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二O二五年第三十四期)
发布日期:2026-03-30 15:09 文章来源: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庙山广信店经营的平江风味豆干(酱香味)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一)抽检基本情况:
我单位于2025年12月15日收到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于2025年12月1日对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庙山广信店经销的平江风味豆干(酱香味)食品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2025)ZXL3-00598。
(二)对企业违法行为依法处置情况:
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庙山广信店经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行为,因当事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庙山广信店经营的平江风味豆干(酱香味)食品,经检验不合格,因当事人为流通销售环节,问题产生的原因不合格产品生产环节已移送所在地监管部门排查中。下步当事人将规范销售工作流程、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30日
鄂公网安备 61011202000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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