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秋季纸坊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10 05:30   文章来源:武汉市江夏区教育局

2020年秋季纸坊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公告

各位家长(监护人):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充分保障适龄儿童的合法权益,确保2020年秋季纸坊城区一年级新生入学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实施,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年龄范围

2014831日(含8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方可登记入学。

     20148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未满6周岁,不能入学。

二、入学方式

(一)对口就近入学:符合下列条件的,属于对口就近入学,直接到服务范围内学校审核登记。

1.审核登记时间:202079日—15

2.审核登记地点:户籍或房产所属区域的学校【详见后面的划片范围】

3.登记条件及审核资料:

1)适龄儿童户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

提供: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说明:适龄儿童户籍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但其父母户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收。如学校不能接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适龄儿童户籍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但其父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有房产并且入住的。

提供:a.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b.房产证明(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自建房证明或还建证明等)及入住证明。

说明:a.本公告中房产指普通住宅,不含商业用途或经营用途的写字楼、商铺、厂房等。房产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父母。

b.入住证明由物业开具(注明门牌号码)及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的水电气网等缴费凭证。

c.未交付使用或已交付但未入住的房产,不作为对口就近入学的依据。

d.适龄儿童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居住在一起,同时适龄儿童父(母)为独生子女并且适龄儿童父母在纸坊城区无住房的,如能提供父(母)独生子女证和房管局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其子女可以依祖父母(外祖父母)所有的房产对口就近入学。

3)因纸坊城区旧城改造、征地拆迁等特殊原因造成家长搬出原居住地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原房产所在地服务范围内学校登记入学。

(二)统筹安排入学:符合下列条件的,属于统筹安排入学,到纸坊教育总支审核登记。

1.审核登记时间:2020725日—29

2.审核登记地点:纸坊教育总支(文化路纸坊街道办事处对面,联系电话:81813521

3.登记条件及审核资料:

1)适龄儿童户籍非纸坊城区但属于江夏区,其父母在纸坊城区租住的。

提供a.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b.租房合同(另附房东房产证明、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产权人联系方式)

c.就学联系函(即户籍所在地对口小学出具,当地教育总支签署同意的外出就读证明)。

2)适龄儿童非本区户籍,其父母在纸坊城区租住的。

提供a.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b.租房合同(另附房东房产证明、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产权人联系方式)

c.父(母)在纸坊城区的居住证。(没有办理居住证或居住证还在办理过程中,其子女不符合在纸坊城区接受义务教育条件,不能在纸坊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就读,需回户籍地登记入学,以免影响孩子正常入学。)

3)深入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凡已办理户籍由外地迁入纸坊城区的人员,其子女户籍未随迁并且在纸坊城区租住的。

提供:a.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b.租房合同(另附房东房产证明、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产权人联系方式)

4)在纸坊城区租住的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

提供:a.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b.租房合同(另附房东房产证明、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产权人联系方式);

c.父(母)在纸坊城区的居住证。

符合上述4类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先在纸坊街教育总支登记,然后由区教育局根据纸坊地区各公办小学学位富余情况,统筹安排到纸坊城区或周边的东方小学、胜利小学、东林小学、庙山小学等校就读。家长不能选择其子女就读学校。

(三)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享受一次性入学优待,目前就读幼儿园的,在升入小学就读时,由区教育局统筹,在学位允许的前提下,按就近就便的原则,优先安排到相对优质的学校入学。

三、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时间:6

2.招生学校报名登记时间【即符合上文“二、入学方式之(一)对口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79日—715

1)招生学校审核造册时间:716日—717

2)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时间:718

3)招生学校公示招生名单时间:720--724

4)招生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725

3.纸坊教育总支登记时间【即符合上文“二、入学方式之(二)统筹安排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725日—729

1819日,纸坊教育总支上交登记的学生名册及家长签署的承诺书。

2820日,区教育局召开分配会议。

3822日,在纸坊教育总支张贴分配结果。

4824日,招生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4.处理遗留问题时间:826

5.新生报到注册时间:827

6.新生分班及入学教育时间:828

四、划片范围

1.一小

1)龙井路以东—文化大道以西--兴新街以南—纸坊大街以北;

