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29 10:05 文章来源: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规定,江夏区金口集镇旧城改造项目(一期)满足下达房屋征收决定的所有法定条件,现予下达房屋征收决定。
特此公告。
附件:江夏区金口集镇旧城改造项目(一期)房屋征收决定书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 征收决定书(附件1).doc
附件: 修改意见的通告(附件2).doc
附件: 江夏区金口集镇旧城改造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附件3).docx
附件: 金口新城古镇一期征收范围(附件4).pdf
鄂公网安备 61011202000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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