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区级实行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6 13:05 文章来源: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8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武政〔2021〕8号)要求,现将江夏区实行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第一批)予以公布,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全区实行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1
全区实行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清单 (第一批)
| ||||
序号 |
证明事项名称 |
证明用途 |
行政审批部门 |
行政主管部门 |
1 |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
申请举办民办学校 |
区行政审批局 |
区教育局 |
2 |
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证明 | |||
3 |
信用状况证明 | |||
4 |
经济困难证明 |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 |
区司法局 |
区司法局 |
5 |
死亡证明、出国定居证明材料 |
人员终止养老保险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6 |
死亡证明、继承人相关证明材料 |
在职死亡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 ||
7 |
死亡证明 |
退休死亡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 ||
序号 |
证明事项名称 |
证明用途 |
行政审批部门 |
行政主管部门 |
8 |
亲属关系证明 |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注销(死亡人员个人账户退费申请)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注销(丧葬补助金发放申请) (3)证明(1)、(2)事项中申请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 (4)支付退(离)休人员抚恤金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9 |
工亡职工配偶未再婚证明 |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 ||
10 |
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健在证明 | |||
11 |
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 | |||
12 |
在校学生提供学校就读证明 | |||
13 |
婚姻状况证明 |
证明不动产登记中非公证继承情形下,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4 |
死亡证明 |
证明不动产登记中非公证继承情形下,被继承人的父母死亡情况 | ||
序号 |
证明事项名称 |
证明用途 |
行政审批部门 |
行政主管部门 |
15 |
亲属关系证明 |
证明不动产登记中非公证继承情形下,申请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6 |
小微企业证明 |
证明不动产登记工作中,申请人为小微企业 | ||
17 |
申请人身份证明 |
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不动产登记费减免 | ||
18 |
营业执照 |
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核实企业身份 | ||
19 |
结婚证 |
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核实申请人身份 |
附件2
全区实行告知承诺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 (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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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涉企经营许可证明事项名称 |
行政审批部门 |
行政主管部门 |
1 |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
区行政审批局 |
区交通运输局 |
2 |
林木种子生产生产经营许可核发 |
区园林和林业局 | |
3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 |
区城管执法局 | |
4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
5 |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
区农业农村局 | |
6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