时关联、关联后不注意查看预警信息等,很多时候都是在接到整改通知后才关注处理,经办人员的主动意识和规范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增强。

八、2022年工作打算

1.加强分配管理。直达资金分配要优先安排民生保障项目和急需资金的项目,杜绝资金等项目,避免资金安排后项目推进慢,切实发挥直达资金直达、高效的作用。

2.加强拨付管理。要求财政和主管部门快速反应及时拨款,收到直达资金指标后,立即着手安排资金的使用,及时拨款,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及时分解指标到项目单位,确保导入率、分解率。

3.加强信息管理。对已经形成实际支出的直达资金,要确保及时、准确录入到监控系统,并按要求建立台账,关联数据,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做好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准备,确保挂接率。

4.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和应急体系,督促直达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保证监控系统预警信息及时处理、明显减少,确保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直接惠企利民。

                               江夏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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