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逾期未完成年度审验的车辆《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22 09:00 文章来源:江夏区交通运输局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湖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局近期开展全区货运车辆年度审验专项核查工作。经核查确认,区内共有248辆货运车辆逾期一年以上未按规定完成年度审验,车辆长期脱离安全监管,车辆技术性能状况不明,已构成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现对其予以注销(具体名单见附件)。
注销期间,车辆所属企业及所有人必须停止该车辆的一切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如需申请恢复,请咨询江夏区市民之家交通窗口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审补办及恢复运营手续。窗口联系电话:027-81345800。
对本公告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江夏区交通运输局反映。地址:江夏区纸坊大街648号;电话:87953389。
附件:逾期未审验车辆明细
江夏区交通运输局
2026年5月22日
鄂公网安备 61011202000172号
.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