2)纸坊大街以南--宁安路以东—滨湖春天小区以西(含滨湖春天小区);

3)青龙山林场。

2.二小

1)兴新街以南—龙井路以西—老武装部以东—纸坊大街以北;

2)纸坊大街以南—宁安路以西—三潭路世纪华庭小区西边路为界;

3)兴新街以北—古驿道以西--熊廷弼街(路)以南—新北路以东。

3.三小

1)熊廷弼路以南—新北路以西—兴新街以北;

(铁路以西,以畔山御景小区为划分线,畔山御景以南为三小招生区域,以北为实验小学招生区域)

2)兴新街以南—老武装部以西—纸坊大街以北;

3)纸坊大街以南—三潭路世纪华庭小区西边路为界。

4.齐心小学

江夏大道以东—纸坊大街以北。

5.明熙小学:

1)北华街以南—古驿道以东—老年大学与老农业局之间马路以北—文化大道以西;

2)北华街以南—熊廷弼路以北—文化路以东—江夏大道以西。

6.明熙小学城关校区:

1)熊廷弼路以南—纸坊大街以北—江夏大道以西—文化大道以东。

2)老年大学与老农业局之间马路以南—新兴街以北—古驿道以东—文化路以西。

7.东湖路学校

北华街以北—文化大道以东—谭鑫培路以南—江夏大道以西;

8.实验小学

1)熊廷弼路以北—古驿道以西—北华街以南—武昌大道以东;

2)北华街以北—文化大道以西—兴苑街以南—武昌大道以东;

3)武昌大道以西—兴苑街过铁路涵洞以南—畔山御景小区以北(含畔山御景小区);

9.文化路小学

1)兴苑街以北—文化大道以西—武昌大道以东—谭鑫培路以南;

2)武昌大道以东—谭鑫培路以北—污水处理厂以西—星光大道以南;

3)武昌大道以西—兴苑街过铁路涵洞以北—星光大道以南;

10.东林小学(特校)

1)纸坊大街以南—滨湖春天小区以东(不含滨湖春天小区);

2)东林村。

11.大方学校、广升学校、海淀外校等民办学校招生按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12.新华联青年城、花山郡片区属于庙山招生范围。


2020年秋季纸坊城区七年级新生入学公告

各位家长(监护人):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确保2020年秋季纸坊城区七年级新生入学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实施,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为出发点,以学校容量为基础,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划定招生区域,确保本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全部免试就近升入初中。纸坊城区学校由区教育局统一划定招生范围,各招生学校根据招生条件招收辖区内学生就近免试入学。各街道(园区)初中负责招收服务范围内学生就近免试入学工作。

2.坚持“属地管理、阳光招生”的原则。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行为,区域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求随班就读的,学校不得拒收;流动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按相关规定,到指定学校就读;各初中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招生考试,确保阳光招生。大方学校、海淀外国语学校招生办法按市局文件精神,自行制定招生简章,报区教育局审批后予以公布,并依章执行,招生结果在820日前报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备案。

3.坚持“对口升学、遏制择校”的原则。根据市教育局文件规定,对不按《入学通知书》规定到对口指定学校入学、要求择校并准入入学的学生,在入学前必须提交《江夏区初中择校申请表》,整个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行为一经发生即记入学生档案,学生只要有过择校行为,无论时间长短,都不得享受中考“分配生”资格。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不是择校生。今年我区初中择校学校为江夏区第一初级中学、区一中初中部。择校生认定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享受一次性入学优待,在升入初中学校就读时,由区教育局统筹,在学位允许的前提下,按就近就便的原则,优先安排到相对优质的初中学校入学。(按照要求提交《江夏区2020年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小升初入学申报表》)

二、招生办法

1.纸坊城区小升初招生条件

1)在纸坊城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新生户籍在纸坊或在纸坊城区有房产的,由学生家长凭学生父母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小产权房需要提供新生父母3个月以上的房屋水电费、电视收视费等证明材料)到服务范围内的对口初中学校报名登记。

