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发布(单位信息审核)服务指南表(基本信息表)
发布日期:2022-09-09 10:16 文章来源:江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项名称 |
招聘信息发布(单位信息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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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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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江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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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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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形式 |
窗口申请、网上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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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 |
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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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类型 |
即办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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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依据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7年劳动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12月1日人社部令第23号修订)(第十条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自主招用人员: (一)委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职业中介机构; (二)参加职业招聘洽谈会; (三)委托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站等大众传播媒介发布招聘信息; (四)利用本企业场所、企业网站等自有途径发布招聘信息; (五)其他合法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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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部门批准其设立的文件 2. 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和受用人单位委托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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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 |
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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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 |
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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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及期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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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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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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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结果样本名称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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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通达广场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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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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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1.提交申请。(1)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受理机关:江夏区劳动就业管理局;接收地址:江夏区社保大楼二楼(纸坊街北华街42号);(2)网上提交。通过湖北公共招聘网http://www.hbjob.gov.cn/,进行网上申报; 2.受理。(1)窗口受理时,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即时办结;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现场告知申请人申请材料补正;申请不被受理的,现场告知不予受理原因;(2)网上提交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申请事项不需公共服务的,不予受理,并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的理由及通知;符合申请要求的,向申请人发出电子《受理通知单》。 3.审查。该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查方式为网络审查; 4.决定。决定机构作出审核通过或不通过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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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7-87952017 咨询网址:http://zwfw.hubei.gov.cn/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通达广场5楼 |
鄂公网安备 61011202000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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