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8-28 16:13   文章来源:江夏区审计局

——在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部门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区人大有关决议和区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五区”战略,交出了稳中有进、难中求成的发展答卷。

——着力稳住财政收支。坚持挖潜增收、稳固税源,2023年区级地方财政收入82.12亿元,较上年增长7.1%,其中非税收入20.06亿元,较上年增长12.13%。面对疫情冲击和总体经济形势阶段性下行压力,为了稳住经济发展大盘,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达161.48亿元。

——大力支持经济发展。精准纾困惠企解难,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累计减免退还企业税费10.18亿元,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长39.6%,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98个,固投、工投分别完成706亿元、255亿元,新增50家规上工业企业,规上工业增加值完成255亿元,增长10%,举办购车节、房交会等系列促销活动,服务业增加值增长7%。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用于各类民生保障资金104.2亿元2023年完成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3万人,城乡医保、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扩面4.1万人,医保基金监管综合工作排名全市第一。新增32家老年人社区(农村)服务中心,新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24所,新增学位1.4万个。

——切实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各部门单位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强化审计整改。截至2024年6月底,对于上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已整改问题金额25.83亿元,完善制度35项,问责处理88人,整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区审计局将持续跟进,督促整改,形成审计整改监督闭环管理。

一、区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170.24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12亿元,上级补助、调入资金、上年结余等结算类收入88.12亿元,支出总量161.4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136.71亿元,上解支出、债务还本等结算类支出24.77亿元,结余8.7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121.5亿元,支出总量108.41亿元,结余13.0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0.8亿元,支出总量0.7亿元,结余0.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量15.61亿元,支出总量12.97亿元,当年结余2.6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2.48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规范、不精准。一是部门未按要求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纳入预算,由区财政局代编上年结转结余资金预算6.54亿元。二是预算编制中人员基础信息不准确,有785人职级信息错误5个单位多编人员经费预算9.29万元,7个单位少编人员经费预算121.8万元。三是21个单位应编未编公用经费预算49.5万元;1个单位超标准编制公务用车运行费用34万元。

(二)项目预算压减力度不够。一是区财政局在预算编制环节压减了51个一级预算单位的176个项目预算3.72亿元,压减比例0.14%至90%不等;18个单位项目预算未压减,预算压减不到位。二是在已压减项目预算的单位中,38个单位压减3.4亿元,年底结余3.8亿元,预算压减力度不够。

(三)项目预算执行率不高。一是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318个,当年计划筹集资金78.62亿元,实际筹集到位资金41.7亿元,资金保障率53%,有94个项目存在资金缺口36.15亿元,另有11个项目因进度迟缓,导致安排资金无法拨付,涉及预算资金4.24亿元,预算执行与项目进度匹配度不高。二是15个单位的19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涉及预算资金1430万元。

(四)财政管理仍有不足。一是9个单位预算公开不完整,存在漏项、错误等问题。二是17个单位的1014条国库集中支付摘要模糊,不符合财政业务信息化管理要求,涉及资金1914.44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乏力。一是事前绩效评估量过少。2023年仅对1个1000万元的项目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二是绩效运行监控乏力。近两年未对预算单位开展绩效运行监控情况进行有效管理,未对预算单位开展重点绩效运行进行监控。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采取大数据分析和重点延伸的审计方式,对68个部门及所属的427个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全覆盖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严。一是部分单位超标开支,节约意识不强,24个单位印刷费超标支出272.08万元;29个单位物业费超标支出1548.24万元;12个单位电话费超标支出8.81万元;26个单位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超标支出70.19万元。二是1个单位在疫情期间列支办公区域内绿植养护费用11.41万元。

(二)财经制度执行不严。一是33个单位389个政府采购项目未及时备案,涉及项目预算资金112.54亿元。二是18个单位账面现金超标准,至年末仍有41.29万元现金未使用三是12个单位20笔公务用车费用财务核算科目不准确,涉及25.41万元;2个单位在无明细附件或附件不完整的情况下,直接拨付1000万元防疫费用;1个单位超结算价拨付防疫资金122.21万元。四是29个单位34名职工未使用公务卡结算,涉及392.26万元

(三)民生保险购买和理赔管理不到位。重点审计了全区意外伤害保险、社区安全险和综治保险购买情况。6个单位购买了11项意外伤害保险,累计覆盖人群超150万人次,投入财政资金2269.37万元,赔付3080人次938.29万元;12个街道购买了社区安全险或综治保险,测算投保12.60万人次,投入财政资金277.57万元,赔付25人次21.86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重复投保。不同部门和街道等单位因职能交叉、缺乏沟通协调,部分参保对象和保险内容重复。二是投保对象审核不实。943名已死亡人员投保,造成资金损失浪费,涉及资金7.04万元。三是理赔不到位。3项保险被保人在保险期间身故,达到赔付条件,因保险宣传不力,导致381人未获理赔,测算应赔金额155.6万元。

