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07 16:05 文章来源: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我区政府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为落实好2023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同配合。各责任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弘扬实干精神,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确保责任逐级落实、压力层层传导。总牵头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牵头单位抓好相关领域各项工作。牵头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其他责任单位要积极协作配合,完成责任事项的办理工作,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制订工作方案,精心谋划实施。各责任单位要逐项系统科学谋划研究所承办的责任事项。各牵头单位要统筹相关责任单位制定办理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分管负责人及责任科室,实行清单管理,形成工作闭环,于2023年2月15日以前将书面及电子版材料报送总牵头单位(见附表)。总牵头单位要综合各牵头单位办理方案,研究制定总体办理方案,于2023年2月23日以前将书面及电子版材料报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箱:zfducha@163.com)。
三、加大督查力度,严格问责考核。2023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应当纳入区级绩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各责任单位将办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确保2023年区《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从2023年第二季度起,各总牵头单位(无总牵头单位的由牵头单位报送)要在每个季度第1个月的20日前,将责任事项完成情况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定期组织开展专项和暗访督查,对目标责任落实不力、影响工作进度和成效的,予以通报曝光。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区《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
责任分解方案
一、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以市级下达目标为参照,以区委组织部下达至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的绩效目标为准)
二、重点工作(共135项)
(一)坚持把产业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推动经济提质增量,在新征程上加快“富强江夏”起势成势。
——推动主导产业强链集群(总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1.抢抓车光产业跨界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契机,着力延链补链强链,壮大以“车、光、康”为代表的主导产业集群,做强实体经济。(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科经、商务局,郑店、五里界街道办事处,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以上汽通用武汉基地为龙头,全面推动汽车向“新四化”转型,新推出3款新能源车型,力争年产新能源车10万辆。(牵头单位:区科经局;责任单位: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支持武汉客车建设氢能源研究院,发展氢能源商用车。(牵头单位:区科经局;责任单位: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科投集团)
4.大力引进“三电”等关键零部件项目,做大“零整比”。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科经局,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金口街道办事处)
5.依托腾讯、百度、光迅科技等龙头企业,吸引光电子信息项目聚集,打造“光芯屏端网”研发制造基地。(牵头单位:区科经局;责任单位:区商务局,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里界街道办事处)
6.加快布局车用芯片、智能网联等汽车智能化产业链,引进车光融合企业15家,力争年内实现车光产业产值950亿元。(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科经局,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里界街道办事处)
7.打造武汉“康谷”,做大做强大健康产业,重点聚焦高端医疗器械、合成生物、生物制剂等产业赛道,吸引20家规模以上大健康企业落户。(牵头单位:区大健康产业园指挥部;责任单位:区科经、商务局,郑店街道办事处,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8.加快实施国药中生中部产业基地、武生所四价流感疫苗车间等项目,提速建设国家级疫苗研发和生产基地,力争大健康产业产值达150亿元。(牵头单位:区大健康产业园指挥部;责任单位:区科经局,郑店街道办事处)
9.抢抓安防、新能源、预制菜三个万亿级产业市场机遇,聚力开辟主导产业新赛道。依托海康威视、中船710所、久之洋等头部企业,做大安防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区科经局;责任单位:纸坊街道办事处,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0.依托楚能、金盘科技、武汉新能源装备研究院、瑞科美等一批龙头机构,壮大动力电池等新能源产业集群,力争实现产值100亿元,大全新能源公司实现上市。(牵头单位: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区发改、科经、商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区科投集团)
11.依托三全食品、中百中央厨房、祖名食品等骨干企业,加快做大预制菜产业。年内启动预制菜全产业链示范试点,推进南北产业链接和融合,支持预制菜品牌建设,力争推出预制菜产品20个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科经局,各街道办事处)
——加快抢占未来产业新赛道(总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12.深入推进“智谷”建设,按照“现有产业未来化”和“未来技术产业化”工作思路,前瞻布局、重点突破,加快构建新型产业体系。(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科经局,各街道办事处)
13.启动未来产业培育计划,依托717光量子平台、纺大新材料实验室等核心机构,推动新技术与现有产业嫁接融合,抢占未来竞争制高点。(牵头单位:区科经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4.支持企业“智改数转”升级,实施“5G+工业互联网”示范工程,推动华域视觉产业园等项目投产运营,加快打造“未来工厂”、“未来社区”、“未来商业”等示范场景。(牵头单位:区科经局;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15.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引进培育一批产业生态主导型企业和重大项目,加快抢占人工智能、大数据、元宇宙、量子信息等未来赛道。(牵头单位:区科经局;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16.提速推动T3出行、新迪数字华中总部、电竞小镇等项目,全面提升规模能级,力争数字经济总量突破300亿元。(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科经、商务局,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科投集团、国控集团)
