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出江夏区纸坊街中粮片区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19 10:58 文章来源: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
江夏区人民政府已于2021年10月13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夏房征决字〔2021〕第1号),决定对江夏区纸坊街中粮片区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物(具体范围详见征收范围红线图)实施征收。
本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向武汉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
1.江夏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夏房征决字〔2021〕第1号)
2.关于《江夏区纸坊街中粮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公告
3.江夏区纸坊街中粮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4.江夏区纸坊街中粮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图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3日
附件: 2.附件一、江夏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夏房征决字〔2021〕第1号).doc
附件: 3.附件二、关于《江夏区纸坊街中粮片区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公告.doc
附件: 4.附件三、江夏区纸坊街中粮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
附件: 5.附件四、江夏区纸坊街中粮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图.doc
鄂公网安备 61011202000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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