三、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区中医医院整体迁建、山湖大道等6个重大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农业保险、乡村建设等4项民生政策落实情况。

(一)重大项目审计情况

1.区中医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审计情况。一是招标投标过程监管不严。3项施工内容招标不严谨,应废标而未废标。二是施工过程监督审核把关不严。无依据提高建设标准,涉及815.55万元。先施工后设计,设计文件出具时间早于设计公开招标时间。17项施工内容未按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施工,多计工程价款340.13万元;1263.52万元室外配套工程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三是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代建单位截留工程款430.24万元,提前向2家公司支付工程款1089.63万元,拖欠5家公司工程款6290.8万元。

2.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情况。对山湖大道、环鲁湖EOD、上海通用大道、大健康产业园市政道路4个工程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竣工验收不及时。1个项目工使用两年未办理竣工验收。重复申报征地拆迁补偿款。1个项目用地被所在街道两次纳入征收补偿范围,重复申报征地拆迁补偿款750.06万元。三是工程款支出审核不严。4506.95万元工程款支出缺少支付报审表、进度确认表、付款申请等相关审核资料。

(二)重点民生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情况

1.就业政策落实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及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审核把关不严。1个单位向不符合条件对象发放就业补助资金13.45万元。二是就业培训成效不明显。33个班次培训学员727人次,就业22人次,财政补贴79.28万元,其中零就业班次数量占比55%。

2.地方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资金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近三年向5家保险公司拨付地方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2.04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对保险公司承保行为监管不严。4笔承保行为管理不当,赔付认定标准未统一;未按规定对承保标的物审验,涉及补贴53.28万元,超标准向农户收取6笔淡水鱼养殖保险保费,导致多付财政补贴4.25万元;对不同农户的相同种养殖保险设置不同的保险起赔比例和绝对免赔率。二是保险公司定损和理赔不及时。430笔保险报案超过规定的核定损失时间;57笔理赔业务超过规定的10天理赔期限。

3.乡村建设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情况。抽查了10个街道,45个村,48个部门、企业、合作社,入户走访农户132户,抽查资金12.35亿元,对乡村建设资金投入保障、规划管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政策落实和相关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乡村建设资金滞留闲置。2个项目未办理竣工决算,543.78万元项目资金闲置2年以上。二是乡村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管理不严。3个单位将农村道路施工及养护工程转包给无资质的个人,项目质量不达标、施工方偷工减料,同时多计多结工程款,涉及合同金额2353.53万元。

4.“保交楼”原有预售资金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第二批“保交楼”项目547套住宅的6.16亿元原有预售资金。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售房款未直接全额交入监管账户。2016.12万元预售房款未按规定直接交入监管账户;2.38亿元预售房款未按规定全额交入监管账户统一管理。二是重点监管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5687.56万元重点监管资金转入区自建局信访维稳资金专户后,用于支付非“保交楼”地块项目工程款。

四、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街村企业、行政事业、自然资源资产等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国有企业审计情况。区国资公司损益情况、经发投集团投资的保利˙军运城项目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经营管理能力不强。一是1家公司将子公司51%股份转让后,未根据协议分割6.2亿元担保责任,存在代偿风险。二是1家公司对参股投资的保利˙军运城项目监管不到位,造成资金损失5608.65万元。

2.资产管理不严。1家公司381.38亩土地和7400平方米房屋资产长期闲置;5家租户360.20万元的租金应收未收;4套面积562.96平方米的商品房未登记入账。

3.截留财政资金。1家公司受托处置涉案矿产14.55万吨,处置收入371.37万元,仅上缴区财政60万元,截留处置收入311.37万元。

(二)集体企业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工业联社及所属的江夏亿炼钢铁厂、江夏区轻工业供销公司等3家有资产的改制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账实不符。2家公司的6间临街门面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2处房产已拆除,未及时下账处理。

2.融资不规范。1家公司18%至30%不等利率向个人或其他企业借款169万元,已支付本息212.82万元,本息欠款564.2万元。

(三)街村企业审计情况。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对部分街村所属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延伸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应收未收、应缴未缴。1个所属企业在亏损情况下,无依据免收金城一号还建小区住宅物业;1个街道无依据承担金港一号小区3972户住宅6年物业费4195.26万元;3家村办企业截留村集体房产、还建房和商铺等租金3320.14万元,未及时上缴。

2.企业利益损失明显。1家村办公司总经理2次先低价租赁村民土地,后高价转租给任职公司,造成村办企业利益损失11.35万元;1家村办公司以工程款未收回为由,未向金融机构融资,直接以18%年利率向个人融资1249万元,已支付本息821.32万元,剩余830万元本金还未归还。

(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8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68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重点关注了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底数不清。一是3个单位9处房屋资产187.92万元办公设备、机械设备未入固定资产管理;1个单位账面133台设备已无实物,账实不符。二是1个单位已调出的2台价值24.85万元车辆未办理调拨手续,投资1464.46万元建设的4612盏农村新能源路灯,未办理移交手续。三是307个已竣工决算或验收投用的建设项目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涉及32.99亿元。