——促进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总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17.实施现代服务业提升行动,支持专利、标准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发展研发设计、科技金融、检验检测、互联网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科经、商务、财政、市场监管局,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18.鼓励发展会计、审计等专业服务业。(牵头单位:区财政、审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科经、商务、市场监管局,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19.提升金融业发展能级,依托高瓴、同创伟业等头部基金管理机构,打造创投集聚区。(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科投集团,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20.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实施商圈业态提升工程,推动中百广场、九全嘉广场、罗马春天等片区业态转型升级,支持发展电子商务、直播经济,引进知名首店、星级酒店、品牌名店入驻,打造一批特色商圈、精品夜市、主题街区,提升商业档次,新增商贸企业“小进限”20家以上。(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1.推动永旺梦乐城、威马商业城等项目尽早运营,带动全区实现服务业增加值增长7%左右。(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全力扩大有效投资(总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22.切实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狠抓项目建设,全年完成投资770亿元,其中工业投资315亿元,技改投资占比45%。(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科经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3.完善重大项目跟踪服务督导机制,加快推进云塔科技、波睿达、衡宽科创中心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实现亿元以上重点项目新开工75个以上、竣工30个以上。(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4.围绕“五谷共建”产业地图,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强化资本招商、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叩门招商,力争招引一批掌握标准制定权、行业话语权、市场主导权的头部企业,新引进投资亿元以上产业项目50个,新增500强企业或大型央企投资项目5个,实现产业项目实际到位资金45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占比不低于50%。(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5.扎实做好“五经普”工作,做实做大经济底盘。(牵头单位:区统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科经、住建、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做强园区平台支撑(总牵头单位:区科经局)
26.坚持亩产论英雄,实施工业园区分级管理和企业综合分类评价,大力推进“双百”园区建设,启动低效工业用地提升改造800亩以上,整理开发3.8平方公里,切实提升要素资源产出效益。(牵头单位:区科经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街道办事处)
27.推动江夏经开区四大产业园区争先进位、竞相发展,提速争创国家级开发园区。发挥金港汽车产业园集聚效应,规划建设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依托庙山园区,重点打造数字经济科创小镇、创投产业园、医药产业园;依托藏龙岛园区,打造专精特新科技园、光谷上市企业产业园;依托大桥园区,着力打造新能源、装备制造、绿色食品加工园区。(牵头单位: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区发改、科经、商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国控集团)
28.强力推进纸坊海康智慧产业园建设,打造智能网联产业标杆园区。(牵头单位:纸坊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区发改、科经、商务、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教育、园林和林业局)
29.加强郑店大健康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提速推进医疗器械园、生物医药园等区域道路建设,实现光谷南大健康产业园“三大园区”入驻率达80%以上。(牵头单位:区大健康产业园指挥部;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局,郑店街道办事处)
30.统筹推进五里界智造产业园、金口金江南产业园建设,支持乌龙泉向新材料园区转型,打造特色产业集群。(牵头单位:五里界、金口、乌龙泉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区发改、科经、商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坚持把创新作为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在新征程上汇聚“活力江夏”强大动能。
——加快做大做强创新载体(总牵头单位:区科经局)
31.主动融入光谷科创大走廊,聚力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江夏实验室争创国家实验室武汉基地,建成3个重大科创平台。(牵头单位:区科经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郑店街道办事处)
32.加快推进纺大新材料创新平台、中科院生物安全中心、博世华域软件研发中心等项目建设,争取华中科大江夏人工智能中心、中科院合成生物创新中心等一批研发平台落户。(牵头单位: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区科经局,区科投集团)
33.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布局建设5个中试平台,加快推动“七字头”研究所创新资源就地转化、3个院士专家项目落地,完成技术合同登记成交额33亿元,让更多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牵头单位:区科经局;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34.实施“大孵化器”计划,按照园区景区化、服务专业化的思路,加快推动现有孵化载体提档升级。(牵头单位:区科经局;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35.扎实推进阳光创谷、庙山光电子产业园二期等创新园区建设,打造高端特色园区。(牵头单位: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区科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科投集团、国控集团)
36.新建一批双创示范基地,支持社会资本、区属国企参与孵化器建设和运营,推进“供地”转“供楼”,建设创新街区、创新园区、创新楼宇3个,新增孵化载体5个以上、各类物理空间10万平方米以上,让江夏成为创新的高地、创业的沃土、创客的天堂。(牵头单位:区科经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国有企业)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总牵头单位:区科经局)
