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注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03-12 08:39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令)第七十条第(四)款、《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决定注销江夏区赵贤桂食品经营部烟花爆竹零售店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具体企业名单见附件)。



武汉市江夏区应急管理局

2021311





附件:

注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发证时间

有效期限

许可证号

允许范围

1

江夏区赵贤桂食品经营部

20190129

20190129日至20210128

夏质安鞭炮证[2019]0028

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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