2.资产低效闲置、无偿出借。一是1个单位投入819.31万元建设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因决策不科学,造成设备及软件闲置;2个单位的2处房屋资产闲置未使用;12个单位的141台洒水车、消防车、垃圾车2艘执法艇闲置。二是11个单位的46台洒水车、消防车、垃圾车无偿提供给第三方公司使用。

3.资产管理不善。一是1个街道出租的2处房产,2022年3月、2023年1月合同到期后无偿提供给原租赁方使用,12.68万元租金应收未收。二是1个街道在拆迁工作中征收的价值1175万元名贵苗木,因管理不善被盗窃;征收的价值741.25万元机器设备,因露天存放贬值严重,最后按废铁处置。

(五)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4名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水资源保护制度落实不严格。一是1个单位的区级巡湖次数不达标;3个街道村级河湖长巡查次数不达标,部分巡查记录存在弄虚作假;二是全区淡水养殖尾水治理示范项目3695亩,仅占全区淡水养殖面积的5%,有68335亩淡水养殖未进行尾水治理。

2.林业和土地资源保护制度落实不严格。一是2个街道林长制部分期间巡林记录缺失、巡林次数不达标,1家企业违规在林地内散养花猪约100头;二是违规占用耕地现象仍然存在,6家企业违规占用耕地41.31亩、永久基本农田11.92亩;三是耕地“非粮化”存量面积漏报87.78亩,永久基本农田撂荒存量面积漏报50.3亩永久基本农田挖塘面积203.46亩未及时整改

3.自然资源和生态治理项目及相关资金管理使用不严格。一是1个街道滞留73.52万元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长达5年,挤占挪用小微水体专项资金16.05万元。二是1个单位30万元秸秆预警系统经费用于支付疫情防控集中隔离废水监测费。三是1个街道无依据发放3.2万元巡湖奖励;2个单位实施的6个项目,多计工程款62.04万元;四是1个街道公益林管护资金闲置22.95万元,水库管护资金未发挥奖惩作用。

五、违法违规及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线索

2023年7月以来,区委、区政府领导先后对审计机关提交的相关报告、专报等签批29件次,审计发现并向区纪委监委、主管单位等移送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共47起,涉及50多人,在审计报告中反映了一些违反财经纪律、工作不规范造成损失等问题,主要有以下表现:

(一)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金损失问题不容忽视。存在建设单位在拆迁、工程建设等管理活动中工作不认真,造成多计费用、多付财政资金、施工单位偷工减料等问题。1个单位在土地征用后未有效管理,导致村民在已征收土地上无偿耕种,后期土地使用时再次支付青苗补偿费121.65万元。1个单位在拆迁工作中未严格执行拆迁方案,随意调整补偿标准,对补偿内容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超标准及重复等支出拆迁补偿费763.22万元。3个单位因工作失误,导致重复支付工程设计费用、工程排污费、工程款、税金和多计工程款181.8万元

(二)工作中规矩意识不强,违规违纪行为时有发生。1个单位超标准发放560人次困难补助62.65万元;53.16万元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先采购后询价、询价对象相互关联现象。1个单位出借126.36万元资金,至今仍有86万元未收回。1个街道要求所属公司向无业务关系的3家民营企业出借资金470万元,至今仍有300万元未归还,也未按协议支付违约金和利息。1家国有企业的1名职工入股民营企业,并代表民营企业作为工程现场管理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六、审计建议

(一)加强政策统筹协调,推动财政管理加力提效。一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必要的支出强度,强化民生等薄弱环节和产业发展关键领域的投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二是做好各部门职能之间的衔接协同,采取优化、调整的方式,强化资金筹集、分配和使用全过程监管,汇聚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合力

(二)加强预算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减少资金沉淀,加强对自有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协调、结转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二是将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加强事前绩效评估,细化绩效指标,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强化预算约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过紧日子常态化机制,坚决纠正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行为。三是部门在保障基本支出的前提下,通过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等方式,确保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化,实现财政资金的节约和高效使用。

(三)加强重点领域监管,着力保障民生政策落实。一是压紧压实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深化住房、医疗、养老、社会救助等重点民生领域服务保障,加快破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和评估问效,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落地见效。三是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上,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加大民生资金监管力度,促进民生资金高效安全使用,坚决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四)加强资源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一是强化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和利用,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加快生态修复治理,切实维护环境安全,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二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增强企业资产运营效能,压实企业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提升国有企业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三是夯实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基础,严格资产出租出借处置程序,及时盘活处置各类闲置资产,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高效利用。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相关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区审计局将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依法审计,做实研究型审计,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打造经济监督的‘特种部队’”相关要求,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勇担使命任务,坚定落实“五区”战略,奋力建设“五个江夏”,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服务保障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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