37.实施规上企业研发“全覆盖”行动,支持领军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推动亿元以上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全覆盖、5亿元以上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全覆盖,实现全社会研发投入大幅提升,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增长8%,创造更多“独门绝技”。(牵头单位:区科经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38.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微企业350家以上。(牵头单位:区科经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39.实施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行动,强化政策扶持,鼓励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支持“金种子”、“银种子”上市后备企业发展壮大,新增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10家、单项冠军8家,新增瞪羚企业50家、“小进规(限)”70家、“规上市”1家,力保市场主体稳定在11万户以上,让更多的“企业幼苗”在江夏长成“参天大树”,加快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成长型企业“广天阔地”、中小微企业“铺天盖地”的生动局面。(牵头单位:区科经、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商务、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全面集聚高端创新人才(总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40.创新之道,唯在得人。实施“人才留夏”计划,梳理高层次人才服务清单,优化人才全链条支持措施,力争招引领军人才20人、高技能人才2300人、大学生2万人以上。(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41.支持江夏人才集团发展,缩短人才培养周期,加快构建“人产城”融合、“育选用”贯通的人才成长体系。(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区人才集团)
42.落实出台人才安居政策,为人才子女入学、落户随迁、医疗健康等提供全方位服务保障。(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人社、教育、住建、卫健局,区公安分局)
43.着力解决人才后顾之忧,加强“人才贷”、“人才投”等金融服务,筹集建设人才公寓1000套。(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金融办),人民银行江夏支行,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44.探索建设人才公园,打造青年友好型社区、人才成长型城区,让江夏真正成为各类青年人才事业的第一起点、心安的第二故乡。(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住建、园林和林业、民政、人社局,团区委,各街道办事处)
——聚力营造一流创新生态(总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45.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紧盯“高效办成一件事”,统筹推进“五减五通”,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推动高频政务事项实现“一事联办”,企业开办实现“零成本”。(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发改、科经、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园林和林业、水务和湖泊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46.加快建成惠企政策“一码通”兑现平台,推进“免申即享”,做到应享尽享、直达快享。(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科经、商务、住建、财政、税务、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文旅、市场监管、行政审批、人社、统计局,区融媒体中心、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大数据中心)
47.搭建创新资源对接平台,持续打造“江夏创投荟”活动品牌,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汇聚。(牵头单位: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发改、科经、商务、财政局)
48.坚持“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杠杆撬动作用,推动天使投资平台建设,放大创投、天使基金的孵化催化效应,助推科技创新。(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区科投集团)
49.弘扬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用心用情做好企业服务,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提高创新包容度,完善审慎包容监管,探索制定容错纠错清单,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在全区形成“热带雨林式”创新创业生态。(牵头单位:区工商联;责任单位: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区法院、检察院,各街道办事处)
(三)坚持把协调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促进城乡全面融合,在新征程上续写“和谐江夏”崭新篇章。
——主动融入武汉都市圈(总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0.坚决扛牢汤逊湖组团主体区、核心区的江夏担当,加速融入武鄂黄黄都市圈,助推武汉南部一体化发展。聚焦规划同编,加强与光谷、车谷规划衔接,提升联动融合效率。(牵头单位:区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区科经、交通运输、住建、水务和湖泊、商务局,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金口、五里界街道办事处)
51.聚焦交通同网,加快推动江夏光谷物理连接、经开区至金口过江通道等项目建设,同步启动车光大道东段等联通工程。(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区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局,金口街道办事处,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2.研究推进江夏与车光产业走廊交通环线、对接花湖机场路网建设,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区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局,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53.聚焦功能同城,加强项目实施、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建立常态对接机制,推动资源整合、高效联动、合作共赢。(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规划建设重点片区(总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54.坚持“四统一”原则,加快推进纸坊城市更新,注重文化大道沿线城市界面打造,强化商服功能集聚,提速推进中粮片区二级开发建设,完成党校片区房屋征拆工作,同步推进八分山、青龙山等生态彰显片区项目实施,打造2个特色街区。(牵头单位:纸坊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区发改、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园林和林业、财政、交通运输、城管执法局)
