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草案

发布日期:2021-01-15 16:50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江夏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年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严重影响,全区财税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确保全区财政运行基本稳定。

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批准,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653000万元调整为1056800万元,调整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出台的“减、免、缓、退、抵”等税费减免及优惠政策,造成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大幅下滑;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408994万元调整为1552426万元(不含一般债券还本支出94417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中央下达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补助支出和一般债券支出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425000万元调整为634100万元,主要是省市出台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土地挂牌收入可分期缴库等优惠政策,以及征地拆迁进展缓慢影响土地挂牌交易;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1375000万元调整为1140311万元,主要是调减本级支出,增加了上年跨转支出、新增专项债券支出和上级补助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4800万元调整为3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4800万元调整为11065万元(含上年跨转806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405778万元调整为319191万元,主要是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2-6月份阶段性免征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346996万元调整为348513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1056800万元,比2019年完成数1546705万元,下降31.7%。

1)分征管部门情况:区税务局预计完成956800万元,下降31.3%;区财政局预计完成100000万元,下降34.3%(收入分项目情况见附表1)。

2)分收入级次情况:上划中央收入410800万元,下降34.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6000万元,下降29.7%,其中,地方税收收入532000万元,下降28.7%,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2.35%。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数1552426万元,预计当年实际支出1361152万元,与2019年实际完成数1435833万元相比,下降5.2%。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数与当年实际支出数相差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预算法》第58条规定,各级预算收入和支出按收付实现办理年终结算,预计跨转下年支出168918万元(支出情况见附表4)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来源预计1812766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6000万元;固定性财力补助150312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8594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0613万元;其他调入资金116531万元(东湖开发区托管区域补偿、存量清理收回弥补平衡缺口等资金调入);从土地净收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弥补收支缺口50000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61772万元;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补助215992万元;上年结转资金5605万元。

支出运用预计18127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61152万元;政府债务还本支出94417万元;上解支出165923万元(上解省市财力154343万元,检察院法院基数上解6180万元,取消ETC收费上解5000万元,耕地占用税结算上解40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1274万元。

以上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计情况。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634100万元,与2019年实际完成数1292890万元相比,减少658790万元,下降51%(收入分项目情况见附表8)。

2.支出预计情况。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1140311万元,与2019年实际完成数1573221万元相比,减少432910万元,下降27.5%(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情况见附表10)。

3.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来源预计1190311万元,其中:本级收入634100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5000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436000万元(全部为新增专项债券),新增抗疫特别国债收入794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5811万元。

支出运用预计119031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40311万元;调出资金50000万元

以上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预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00万元,与2019年实际完成数7365万元相比,减少4365万元,下降59.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065万元,比2019年实际完成数增加11065万元。

收入来源预计11065万元,其中:本级收入3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065万元。支出运用预计11065万元,全部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收支到项目、到科目情况见附表13-16)。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预计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19191万元,与2019年实际完成数458636万元相比,减少139445万元,下降30.4%。预计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48513万元,与2019年实际完成数381353万元,减少32840万元,下降8.6%(收支到项目、到科目情况见附表17-20)。

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缺口29322万元,加上2019年底滚存结余371490万元,预计年末滚存结余342168万元。

上述财政收支及平衡均为预计数,待年终决算报表正式编制后,再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回顾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与管理,主要体现了以下特点:

——全力保障疫情防控。主动应对突发疫情,把疫情防控经费保障作为头等大事,第一时间筹措下拨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9.1亿元和社会捐赠资金3.1亿元,确保全区疫情防控紧急支出;开辟防控资金拨付“紧急通道”、政府采购“绿色通道”,确保防控资金直达用款单位、防控物资设备快速采购到位;制定疫情防控经费管理办法,规范防控资金使用,严明防控资金政策纪律,确保用好“救命钱”。

——全力支持复工复产。一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克服地方财政收入大幅减收压力,兑现企业减免退抵税费5.63亿元、减免社保费7.43亿元、减免房屋租金及电费补助0.5亿元,有效缓解企业压力。二是促进稳岗就业。筹措发放企业应急保供、吸纳就业和员工返岗交通补贴、返还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兑现创业担保贷款贴息0.8亿元。三是推动融资纾困。制定和修订《江夏区小微企业融资应急资金管理办法》和《江夏区引导新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安排“应急贷”资金1亿元,努力解决企业的融资难题。四是强化政策激励。兑现落实市区“民营经济黄金10条”,企业技改补贴资金和高质量发展补贴资金3.8亿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对符合政府采购标准的地产品,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目录,鼓励引导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积极采购使用。

——全力支持三大攻坚战。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全年按期偿还政府债务本息14.7亿元,通过资金筹集和债务重组方式,按期偿还政府系统外债务本息17.9亿元,没有发生一笔债务逾期,守住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底线,有效维护政府信用。严格落实财政扶贫投入政策,筹集各级财政扶贫资金5.8亿元,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实财力保障。筹措资金3.6亿元,支持“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垃圾分类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

