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2025年度河湖长职责和管护目标
发布日期:2025-09-23 10:45 文章来源:江夏区河湖长制办公室一、工作职责
严格按照《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落实河湖长制相关要求。
总河湖长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是本行政区域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河湖管理保护负总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河湖长制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
(二)组织建立健全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建立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机制;
(三)主持研究河湖长制推行中的重大政策措施、重要制度以及河湖管理保护的重大事项;
(四)统筹河湖管理保护工作,部署安排河湖管理保护重点任务、重大专项行动;
(五)组织召开总河湖长会议,研究解决河湖长制推进过程中的全局性问题以及河湖管理保护的重大问题;
(六)组织督导落实河湖长制监督考核与激励问责制度,督促指导本级河湖长、河湖长制办公室、河湖长联系部门和下级河湖长履行职责。
副总河湖长协助本级总河湖长开展工作。
区级河湖长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定并组织实施责任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或者细化实施方案;
(二)组织研究责任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单位)予以解决;
(三)组织开展责任河湖的巡查和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违法养殖、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专项治理、整治行动;
(四)牵头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相关地区以及部门(单位)落实流域(跨界)河湖联防联控机制;
(五)对本级相关部门(单位)和下级河湖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组织考核;
(六)完成上级河湖长和本级总河湖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乡(街)级河湖长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落实责任河湖管理保护的具体工作;
(二)开展责任河湖经常性巡查,及时处理和上报发现的相关河湖问题;
(三)组织开展河湖日常清漂、保洁等活动;
(四)组织落实小微水体的管理保护工作;
(五)指导监督村级河湖长开展工作;
(六)完成上级河湖长和本级总河湖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乡(街)级党委和政府与村级河湖长明确约定其具体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开展责任河湖的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并劝阻相关违法行为,并向上级河湖长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落实小微水体具体管理保护工作;教育引导村民、居民保护河湖资源、改善河湖生态环境;完成上级河湖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乡(街)级党委和政府在村级河湖长职责约定中,同时明确经费保障和未履行职责承担的责任等事项。
各级河湖长制办公室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和考核评价等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完成本级党委和政府、总河湖长和副总河湖长确定或者交办的事项,协调完成本级其他河湖长确定或者交办的事项,及时请示报告有关情况;
(二)督促协调本级河湖长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河湖长联系部门履行职责;
(三)研究起草河湖长制相关制度,组织编制和监督落实“一河(湖)一策”等河湖管理保护规划、方案;
(四)组织开展河湖长制工作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评选表彰;
(五)组织开展河湖长制及河湖管理保护的宣传、培训等工作;
(六)完成上级河湖长制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
(七)其他有关职责。
河湖长联系部门协助相应河湖长做好相关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协助、提醒相应河湖长履职,承担相应河湖长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掌握责任河湖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定期组织开展责任河湖巡查工作,协助相应河湖长抓好问题的跟踪督办落实;
(四)及时向相应河湖长以及河湖长制办公室报告有关河湖长制工作情况,报送有关履职信息;
(五)完成相应河湖长以及河湖长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级河湖警长在相应河湖长的领导下,研究解决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中存在的治安问题,依法遏制、打击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本级公安机关依法打击污染水环境、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查处在河湖管理保护领域中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
(二)健全本地河湖区域治安防控网络,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
(三)参与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查处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协助相应河湖长开展巡查、调研、督查等工作,定期向相应河湖长和上级河湖警长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为河湖治理提供非涉密公安业务数据信息,配合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二、管护目标
通过科学化、常态化、规范化的管护措施,改善河湖面貌和生态环境、维护河湖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达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人和”:
水清:水面清洁,无漂浮物,无影响水生态的有害水生植物,无污水直排或汇流。
流畅:无阻水障碍物和废弃物,无危及堤岸安全的冲刷、崩坍,无围垦、违建和违规种植。
岸绿:两岸干净整洁,无乱占、乱采、乱建、乱堆,无破坏河道堤防的现象,堤顶道路畅通,绿化良好。
景美:沿岸自然、人文景观优美,人工景观与周边环境协调融合,自然风貌得到有效保护与修复。
人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河湖保护,河湖能满足沿河居民合理的亲水需要。
鄂公网安备 61011202000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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