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二O二六年第四期)

发布日期:2026-08-18 14:52   文章来源: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武汉市江夏区诚佳超市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风险控制情况通告: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5月22日,本局收到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2026年5月19日出具的编号SP202604809《检验报告》,报告显示2026年4月15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当事人销售的标称湖北冰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布丁(奶油口味雪糕)(规格型号:38克/袋、生产日期:2026-03-02)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检结论:经抽样检验,蛋白质项目不符合GB/T 31119-2014《冷冻饮品 雪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实施现场检查情况:

经查,抽检不合格批次的小布丁(奶油口味雪糕)为当事人于2026年4月7日在武汉微雅达商贸有限公司采购。该批次小布丁共采购了180支,规格:38g/袋,0.39元/袋,采购金额共70.2元 。当事人该批次小布丁截至案发日止,已销售114支,抽检34支,售价0.5元/支,销售总金额74元,剩余32支未售(已销毁)。当事人采购人员购买小布丁时,查验了供货商相关资质,能够提供应商资质资料、送货清单,产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同时,当事人在收到检测不合格通知后,立即启动召回程序。截至案件调查终结,该批次小布丁因为属于快消产品全部销售而未成功召回。本局亦未接到与该食品有关的食品安全举报或投诉。‎综上,认定当事人涉案总货值金额90元,违法所得74元。由于当事人所销售的不合格小布丁的供货商经营地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58号光谷总部国际1栋9层01室01号,不属于本局管辖。本局已依法将该案线索移送至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企业召回和初步原因排查情况:

当事人自收到小布丁(奶油口味雪糕)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召回程序,由于销售的小布丁属于快消产品,无法召回。当事人系该产品经销商,属于流通环节,具体不合格原因生产厂家正在进一步排查中。

(四)立案查处情况:

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武汉市江夏区诚佳超市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核查处置情况将于结案后予以公示。

                     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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