——全力稳定财政运行基本盘。一是多途径做好收入文章。始终把组织收入放在第一位,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税源稽查力度,主动服务对接经济发展,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强化与产业部门、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的有机联动,深挖增收潜力,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二是积极应对减收增支压力。坚持调结构、抓统筹,按公用经费压减15%、专项经费压减30%的比例,对全年预算支出进行调减,对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单位往来资金、重点项目存量资金进行清理盘活,统筹用于“三保”支出和在急项目建设,努力消化收支缺口。三是加强财政资金调度。全年争取中央、省市下达各类转移支付资金41亿元,国库调度资金20亿元,有力保障了全区财政正常运转和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全力争取上级支持。抢抓中央、省、市对冲疫情一系列政策机遇窗口期,精准对接,全力争取。全年争取到位减收财力补助、防疫增支补助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共计42.3亿元。争取新增政府债券62.2亿元,统筹用于教育卫生、生态环保、交通水利、产业配套、城市基础设施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补齐民生和社会发展短板,有效发挥扩投资、稳增长作用。

——全力推进财政监管。一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对20个区直部门和单位的58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对全区70家一级预算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进一步扩大区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覆盖面。二是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制度,有针对性地将420家本土企业纳入江夏区地方名优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提高江夏名优地产品知名度、美誉度和占有率。三是全面加强投资评审管理。逐步规范和完善财政投资评审程序,拓宽评审范围,全年完成投资项目评审150项,涉及资金5.5亿元,审减节约金额0.7亿元,审减率13%。四是全面加强直达资金管理。对疫情防控和疫后重振特殊转移支付补助资金,严格遵循“部门申报、财政审核、政府审批、审计监督、跟踪问效”,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2020年,在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财政收入减收、收支平衡难度空前的情况下,财政运行基本平稳,各项财税政策有效落实,为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和实现“十三五”规划胜利收官提供了有力支撑。回顾过去的五年,财政收入规模不断扩大,累计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0亿元,比“十二五”时期地方财政收入185亿元翻了一番,年平均增幅6.1%,剔除2020年受疫情影响因素,年平均增幅达到12%;收入质量不断提升,地方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由2016年的73.6%,提高到2020年的82.4%,增加了8.8个百分点;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化,营改增等税制改革全面推开,预算管理体制逐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积极的财政政策精准发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入推进,内生动力不断激发;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经济平稳运行和提质增效得以实现;民生保障持续加强,在增加投入的同时,相关领域支出政策和机制设计不断完善,公共性和可持续性显著提升。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区政协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全区上下共同努力、艰苦奋斗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深化财税改革、加强预算管理仍然面临诸多困难、矛盾和问题。一是税源基础弱。“一车独大”隐忧越来越凸显,传统产业基础不牢固,现代制造业竞争力不强,产业链“高端化”没有形成有效突破,短期内无法形成新的税收增长点,疫情后财政收入恢复和可持续增长面临巨大挑战。二是支出压力大。随着各项重大改革政策的相继实施,急需刚性增支因素多点汇集,支出压力层层叠加,收支矛盾异常突出,财政将长期保持脆弱的“紧运行”、“紧平衡”状态。三是财政监管难。预算信息公开、资金统筹整合、预算执行效率、绩效管理等工作还需要持续深入推进;一些部门和预算单位花钱不问效、重分配轻管理和资金闲置浪费的问题仍然突出,财政加强监督管理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统筹研判,找准症结,精准施策,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改进。

二、2021年预算草案 

(一)2021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人大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决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推进全区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保障重点支出需要,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坚持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严格政府债务收支预算管理,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风险底线;坚持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做实项目库管理,健全预算评审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完善预算支出标准化体系,加快构建现代财政制度。

(二)2021年预算收支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草案

1)收入预算情况。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1357000万元(区级组织的收入),比2020年预计完成数1056800万元,增加300200万元,增长28.4%。

分征管部门情况:区税务局1240000万元,比2020年预计完成数956800万元,增加283200万元,增长29.6%;区财政局117000万元,比2020年预计完成数100000万元,增加17000万元,增长17%。

分收入级次情况:上划中央收入551000万元,比2020年预计完成数410800万元,增长34.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6000万元,比2020年预计完成数646000万元,增长24.8%,其中:地方税收收入669000万元,增长25.8%,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3%(收入分部门、分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3)。

需要说明的是:2021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80.6亿元,恢复到2018年水平,比2019年下降12.2%。2019年,我区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85亿元,比2018年增长14.3%,高于全市2.6%增幅11.7个百分点,主要是因为2019年土地增值税清算以及上汽通用2018年税收收入跨年度缴库一次性因素的影响,收入远高于正常水平。

2)支出预算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2021年支出计划,预计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71558万元(不含到期债券还本支出4762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408994万元,减少37436万元,下降2.7%(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安排情况见附表26)。