2)在纸坊城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新生父母户籍不在纸坊,在纸坊城区也无自有房产的租住户凭新生父母户口簿、居住证(武汉市外人员)、就业证明、租住合同、社区证明等证件到对口初中学校报名登记(区一初中、区一中初中部除外

3)在本区其他街道、开发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具有纸坊城区户籍或在纸坊城区有房产,要求在纸坊城区初中就读的,持学生父母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转学申请(小学升入初中的对口初中学校校长签字认可,教育总支同意)于819-21日到区教育局登记。

具有本区户籍,非纸坊城区户籍或在纸坊城区无房产的随迁子女,要求在纸坊城区初中就读的,持学生父母户口簿、父或母在人社部门开具的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租住证明、转学申请(小学升入初中的对口初中学校校长签字认可,教育总支同意)于819-21日到区教育局登记。

4)具有纸坊城区户籍或在纸坊城区有房产的区外小升初转入学生,要求在纸坊城区初中就读的,持新生父母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小学生毕业证、原就读小学开具的学籍证明于820-23日到区教育局登记。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籍非江夏区,在纸坊城区也无自有房产),要求在纸坊城区初中就读的,持新生父母户口簿、父或母在纸坊城区居住证、小学生毕业证、原就读小学开具的学籍证明于819-21日到区教育局登记。

属于(3)(4)两类小升初学生,区教育局依据各初中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安排随迁子女到指定初中学校就读。

2.纸坊城区新生招生程序

1)新生报名登记(723日—727日):家长(监护人)持新生父母户口簿、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租住地社区证明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属区域招生学校登记。(一初中、一中初中部必须具有服务范围内户口或房产)

2)学校查验核实(727日—730日):招生学校查验、核实、确认户口簿及房产证等证件,对证件把握不准或有疑问的,要进行入户调查或到相关部门核实,初步拟定招生名单。

3)区局审核确认(81日—83日):招生学校将初步拟定招生名单交区教育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查核对确认无误后,由招生学校填写新生入学通知书并加盖学校印章。

4)发放入学通知(84日):招生学校公布新生名单,并通过学校招生信息平台通知预录学生家长。

3.凡因家长(监护人)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学校报名登记而影响学生入学,或因户口簿、房产等证件造假而导致学生不能及时办理学籍的,后果由家长(监护人)自负。

三、招生范围

1.一初中

1)文华路以西----熊廷弼街以南----四贤路以东——新兴街以北;

2)文华路(青龙路)以西----新兴街以南----龙头街(宁安路)以东。

2.二中

1)四贤路以西----熊廷弼街以南——武昌大道(以熊廷弼路与武昌大道交汇处为界,含武昌大道以西)——新兴街以北;

2)龙头街(宁安路)以西----兴新街以南——武昌大道(含武昌大道以西)。

3.四中

1)熊廷弼街以北——文华路以西——北华街以南——武昌大道(以熊廷弼路与武昌大道交汇处为界,含武昌大道以西);

2)北华街以北----文华路以西。

4.五中

文华路(青龙路)以东----北华街以南。

5.一中初中部

1)北华街以北—-文化路以东----谭鑫培路以南—江夏大道以西

2)北华街以北---江夏大道以东—一中院墙以南(含一中)—-江花大道以西。

   

  江夏区教育局

  二〇二〇年六月


2020年秋季大桥现代产业园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

各位家长(监护人):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充分保障适龄儿童的合法权益,确保2020年秋季大桥园区一年级新生入学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实施,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年龄范围

2014831日(含8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方可登记入学。

     20148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未满6周岁,不能入学。

二、对口就近入学:直接到服务范围内学校审核登记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属于对口就近入学,直接到服务范围内学校审核登记。(户籍或房产所属区域的学校详见第五点划片范围)

1.第一类:适龄儿童户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大桥户籍)

