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关于第二批不停车检测系统正式启用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02 17:12   文章来源:武汉市江夏区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加大公路货运车辆超限治理工作力度,巩固和深化全区公路治超工作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湖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实施办法(试行)》、《武汉市货运车辆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治超工作要求,决定启用辖区第二批不停车检测系统,用于采集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相关信息,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系统启用时间

2024年10月3日零时零分起

二、检测系统点位(4 处)

1.G107金龙高架桥南上行检测点,桩号G107公路K1349+200米处,单向(咸宁往武汉方向);卸载点位于云井山治超站

2.G107金龙高架桥北下行检测点,桩号G107公路K1347+700米处,单向(武汉往咸宁方向);卸载点位于云井山治超站

3.G107郑店高架桥北下行检测点,桩号G107公路K1353+100米处,单向(武汉往咸宁方向);卸载点位于云井山治超站

三、违法行为处理:

1. 经不停车检测系统称重检测的货运车辆存在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车主及驾驶人必须主动到指定卸载点消除违法状态或自行消除违法状态,接受联合治超的相关部门处理;对不主动消除违法状态、继续行驶的,由江夏区交通运输局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武汉市货运车辆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非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2. 监管部门将严格落实超限超载治理“一超四罚”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3.对破坏公路称重设施,拒绝、阻碍治超执法工作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违法处罚机关及地点

武汉市江夏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地点位于武

汉市江夏区武昌大道 442号,电话:027-86698026

武汉市江夏区交通运输局

2024 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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