3收支平衡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来源1624849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6000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75106万元(调整财政体制核定基数定额返还补助4016万元, 增值税消费税返还预计5262万元,“四税”增量差定额结算补助294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3419万元,国家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29182万元,新体制省市固定补助28712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4870万元,东湖开发区托管区域财力补偿资金42220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36431万元,绩效工资补助3523万元,工商质监药监下划补助3299万元,产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1176万元,其他财力性补助12702万元);争取上级补助资金30000万元;调入土地出让金净收益1000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9725万元,其他调入资金25100万元(东湖开发区直接结算资金),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60000万元,上年跨转支出168918万元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运用16248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71558万元,政府债务还本支出47625万元,上解支出205666万元(体制上解省市财力194086万元,检察院法院上划基数6180万元,耕地占用税上解400万元,取消ETC收费专项上解5000万元)。

以上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草案

1)收入预算情况。2021年,预计全年收入1364200万元,比2020年预计完成数634100万元,增加730100万元,增长115.1%,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13082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0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6000万元(收入项目见附表29)。

2)支出预算情况。2021年,全区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1264200万元(不含上级专项补助),比2020年预计完成数1140311万元,增加123889万元,增长10.9%(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安排情况见附表31)。

3)收支平衡情况。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来源1364200万元,全部为区本级收入,安排本级支出12642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0000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草案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65万元,比2020年预计完成数3000万元,减少1035万元,降低34.5%(收入分项目情况见附表33)。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1965万元,比2020年预计完成数11065万元,减少9100万元,降低82.2%(支出分科目情况见附表35)。

需要说明的是: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计划,是根据纳入预算编制范围的出资企业2020年净利润收入的30%进行征收,2020年受疫情影响及落实中央、省、市、区减免房租、企业纾困等政策,征缴企业净利润收入相比同期减少4200万元。

以上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草案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63731万元,比2020年预计完成数319191万元,增加44540万元,增长13.9%(收入分项目和险种情况见附表37)。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57602万元,比2020年预计完成数348513万元,增加9089万元,增长2.6%(支出分科目和险种情况见附表39)。

以上收支相抵,当年基金结余6129万元,加上历年结余342168万元,累计滚存结余348297万元。

 三、迎难而上,奋力拼搏,努力完成2021年财政预算目标

(一)立足高质量发展,巩固三大攻坚战成果

一是巩固脱贫攻坚战成果。全面落实财政扶贫投入政策,安排资金40207万元,大力支持产业扶贫、消费扶贫、电商扶贫。加强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和绩效管理,支持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二是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安排资金38638万元,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支持大气污染源治理管控、河湖流域水环境治理、重点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和生活垃圾分类,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三是巩固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成果。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健全地方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风险。采取综合措施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确保只减不增,防范债务风险。

(二)加强收支管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一是从严从紧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16685万元,从严控制新增项目支出,做好重点领域保障。完善公务开支经费标准和定额体系,持续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强化预算支出执行责任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加快预算执行。二是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加强宏观经济和财税形势综合分析研判,科学编制收入预算,完善收入监控、数据共享和会商制度。加强重点行业、重点税源日常监测,协调税务和非税执收部门依法依规组织征管,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三是构建统筹盘活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机制,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按规定及时收回结余资金。继续推进跨部门重大财政专项资金整合,推进“大专项+任务清单”统筹整合机制。

(三)发挥财政职能,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一是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大对工业技改、智能化改造、区域高质量发展等扶持力度,安排资金43630万元,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积极争取政府债券资金,支持“大健康”产业集群发展,培植新的财源增长点。二是助推提升现代服务业。加大科技投入统筹配置力度,安排资金27158万元,突出支持企业研发、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关键技术攻关等。安排资金12000万元,支持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推进大数据、“电商”、物联网等创新应用,加快制造业和服务业“两业融合”发展。三是拓展减税降费成效。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动政策持续发挥积极效应。加强减税降费信息共享,用好扶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财税政策,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发展。

(四)落实民生政策,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

一是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坚持民生优先,安排资金88525万元,严格落实就业、退役安置、抚恤、养老、低保、特困人群供养等民生政策,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二是促进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安排资金44925万元,落实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政策,支持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加快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支持“健康江夏”建设,促进医院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不断提高健康服务质量水平。三是保障教育文化事业发展。安排资金47747万元,支持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逐步缩小教育资源南北差距。安排资金6908万元,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支持全域旅游发展,打造江夏文化名片。

(五)加强财政监管,提高财政治理效能

一是拓展绩效管理广度和深度。完善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创新评价方法,提高评价质量。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刚性约束。二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落实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逐步建立国有资产调配和处置机制,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优化国有资产配置。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数字化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对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全流程电子化,精简政府采购程序,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和透明度。四是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除涉密部门外,继续在政府门户网站对政府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实行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五是贯彻新预算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虚心听取政协意见,认真落实各级巡视、审计整改要求,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上下同欲者胜,同舟共济者赢!各位代表,2021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以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的姿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实现“十四五”规划的良好开局贡献财政力量。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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