提供: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孩子页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说明:适龄儿童户籍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但其父母户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收。如学校不能接收的,由大桥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

2.第二类:适龄儿童户籍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但其父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有房产并且入住的。(大桥房产)

提供:

1)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孩子页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证明(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自建房证明或还建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及入住证明。

说明:

本公告中房产指普通住宅,不含商业用途或经营用途的写字楼、商铺、厂房等。房产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未交付使用或已交付但未入住的房产,不作为对口就近入学的依据。

入住证明指适龄儿童父母居住房屋2020年近两个月水、电、气、网之一的的缴费凭证。

另,适龄儿童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居住在一起,同时适龄儿童父(母)为独生子女并且适龄儿童父母在大桥地区无住房的,如能提供父(母)独生子女证和房管局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其子女可以依祖父母(外祖父母)所有的房产对口就近入学。

(二)办理时间及地点

1.审核登记时间:202079日—13

2.审核登记地点:服务范围内学校【详见后面的划片范围】

三、统筹安排入学:到大桥教育总支审核登记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属于统筹安排入学,到大桥教育总支审核登记。

1.第三类:适龄儿童户籍属于江夏区,其父母在大桥地区租住的。

提供:

1)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孩子页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2)租房合同(另附房东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产权人联系方式)

3)就学联系函(即户籍所在地对口小学出具,当地教育总支签署同意的外出就读证明)。

2.第四类:适龄儿童非本区户籍,其父母在大桥地区租住的。

提供:

1)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孩子页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2)租房合同(另附房东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产权人联系方式)

3)父(母)在大桥地区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办理居住证或居住证还在办理过程中,其子女不符合在大桥地区接受义务教育条件,不能在大桥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就读,需回户籍地登记入学,以免影响孩子正常入学。)

3.第五类:深入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凡已办理户籍由外地迁入大桥地区的人员,其子女户籍未随迁并且在大桥地区租住的。

提供:

1)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孩子页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2)租房合同(另附房东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产权人联系方式)

符合三、四、五类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按时到大桥教育总支登记,由大桥教育总支根据大桥地区各公办小学学位富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家长不能选择其子女就读学校。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享受一次性入学优待,目前就读幼儿园的,在升入小学就读时,由教育总支统筹,在学位允许的前提下,按就近就便的原则安排学校就读。

(二)办理时间及地点

1.审核登记时间:2020725日—29

2.审核登记地点:大桥教育总支(大桥现代产业园九楼903室,联系电话:88390503

四、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时间:6

2.招生学校报名登记时间【即符合上述第一类、第二类的适龄儿童】:202079日—13

1)招生学校审核造册时间:716日—717

2)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时间:718

3)招生学校公示招生名单时间:720--724

4)招生学校发放第一批入学通知书时间:725

3.大桥教育总支登记时间【即符合上述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的适龄儿童】:725日—729

1819日,大桥教育总支汇总登记的学生名册及家长签署的承诺书。

2820日,大桥教育总支召开分配会议。

3822日,在招生学校张贴分配结果。

4824日,招生学校发放第二批入学通知书。

4.处理遗留问题时间:826

5.新生报到注册时间:827

6.新生分班及入学教育时间:828

五、划片范围

大花岭小学:京广线以东,星光大道以北至环湖路及柏木岭南街以南的江夏区域。

康宁路学校:京广线以西,星光大道以北的江夏区域。

即:何家湖村、豹山村、龚家铺村、柏木岭村、邢远长村、大花岭工业园及军运村等地区。


                          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大桥教育总支

          20206



2020年秋季庙山园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

各位家长(监护人):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夏教基【20204号)文件精神,为充分保障适龄儿童的合法权益,确保2020年秋季庙山园区一年级新生入学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实施,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年龄范围

2014831日(含8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方可登记入学。

20148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未满6周岁,不能入学。

二、划片范围

以生源数量及学校容量为基础,根据庙山地区实际情况,以适龄儿童户籍地、居住地为依据,招收庙山园区内适龄儿童入学。按照学校的招生规模和就近入学的原则,实行划片招生,在庙山园区内以“四环线”为界,“四环线”以南的适龄儿童在庙山小学就读,“四环线”以北的适龄儿童在庙山二小就读。

