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秋季纸坊城区七年级新生入学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20 14:48   文章来源:武汉市江夏区教育局

各位家长: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确保今年秋季纸坊城区七年级新生入学招生工作平稳、规范、有序实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政策

(一)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依据人口分布及学校布局状况合理划定各校招生区域,确保本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全部免试就近升入初中。按照《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在学校登记,视学位情况安排入学。纸坊城区学校由区教育局统一划定招生范围,各招生学校根据招生条件招收辖区范围内学生就近免试入学。

各街道(园区)教育总支、初中学校负责做好本辖区新生入学招生工作。

民办学校招生办法按市局文件规定,自行制定招生简章,报区教育局审批后予以公布,并依章执行凡有意选择民办学校上学的学生,必须先到公办学校报到,持《通知书》办理有关手续。全市民办初中报名时间为779电脑派位时间为715,各校招生结果在820日前报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备案。

(二)坚持阳光招生、遏制择校”的原则。切实规范全区初中学校招生行为,严禁任何学校擅自招生、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超范围招生。不得举行任何名义的新生摸底考试,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确保阳光招生。

择校生不享受中考“分配生”资格。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不是择校生。今年我区初中择校学校为江夏区第一初级中学、区一中初中部。择校生认定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

符合义务教育入学优待政策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二、招生程序

(一)招生条件

1.在纸坊城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新生户籍在纸坊或在纸坊城区有房产的,由监护人凭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小产权房需要提供新生父母2年内5个月以上的房屋水电费、电视收视费、建房证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服务范围内的对口初中学校报名登记。

2.在纸坊城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江夏区非纸坊户籍,在纸坊城区也无自有房产的租住户持户口簿、租住合同(社区盖章)、劳动合同等非武汉户籍持父或母居住证、劳动合同、租住合同(社区盖章)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到对口初中学校报名登记(区一初中、区一中初中部除外

3.在纸坊城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不符合对口入学条件的于625-26家长凭相关证件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居住证、劳动合同、租住合同等在江夏中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时间安排

1.新生报名登记(622日—624日):家长(监护人)持新生户口簿、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租住地社区证明等)的原件、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对口初中学校登记。(一初中、一中初中部必须具有服务范围内户籍或房产)

2.学校查验核实(625日—628日):招生学校查验、核实、确认户口簿及房产证等证件,对证件把握不准或有疑问的,进行入户调查或到相关部门核实,初步拟定招生名单。

3.区局审核确认(71日):招生学校将初步拟定招生名单交区教育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查核对确认无误后,由招生学校填写新生入学通知书并加盖学校印章。

4.公示招生名单(72):各初中学校在本校公示招生名单。

5.发放入学通知(73日):招生学校通过学校招生信息平台或其他方式通知预录学生家长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6.新生入学报到(75日):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到对口初中学校报到。

7.处理遗留问题(825日):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登记的纸坊城区小学毕业生,家长凭相关证件在对口初中学校登记,由对口初中学校视学位情况安排入学。

三、招生范围

(一)一初中(咨询电话87019548

1.化大道以西----熊廷弼街以南----四贤路以东——兴新街以北;

2.青龙路以西----兴新街以南----龙头街(宁安路)以东。

(二)二中(咨询电话87952176

1.四贤路以西----兴新街以北——武昌大道以东(以熊廷弼路与武昌大道交汇处为界,含武昌大道以西)——熊廷弼街以南;

2.龙头街(宁安路)以西----兴新街以南——武昌大道以东(以熊廷弼路与武昌大道交汇处为界,含武昌大道以西)。

(三)四中(咨询电话87952004

大道以西——熊廷弼街以北——武昌大道以东(以熊廷弼路与武昌大道交汇处为界,含武昌大道以西)----谭鑫培路以南。

(四)五中(咨询电话81939598

化大道(青龙路)以东----北华街以南。

(五)一中初中部(咨询电话81829838

1.北华街以北—-文化大道以东----谭鑫培路以南—江夏大道以西

2.北华街以北---江夏大道以东—一中院墙以南(含一中)—-江花大道以西。

(六)文化路中学(咨询电话81770139

谭鑫培路以北—污水处理厂以西—星光大道以南

四、小升初转入纸坊程序

(一)在本区其他街道(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具有纸坊城区户籍或其父母在纸坊城区有房产,要求在纸坊城区初中就读的,持新生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江夏区小升初转学申请表》的原件、复印件于822-23到区教育局基教科登记。

(二)在其他省、市、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具有纸坊城区户籍或其父母在纸坊城区有房产要求在纸坊城区初中就读的,持新生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小学生毕业证、国网学籍资料(原就读小学盖章)的原件、复印件于822-23到区教育局基教科112登记。

(三)非武汉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在纸坊城区初中就读的,持新生户口簿、父或母在纸坊城区居住证、劳动合同、小学生毕业证、国网学籍资料(原就读小学盖章)的原件、复印件于822-23到区教育局基教科112登记。

符合以上条件小升初转入学生,区教育局依据纸坊城区各初中学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到指定初中学校就读。

其他街道的招生工作参照本公告。



江夏区教育局    

20245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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