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

发布日期:2026-04-15 17:00   文章来源:江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落实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江夏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版)》和《江夏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报送2026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年度计划,现公示如下:

武汉市江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

序号

计划

名称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实施时间及频次

备注

1

2026年度江夏区劳动用工监管联合抽查

建立劳动关系情况检查

对执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检查

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各类用人单位0.5%,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0%

2026年12月31日前,
1次/年


对招聘、使用劳动者情况的检查

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合同情况检查

对订立、履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检查

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对集体合同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

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一方

劳动管理制度检查

对制定和执行劳动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工作时间检查

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作制情况的检查

企业

对执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的检查

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劳动报酬检查

对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的检查

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对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规定的检查

企业、个体经济组织

社会保险检查

对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的检查

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执行特殊保护规定检查

对执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的检查

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对用人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检查

机关、团体、企业(含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事业单位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检查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检查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情况的检查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特定业务的检查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检查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配合执法情况检查

对配合劳动保障监察行为的检查

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劳务派遣事项检查

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检查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企业

2

2026年度江夏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抽查

职业培训检查

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项目) 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违规行为的检查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15%

2026年11月30日前,
1次/年




武汉市江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4月15     

【 下载 】 【 打印 】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