三、入学方式 

(一)对口就近入学:符合下列条件的,属于对口就近入学,直接到服务范围内学校审核登记。

1.审核登记时间:202079日—13

2.审核登记地点:户籍或房产所属区域的学校

3.登记条件及审核资料:

① 适龄儿童户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

提供: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适龄儿童户籍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但其父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有房产并且入住的。

提供:a.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b.房产证明(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自建房证明或还建证明等)及入住证明。入住证明由物业开具(注明门牌号码)及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的水电气网等缴费凭证。

(二)统筹安排入学:符合下列条件的,属于统筹安排入学,到庙山二小审核登记。

1.审核登记时间:2020725日—27

2.审核登记地点:庙山二小

3.登记条件及审核资料:

适龄儿童户籍非庙山园区但属于江夏区,其父母在庙山园区租住的。

提供a.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b.租房合同(另附房东房产证明、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产权人联系方式)

c.就学联系函(即户籍所在地对口小学出具,当地教育总支签署同意的外出就读证明)。

适龄儿童非江夏区户籍,其父母在庙山园区租住的。

提供a.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b.租房合同(另附房东房产证明、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产权人联系方式)

c.父(母)在庙山园区的居住证。(没有办理居住证或居住证还在办理过程中,其子女不符合在庙山园区接受义务教育条件, 不能在庙山园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就读,需回户籍地登记入学,以免影响孩子正常入学。)

深入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凡已办理户籍由外地迁入庙山园区的人员,其子女户籍未随迁并且在庙山园区租住的。

提供:a.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b.租房合同(另附房东房产证明、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产权人联系方式)

符合上述3个登记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家长先在庙山二小登记,然后由庙山教育总支根据公办小学学位富余情况,统筹安排到庙山小学、庙山二小就读。家长不能选择其子女就读学校。

(三)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享受一次性入学优待,目前就读幼儿园的,在升入小学就读时,由庙山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在学位允许的前提下,按就近就便的原则,优先安排到相应的学校入学。

四、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时间:6

2.对口入学报名登记时间:79日—713

1)招生学校审核造册时间:714日—715

2)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时间:716

3)招生学校公示招生名单时间:717--721

4)招生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725

3.统筹入学报名登记时间:725日—727

1819日,庙山二小上交登记的学生名册及家长签署的承诺书。

2820日,庙山教育总支分配会议。

3822日,在庙山小学、庙山二小张贴分配结果。

4824日,招生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4.处理遗留问题及办理转学手续时间:82526

5.学生注册、分班、入学教育时间:830日(周五)9:00前,一年级新生由家长对照分班名单与学生一起到班,由班主任对新生及家长进行入学教育。

五、学生异动

2---6年级转入学生的要求与一年级新生入学条件一致,带齐《学生素质报告册》、假期作业、户口簿、房产证、租房合同、庙山园区居住证等在825日~26日到庙山小学、庙山二小教务处登记。(原则上不能因为学生转入而新增大班额,符合对口入学的转入学生在相应学校登记、统筹入学的转入学生在庙山二小登记。)

温馨提示:1.带齐原件及复印件,并将复印件装订在一起,注明家庭住址及父母联系电话;2.户籍所在地学校领取的入学通知书(区内学生);3.学生家长在学校登记时,请按学校防疫规定,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咨询电话:

庙山小学叶老师17762530615   

庙山二小刘老师18064109227

庙山教育总支李老师13971503012

庙山教育总支

2020622日 


2020年秋季庙山长城中学七年级新生入学公告

各位家长(监护人):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江夏区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夏教基[2020]4号)》、《关于下达2020年秋季纸坊城区及三个开发园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江夏区教育局202006)》等文件精神,为确保2020年江夏区庙山长城中学七年级新生入学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实施,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0年秋季七年级计划招收4个班,班额控制在55人内,严格控制大班额现象发生,原则上不能因为学生转入而新增大班额。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为出发点,以学校实际容量为基础,科学制定招生计划,确保庙山服务区内庙山小学、庙山二小全体小学毕业生免试升入我校。

