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农用地转用(使用国有土地)预公告夏土告字[2025]79-2号
发布日期:2025-12-30 11:31 文章来源: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武汉市江夏区青龙山林场:
为规范用地程序,加强用地管理,切实维护国有单位和所涉及的职工等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将江夏云井山云山福境陵园工程拟用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转用土地范围:武汉市江夏区青龙山林场(详见附图)。
二、转用目的:项目实施利于提升我市殡葬公共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推动殡葬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符合《武汉市江夏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城乡规划。
三、转用土地现状:总面积29.1675公顷。
四、本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用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五、本公告下发后,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对拟转用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个人建设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请国有单位和所涉及的职工等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农用地转用(使用国有土地)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 79-2号预公告附图.pdf
鄂公网安备 61011202000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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