55.谋划启动庙山、藏龙岛城中村改造。(牵头单位: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区发改、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园林和林业、水务和湖泊局,区国控集团)
56.着力推进金口新城3.6平方公里重点功能片区建设,启动后石湖片区12万平方米还建房建设,同步推动古镇片区搬迁安置。(牵头单位:金口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区发改、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园林和林业、水务和湖泊局)
57.扎实推进五里界新城开发,抓紧完成房屋征收、土地收储,推进夹山里、上恩里等还建房建设。(牵头单位:五里界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区发改、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园林和林业、水务和湖泊局,区国控集团)
58.加快郑店新城建设,启动红旗花园二期项目,提速打造“江夏之星”亮点区块,确保山湖大道郑店段全线通车、同兴三期还建房主体结构完工。(牵头单位:郑店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区发改、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园林和林业、水务和湖泊局)
59.高标准推进山坡南部中心城镇建设,打造超大城市周边农村地区未来小城市样板。(牵头单位:山坡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区发改、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园林和林业、水务和湖泊、农业农村局)
60.深入实施“擦亮小城镇”建设行动,推动乌龙泉集镇提档升级,支持安山建设康旅小镇,统筹实施法泗、湖泗、金水、舒安等“口子镇”建设,打造一批江夏风貌样板区。(牵头单位:乌龙泉、安山、法泗、湖泗、舒安街道办事处,金水办事处;责任单位:区发改、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园林和林业、水务和湖泊、农业农村局)
——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总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61.坚持建管并重,着力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加速城市美丽蝶变。(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62.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工建设文化大道南延线、北华街东延线、纸坊综合客运枢纽站、武汉南客运枢纽站、G107新南环至贺站段改扩建等一批重点工程。(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区发改、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园林和林业、水务和湖泊局,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63.持续推进天子山大桥、S314铁贺线湖泗段改建、S113纸贺路土地堂段改建等重大项目,确保S101武赤线(江夏段)改扩建工程等一批项目完工。(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区发改、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园林和林业、水务和湖泊局,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64.完善防洪排涝抗旱体系,加快鲁湖泵站、花莲湖泵站更新改造、斧头湖南大堤除险加固等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区水务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区发改、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园林和林业局,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65.着力提高“水电气网”服务质效,实施龙床矶水厂提档升级、住宅小区二次供水改造工程等一批项目,改善用水质量。(牵头单位:区水务和湖泊、科经、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国控集团,区供电公司,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66.深化“转供电”改革,推进网络提速降费,扎实做好居民天然气供应等能源保障。(牵头单位:区发改、科经局;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供电公司)
67.着力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快超限超载监测、智慧交通及物流公共平台等系统建设,落实定期维护机制,整治规范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其他区直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68.扎实开展环境卫生、渣土治理等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区园林和林业、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总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69.坚决扛起“三农”工作新使命,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巩固“五化兴乡”成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文旅局,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70.深入推进“农谷”建设,始终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新建高标准农田1.8万亩,确保粮食播种面积48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4.1亿斤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71.启动农田宜机化改造试点。(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72.深化推进畜禽、莲藕、茶叶等9个农业全产业链建设,保障“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争创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73.促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高标准谋划环梁子湖乡村振兴经济圈项目,加快环鲁湖乡村振兴经济圈建设,提速安山田园度假区、金口果茶示范园、金水现代都市农场、未来家园田园综合体等工程,实现乡村休闲游综合收入增长15%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文旅局,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74.支持大桥、安山、法泗等农产品加工园发展壮大,规划建设山坡食品产业园,实现农产品加工业产值175亿元。(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发改、科经、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75.