2.坚持“属地管理、阳光招生”的原则。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行为,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招生考试,确保阳光招生。

3.坚持“对口升学、遏制择校”的原则。根据市教育局文件规定,对不按《入学通知书》规定到对口指定学校入学、要求择校并准入入学的学生,在入学前必须与所择学校签订《择校入学自愿放弃“分配生”资格承诺书》,整个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行为一经发生即记入学生档案,学生只要有过择校行为,无论时间长短,都不得享受中考“分配生”资格。择校生认定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

4.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享受一次性入学优待,在升入初中学校就读时,由区教育局统筹,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按就近就便的原则,优先安排(按照要求提交《江夏区2020年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小升初入学申报表》)。

三、招生办法

1. 庙山小学、庙山二小应届全体毕业生。

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我校报名登记。

2.非庙山小学、庙山二小应届毕业生。

1)在江夏区其他街道、开发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具有庙山户籍或在庙山地区有房产,要求在我校就读的,持学生父母户口簿、房屋所有产权证、转学申请表(小学升入初中的对口初中学校校长签字认可,教育总支同意)于819-21日到区教育局登记。

具有本区户籍,非庙山户籍或在庙山无房产的随迁子女,要求在我校就读的,持学生父母户口簿、父或母在人社部门开具的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租住证明、转学申请表(小学升入初中的对口初中学校校长签字认可,教育总支同意),于819-21日到区教育局登记。

2)在江夏区外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有庙山户籍或庙山有房产的区外小升初转入学生,要求到我校就读的,持父母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小学生毕业证、原就读小学开具的学籍证明,于820-23日到区教育局登记。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籍非江夏区,在庙山也无自有房产),要求在我校就读的,持父母户口簿、父或母在庙山辖区居住证、小学生毕业证、原就读小学开具的学籍证明于819-20日到区教育局登记。

属于第2类小升初学生,区教育局依据各初中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安排到指定学校。

四、招生程序

1.庙山小学、庙山二小应届毕业生:

20207238:00271730期间:家长(监护人)登陆长城中学2020级新生报名QQ号登记(疫情防控期间,出行不便,建议家长提前登录,了解学校相关信息),开学初持我校入学通知书原件到我校报到。或持我校入学通知书,到我校报名登记。

2.属于第2类小升初学生,区教育局指派到我校,8月底到我校报名登记。

3.凡因家长(监护人)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到我校报名登记而影响学生入学,或因户口簿、房产等证件造假而导致学生不能及时办理学籍的,后果由家长(监护人)自负。


                                         江夏区庙山园区教育总支

                江夏区庙山长城中学

                2020620



2020年秋季藏龙岛园区一年级招生公告

各位家长(监护人):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充分保障适龄儿童的合法权益,确保2020年秋季藏龙岛一年级新生入学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实施,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年龄范围

2014831日(含8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方可登记入学。

     20148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未满6周岁,不能入学。

    入学方式

      (一)对口就近入学

        符合下列条件的,属于对口就近入学。

          1.第一类:适龄儿童户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

            提供: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孩子页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手册(原件)。

              说明:适龄儿童户籍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但其父母户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收。如学校不能接收的,由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

                2.第二类:适龄儿童户籍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但其父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有房产的。

                  提供:

                    1.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孩子页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手册(原件);

                      2)房产证明(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自建房证明或还建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说明:本公告中房产指普通住宅,不含商业用途或经营用途的写字楼、商铺、厂房等。房产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父母。

                          适龄儿童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居住在一起,同时适龄儿童父(母)为独生子女并且适龄儿童父母在藏龙岛无住房的,如能提供父(母)独生子女证和房管局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其子女可以依祖父母(外祖父母)所有的房产对口就近入学。

