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夏区金口集镇旧城改造项目 (一期)房屋征收评估报名信息

发布日期:2020-12-29 15:00   文章来源:江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因公共利益需要,2020年12月29日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下达了武汉市江夏区金口集镇旧城改造项目(一期)房屋征收决定书(夏房征决字〔2020〕第2号)。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建房〔2011〕77号)、《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80号)、《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34号公布,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75号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指引>的通知》(武政规〔2018〕6号)相关要求,现将武汉市江夏区金口集镇旧城改造项目(一期)房屋征收评估报名信息发布如下:

一、征收范围

项目位于江夏区金口街,北至车站路,南至沿河堤路,东至金湖路,西至金槐路(具体征收范围以房屋征收部门确定的征收范围红线为准)。

二、征收范围内房屋摸底调查概况

    金口集镇旧城改造项目(一期)地块土地面积约685亩,房屋面积约30万平方米,总户数1456户。(最终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报名资格

1、熟悉武汉市的房地产市场与征收业务,近三年承接过我市类似房屋征收评估工作,有实际工作经验,且在房屋征收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评估机构。

2、凡参与报名的评估机构必须确保有3名以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参与该项目,其中2名全程参与项目房屋征收评估业务和解释答复工作。

四、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29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五、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3、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4、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名单及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武汉市社会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

5、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6、业绩证明材料(附3份类似项目的整套评估报告以及和项目实施单位签订的委托评估协议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携带原件备查,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当面提交报名材料;

2、报名地点:武汉市江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楼3号楼(弘志街与江夏大道交汇处)319室;

3、联系电话:87013103   联系人:罗政

  

   

武汉市江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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