扎实稳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启动建设“四好农村路”200公里,提档升级农村公路150公里,完善乡村“水电气网”等生产生活设施,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留乡风乡韵、乡景乡味,记得住乡愁。(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发改、科经、交通运输、住建、城管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76.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方法,结合国家数字乡村改革试点,探索打造一批“未来乡村”。(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大数据中心,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总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77.深入实施“共富强区”战略,首批支持打造10个共富村,鼓励打造共富带、共富联合体。(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78.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营收5万元以下相对薄弱村,实现集体经济年收入50万元以上的村达10%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79.持续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推进土地托管、土地流转和撂荒地整治社会化服务工作,形成规模经济,激发土地潜力。(牵头单位:区供销社;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街道办事处)
80.严格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81.坚持依靠产业和就业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扩中”、“提低”,加快“邮快合作”,积极培育直播带货、农村电商、社区团购等业态,让更多人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创业。(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坚持把生态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最亮底色,全面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在新征程上推动“美丽江夏”出新出彩。
——筑牢绿色安全屏障(总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82.坚持“生态立区”战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争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区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务和湖泊、园林和林业局,各街道办事处)
83.探索“河湖长+”工作机制,“一流域一策”谋划好重点流域系统治理,统筹做好长江禁捕、控源截污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等水岸同治工作,着力打造流域综合治理先行区。(牵头单位:区水务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84.加强尾气污染、扬尘污染和重点行业废气治理,力争PM10、PM2.5平均浓度稳步下降,空气质量优良率达标。(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区科经、交通运输、住建、城管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85.严格控制和预防土壤污染,加强污染源监管,保障农用地环境安全。(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街道办事处)
86.深入实施“青山行动”,加强矿产资源常态化巡查监管,持续推进灵山、将军山等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园林和林业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87.增加生态供给,新增绿地20公顷,人工造林3000亩,建设绿道5公里,新(改)建口袋公园4个,创建省级森林乡村2个,扮靓江夏“半城山色半城湖”的绿色生态颜值。(牵头单位:区园林和林业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总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88.梯次有序实施碳达峰行动,逐步由能耗“双控”转轨碳排放“双控”,加快形成资源节约型产业结构。(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科经、住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办事处)
89.大力发展绿色基建,新增充电桩1700个、集中式充电站5个,新建装配式建筑120万平方米。(牵头单位:区住建、发改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90.发挥绿色信贷等金融产品作用,培育绿色工厂1家、绿色园区3家,谋划打造绿电园区。(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财政、科经局,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91.持续推进省级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和全市低碳示范工程建设,支持开展碳中和示范创建试点。(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92.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支持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民政、教育局,各街道办事处)
——推动绿色价值转化(总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93.发挥“三山三水三分田”生态禀赋,稳步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区园林和林业、水务和湖泊、农业农村局,各街道办事处)
94.启动GEP核算体系建设,整合山水林田湖草和集体用地等生态资源,推动市场供需对接,逐步健全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机制,让绿水青山更好转化为金山银山。(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统计、园林和林业、水务和湖泊、农业农村、文旅局,国家统计局江夏调查队,各街道办事处)
95.加快环鲁湖EOD、江夏“三山”公园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区文旅、园林和林业局;责任单位:区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水务和湖泊、财政、行政审批局,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96.推进安山和藏龙岛国家湿地公园、上涉湖省级湿地保护区生态修复及价值转化。(牵头单位:区园林和林业局;责任单位:区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务和湖泊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安山街道办事处,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97.实施乡村旅游精品计划,推动星级旅游民宿品牌化,创新区域协同生态旅游开发模式,形成“两带四圈”水美经济新格局。(牵头单位: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水务和湖泊、园林和林业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坚持把共享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在新征程上答好“幸福江夏”年度答卷。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98.坚持就业优先,重点保障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就业,新增就业人数0.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区校合作发展促进中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残联,各街道办事处)