                            (二)统筹安排入学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属于统筹安排入学。

                                1.第三类:适龄儿童户籍非藏龙岛但属于江夏区,其父母在藏龙岛租住的。

                                  提供(1)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孩子页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手册(原件);

                                    2)租房合同(另附房东房产证明、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产权人联系方式)原件与复印件;

                                      (3)就学联系函(即户籍所在地对口小学出具,当地教育总支签署同意的外出就读证明)。

                                        2.第四类:适龄儿童非本区户籍,其父母在藏龙岛租住的。

                                          提供(1)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孩子页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手册(原件);

                                            (2)租房合同(另附房东房产证明、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产权人联系方式)原件与复印件;

                                              (3)父(母)在藏龙岛的居住证。(没有办理居住证或居住证还在办理过程中,其子女不符合在藏龙岛接受义务教育条件,不能在藏龙岛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就读,需回户籍地登记入学,以免影响孩子正常入学。)

                                                3.第五类:深入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凡已办理户籍由外地迁入藏龙岛的人员,其子女户籍未随迁并且在藏龙岛租住的。

                                                  提供:(1)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孩子页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手册(原件);

                                                    (2)租房合同(另附房东房产证明、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产权人联系方式)原件及复印件;

                                                      4.第六类:在藏龙岛租住的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

                                                        提供:(1)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孩子页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手册(原件);

                                                          (2)租房合同(另附房东房产证明、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产权人联系方式)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在藏龙岛的居住证。

                                                              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由教育总支依据藏龙岛内两所公办小学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家长不能选择其子女就读学校。

                                                                (三)居住在藏龙岛的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享有一次性入学优待,按就近就便的原则,优先安排入学。

                                                                  提供:(1)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孩子页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手册(原件);

                                                                    (2)租房合同(另附房东房产证明、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产权人联系方式)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审核、公示并盖章的公函等证明材料。

                                                                        三、办理时间及方式

                                                                          (一)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时间:6

                                                                              2.新生网上信息登记时间:79日—715

                                                                                3.公布初审结果:718--720日,网上查询

                                                                                  4.现场审核资料:722--726日,到服务范围学校上交报名所需资料

                                                                                    5.公布招生名单:822日,公布入学名单和安排就读学校,藏龙小学和藏龙二小学校门口张贴。

                                                                                      6.处理遗留问题时间:826

                                                                                        7.新生报到注册时间:827--828

                                                                                          (二)新生网上信息登记方式:

                                                                                            微信扫描对应学校二维码网上登记

                                                                                                                                                      

                                                                                                                                                                        

                                                                                                      藏龙小学二维码              藏龙二小二维码

                                                                                              提示: 第二类适龄儿童网上登记时,要上传个人房产信息查询结果截图,可登陆网址(http://202.103.39.35:9081)或者通过手机关注“武汉住房管”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招生咨询电话:

                                                                                                  藏龙小学:86638693;藏龙二小:15377651971

                                                                                                    咨询时间:8:30--17:00

                                                                                                      四、二至六年级学生转学

                                                                                                        1.户口和房产均在藏龙岛的直接转入对口学校就读;

                                                                                                          2.其它情况由学校根据学位情况决定。

                                                                                                            五、划片范围

                                                                                                              江夏开发区藏龙岛高新技术产业园两所小学划片界线为:杨桥湖以北,流芳路以西为藏龙二小招生范围;其它区域为藏龙小学招生范围。

                                                                                                                附划片图:

                                                                                                                                                          藏龙岛教育总支

                                                                                                                                二〇二〇年六月


                                                                                                                  2020年秋季藏龙中学七年级新生入学公告

                                                                                                                  各位家长(监护人):

                                                                                                                  江夏区藏龙中学2020年秋季七年级新生入学工作方案已经确定,为了让家长(监护人)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办法,特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为出发点,以学校容量为基础,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划定招生区域,确保本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全部免试就近升入初中。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藏龙中学负责招收服务范围内学生就近免试入学。

                                                                                                                  2.坚持“属地管理、阳光招生”的原则。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行为,区域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求随班就读的,学校不得拒收;流动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按相关规定入学;招生结果在8月底前报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备案。

