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求职登记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表
发布日期:2022-09-09 10:19 文章来源:江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类别 | 就业服务政策 |
事项名称 | 求职登记 |
实施机关 | 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办理类型 | ☑马上办 □网上办 □一次办 |
设定主要依据 | 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7年劳动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12月1日人社部令第23号修订)。 |
办事条件 | 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就业能力和求职意愿的各类劳动者,可进行求职登记。 |
申报材料 |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拟留复印件)。 |
承诺时限 | 马上办 |
特别程序 | 无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运行流程 | 申请→受理 |
承办机构 | 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
咨询方式 | 江夏区纸坊街文化大道111号通达广场五楼 027-87952017 |
备注 | 有效期6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