99.鼓励灵活就业,引导自主创业,落实“一揽子”创业扶持政策,持续开展“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活动,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00.扎实推进全民参保,确保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扩面新增0.98万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96%以上,特殊人群全面参保。(牵头单位:区人社、医保局;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101.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确保困难群众“应救尽救、应救快救”。(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02.深入推动“三医”联动改革,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益,坚决守好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牵头单位:区卫健、医保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03.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04.加大老年人政策关怀,启动南部农村中心福利院建设,开展“医养康复中心”创建,持续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05.统筹抓好国防、双拥、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会、共青团、对台、民族宗教等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残疾人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区人武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妇联、残联,区委台办,区民宗局;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总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106.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统筹谋划大健康未来教育学校、藏龙岛九年一贯制学校、山坡高中前期工作,稳步实施东湖路学校、大桥中学等扩建工程,实施高中、职校提升改造工程,扎实推进红旗岛小学、庙山二中、五里界二小等项目建设,确保齐心学校、文化路中学等12个项目完工。(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财政、园林和林业局,区国控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107.持续优化南北教育资源配置,深化教职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财政、人社局,各街道办事处)
108.实施“四名工程”,下大力气提高教育质量。强化骨干教师培养,完善多渠道补充教师机制。(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财政、人社局)
109.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统筹办好职业教育、继续教育、老年教育、特殊教育、社区教育。(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人社、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加快健康江夏建设(总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110.提速区第二人民医院(山坡南部医疗卫生中心)建设,稳步推进区人民医院三甲医院创建工作,按照“小综合、大专科”运营模式,推动云景山医院特色发展,全面提高区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院等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财政、园林和林业局,区国控集团,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111.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做优做实协和医院、中南医院医联体和医共体,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12.持续推进“数字健康”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周期医疗服务。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推进40名定向乡医培养,合理布局村级卫生室力量,做精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持续增强健康服务可触达性。(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大数据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推动文化繁荣发展(总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113.推进“文化名区”战略,实施精品文化传承工程,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牵头单位: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14.充分发掘江夏“古郡文化、春申文化、山水文化、红色文化、瓷窑文化”底蕴,打造文化亮点IP,创作更多文化精品。(牵头单位: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15.出台支持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鼓励星级民宿提档升级相关政策,积极创建省级旅游示范区。(牵头单位: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16.支持中山舰旅游区创建5A景区,“三馆”联动做好湖北军事文化主题区建设。(牵头单位: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区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局,金口街道办事处)