                                                                                                                  3.坚持“对口升学、遏制择校”的原则。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教基〔201416号)规定,2014年秋季起始年级新生开始,对不按《入学通知书》规定到对口指定学校入学、要求择校并准入入学的学生,在入学前必须与所择学校签订《择校入学自愿放弃“分配生”资格承诺书》,整个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行为一经发生即记入学生档案,学生只要有过择校行为,无论时间长短,都不得享受中考“分配生”资格。今年我区初中择校学校为江夏区第一初级中学、区一中初中部。

                                                                                                                  二、招生办法

                                                                                                                  1.招生条件

                                                                                                                  1)新生户籍在藏龙岛辖区的,但不在本辖区小学毕业的学生,凭户口本、素质报告册(或小学毕业证)登记。

                                                                                                                  2)非藏龙岛辖区户籍,但在藏龙岛辖区购房的。凭户口本、购房合同或房产证、素质报告册(或小学毕业证)登记。

                                                                                                                  3)非江夏区户籍的新生,凭父母的藏龙岛辖区范围的居住证、户口本、素质报告册(或小学毕业证),转学申请(原就读小学升入初中的对口初中学校校长签字认可,教育总支同意)登记。

                                                                                                                  4)具有本区户籍,非藏龙岛户口或在藏龙岛辖区无房产的随迁子女,要求在藏龙中学就读的,持学生父母户口簿、父或母在人社部门开具的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租住证明(租住地社区开具)、转学申请(小学升入初中的对口初中学校校长签字认可,教育总支同意)(或素质报告册或小学毕业证)登记。

                                                                                                                  5)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享受一次性入学优待,在小学升入初中学校就读时,在学位允许的前提下,按就近就便的原则,优先安排到相对优质的初中学校入学。(需按要求提交《江夏区2020年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小升初入学申报表》)

                                                                                                                  6)现在就读藏龙岛辖区内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是藏龙岛户籍或在藏龙岛有房产或有藏龙岛辖区的居住证三项有一项即可)可直接登记(以小学上传名单为准,学校将核对学籍)

                                                                                                                  以上所有证件都要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复印件交学校保存。

                                                                                                                  2.藏龙中学新生招生程序

                                                                                                                  1)新生报名登记(723日—725日):家长(监护人)持新生父母户口簿、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租住地社区证明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藏龙中学登记。

                                                                                                                  2)登记时间:原藏龙二小六年级学生登记时间为723日,原藏龙小学六(1)、(2)班登记时间为724日,六(3)、

                                                                                                                  4)登记时间为725日,登记地点:综合楼下架空层。

                                                                                                                  3)学校查验核实(727日—728日):招生学校查验、核实、确认户口簿及房产证等证件,对证件把握不准或有疑问的,要进行入户调查或到相关部门核实,初步拟定招生名单。

                                                                                                                  4)发放入学通知(83日):招生学校公布新生名单,名单告示张贴在学校门口(门卫保安室处)并领取入学通知书。

                                                                                                                  5)注册办理学籍:七年级新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凭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注册,由招生学校编制新生花名册,报区教育局审查后办理学籍。

                                                                                                                  3.处理遗留问题时间:824--25

                                                                                                                  4.新生报到注册时间:829

                                                                                                                  5.新生分班及入学教育时间:830

                                                                                                                  6.招生报名登记处:藏龙中学综合楼架空层(幼儿园门进)。联系电话:027--59314928.报名登记咨询时间:727--29号,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其他时间慨不受理)

                                                                                                                  7.凡因家长(监护人)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学校报名登记而影响学生入学,或因户口簿、房产等证件造假而导致学生不能及时办理学籍的,后果由家长(监护人)自负。

                                                                                                                  8.根据最新精神,藏龙中学2020年秋季七年级招生公告以本公告为准。

                                                                                                                                                    江夏区藏龙中学

                                                                                                                  00年六月二十四日



                                                                                                                  【 下载 】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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