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二O二五年第三十四期)
发布日期:2026-03-30 15:10 文章来源: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庙山广信店经营的平江风味豆干(酱香味)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风险控制情况通告:
(一)抽检基本情况:
我单位于2025年12月15日收到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于2025年12月1日对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庙山广信店经销的平江风味豆干(酱香味)食品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2025)ZXL3-00598。
(二)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单位实施现场检查情况:
我局于2025年2月5日将《检验报告》送达该单位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庙山广信店现场未销售平江风味豆干(酱香味)。
(三)企业召回和初步问题原因排查情况:
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庙山广信店经营的平江风味豆干(酱香味)食品,经检验不合格,当事人于2025年12月22日公告召回该批次平江风味豆干(酱香味)。因当事人为流通销售环节,问题产生的原因不合格产品生产环节已移送所在地监管部门排查中。
(四)立案查处情况:
当事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且未造成危害后果,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决定不予立案。
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30日
鄂公网安备 61011202000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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