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二O二六年第一期)

发布日期:2026-05-08 14:51   文章来源: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武汉市江夏区齐惠蔬菜行销售的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2月11日,本局收到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的检测报告(编号:SP202602164),显示2026年1月29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该机构对武汉市江夏区齐惠蔬菜行经营的红薯(购进日期:2026年1月28日)进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甲拌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二)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单位实施现场检查情况:

2026年2月12日,执法人员到武汉市江夏区齐惠蔬菜行经营场所送达《检验报告》并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抽检不合格批次的红薯,当事人对检验报告结论无异议,未申请复检。

(三)企业召回和初步原因排查情况:

该单位自收到该产品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了召回程序,截至调查终结,未召回到不合格批次的产品。经核实,该批次红薯为当事人于2026年1月28日从武汉白沙洲农贸交易区宏兴商行购进,该单位提供了涉案红薯的进货票据及进货现场照片等资料。

(四)立案查处情况:

由于该单位在进货时核验了进货票据,且能如实说明来源,已履行了进货者查验义务,免予行政处罚。案件已移送至红薯的供应商(武汉白沙洲农贸交易区宏兴商行)所在地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管局。



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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