117.实施优质文化惠民工程,开展“送戏下乡”、全民阅读等活动,新建城市书坊、社区书吧、乡村书坊9个,确保江夏博物馆、档案馆建成亮相。(牵头单位:区文旅局,区档案馆;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18.促进文旅体融合发展,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牵头单位: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19.鼓励和支持体育产业发展,积极举办环山环湖徒步、骑行、帆船、乡村马拉松等赛事活动,充分激发体育市场活力和消费热情。(牵头单位: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总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120.加快建设“共同缔造先行区”,扩面推广全区8个省级试点经验,探索形成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方法机制,打造一批全省全市上榜的“共同缔造”品牌,为武汉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路径提供“江夏方案”。(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民政、财政、住建、发改、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旅、城管执法、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121.坚持“数字化、网格化”双线联动,加强社区建设。(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行政审批局,区大数据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122.完善“五社联动”服务模式,创建全省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实验区。(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23.打造“红色驿站”等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促进物业管理规范发展,创新推进社区微治理。(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
124.加强法治乡村建设,不断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25.强化数字赋能,做实智慧江夏“一中心两平台”,开发更多应用场景,健全完善城市运行监测预警、监督管理、决策支持系统。(牵头单位:区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126.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牵头单位:区委国安办,区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工作协调机制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27.加强后备力量建设,推进民兵、征兵工作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区人武部;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28.因时因势优化疫情防控措施,认真落实新阶段疫情防控各项举措,着力保健康、防重症。(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29.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整治安全隐患,确保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双下降”。(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30.健全网格化森林防火巡查体系,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牵头单位:区园林和林业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31.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全过程监管,全力守护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32.扎实做好“保交楼”工作,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133.做好地质灾害、气象灾害预警应对,创建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各街道办事处)
134.聚焦信访积案、“五小矛盾”,穷尽一切办法化解矛盾。(牵头单位:区信访局;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35.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制度化,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大局安全稳定。(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法院、检察院)
三、全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一)筑牢政治信仰
1.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政府工作各领域各环节,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决策部署,省、市和区委工作要求落地生根。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真心赢民心、以责任换信任。(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二)坚持依法行政
2.坚持在区委领导下,不断增强政府系统内部凝聚力和执行力,做到步调一致干事业、齐心协力创佳绩。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主动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意见。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主动接受司法、审计、统计、社会和舆论监督,做到慎重决策、慎重用权。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推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优化政务公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健全信访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三)做到务实高效
3.坚持实字当头,树立“少开会、多开工”鲜明导向,深入调查研究,锤炼过硬本领,在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勇挑重担,形成拒做“躺平族”、争当“奋进者”的干事氛围。坚持行动至上,紧盯目标任务,担当担责、事不避难,少讲不行的理由,多想能行的办法,确保重大决策、重点工作立说立行、干则必成。(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四)打造清廉政府
4.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发扬斗争精神,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严肃查处“小鬼难缠”现象,大力营造政府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强化审计监督和成果运用,规范政府权力运行,确保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附表1
XXX(单位)区《政府工作报告》办理方案
单位: 主要负责人(签字):
序号 | 责任事项 | 具体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按月) | 分管领导 | 责任部门 |
1 | 1.…… | ||||
2.…… | |||||
3.…… | |||||
4.…… | |||||
2 | 1.…… | ||||
2.…… | |||||
3.…… | |||||
4.…… | |||||
3 | 1.…… | ||||
2.…… | |||||
3.…… | |||||
4.…… |
附表2
XXX(单位)《政府工作报告》督办工作人员名单
责任人 | 姓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手机 |
分管领导 | ||||
办公室或者 综合协调处室负责人 | ||||
经办人 |
附表3
XXX(单位)第X季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单位: 主要负责(签字):
序号 | 责任事项 | 完成情况 |
1 | ||
2 | ||
3 | ||
…… | ||
备注:为便于统计,责任事项序号请按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确定的序号排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