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关于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 反馈意见(市序号53)整改完成情况

发布日期:2021-01-08 09:39

根据2018年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武汉市开展的环保督察工作,形成的反馈意见(市序号53)关于科学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整改要求,该问题交办后,江夏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整改工作专班,研究制定了详细的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整改。现已完成整改任务,具备销号条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问题

科学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二、整改目标

对矿山在勘探和开采过程中的各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采取人工促进措施;依靠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与自组织能力,逐步恢复与重建其生态功能。

三、整改措施

1、对全区废弃矿山基本情况开展系统梳理,进一步精准掌握废弃矿山现状,对废弃矿山提出分类修复建议;

2、加强土地复垦、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方面的政策研究,充分吸引社会资金开展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解决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科学编制矿山治理规划,提供矿山修复指导。为做好全区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我区一是编制完成了《武汉市江夏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2018—2022年)》,指导全区分类实施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二是委托湖北大学编制完成了《武汉市江夏区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规划(2018—2022年)》,部署全区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工作。

(二)各部门齐抓共管,统筹项目分类实施。我区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根据统一规划、分类实施的原则进行,经过各实施单位共同努力,齐抓共管,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至2019年12月,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完成第一期十月矿区(乌龟山)治理工程,治理面积942亩;第二期花山矿区、运德矿区(花山、长矛山)治理工程,治理面积1320亩;第三期长山(长山、金夹山)、东风矿区(风灯山)治理工程,治理面积1995亩。中央财政下达我区三期治理工程补助资金共计2.4607亿元,现均已完成项目的竣工验收。

2、破损山体生态修复项目:区园林和林业局至2018年底已完成20处破损山体的生态修复,修复面积3127亩。区园林和林业局2019年启动7处破损山体的生态修复,总投资4873.2万元,共计治理面积904.53亩,正在抓紧施工。

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区水务和湖泊局2019年已完成黑山采石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一期、二期的施工,治理面积246亩,目前正在启动第三期工程的施工招标,三期工程共计投入资金1100余万元。

4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该项目是我区向省自然资源厅申报的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区物控集团自筹资金于2019年11月启动灵山矿区第一期741亩面积的项目施工,投入生态修复资金1.5亿元,可复垦耕地400亩,力争今年12月完成施工。将军山矿区项目治理面积967亩,将投入资金1.5亿元,可复垦耕地 391.6亩,现已进场施工,计划 2021年底完工。

(三)科学实施矿山修复,实现生态效益显著

1、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我区十月矿区、花山矿区、长山矿区等项目通过实施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消除了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确保了矿山周边村湾、社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矿山生态修复还减少了矿区的水土流失,有效控制了扬尘污染,恢复了林地、耕地和建设用地,使原先裸露的山体逐步恢复了植被和青山绿水。

2、运用了生态修复治理新技术。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涉及地质灾害治理、土地复垦、水利水电、农业灌溉、植被生态修复、园林绿化、景观重构等多个领域的技术综合运用,我区通过使用地境再造专利复绿技术等当前先进的治理技术成果,有效解决了边坡治理、植被绿化、土地复垦等难题。

3、实现生态修复与产业相融合。灵山、将军山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通过修复矿山及周边生态环境,整合优化山、水、林、田、湖、草综合资源,按照国家级生态修复示范区标准及4A级旅游景区的标准规划、建设和营运,将该项目打造成山水田园观光区、花卉植物观赏区、原乡农耕体验区,努力成为武汉南最美的山水田园综合体。

4、创新矿山生态修复投资模式。我区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一是通过国有企业采取市场化方式投资土地复垦,减轻了政府的资金压力,保证了矿山生态修复与复垦利用的效果和资金需求。二是通过实施土地复垦项目,实现原有工矿废弃地复垦成农用地的目标。

现予以公示。



江夏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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