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区域卫生规划(2021-2025年)
发布日期:2022-01-24 09:45 文章来源:江夏区卫生健康局为加强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宏观管理,进一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辖区内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根据江夏区卫生健康事业“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要求,立足于我区医疗卫生现状,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社会经济状况。
江夏区位于武汉市南部,全区总面积2018平方千米,下辖10个街道办事处,268个村民委员会,2265个村民小组,常住人口97.47万人。2020年,江夏区地区生产总值8420369万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7032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2249万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6.13亿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37382元,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23602元。
(二)卫生健康事业现状。
1.卫生资源状况。
(1)医疗卫生机构。全区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82个。其中医院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72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5个,其他卫生机构1个。医院按等级分,全区三级综合医院2个,二级医院1个,未评级医院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个,乡镇卫生院8个,村卫生室252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妇幼保健机构1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个,专科防治机构2个,卫生监督机构1个。其他卫生计生机构为:区卫生学校1所。
(2)床位数。全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共有床位1905张,其中公立医院及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396 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09张,社会办医院床位数125张。
(3)医卫人员。全区共有卫生从业人员446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545人,占79.41%;其他技术人员256人,占5.73%;管理人员198人,占4.43%;工勤人员189人,占4.23%,乡村医生338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1525人、注册护士1539人,医护比为1:1.01。
(4)医卫费用。2020年,全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71629万元,占地方财政支出的8.5%。
(5)医卫设备。截至2020年底,全区医疗卫生机构10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90台,5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115台,万元以上医疗设备3439台,总价值5.70亿元。纳入登记报批管理的甲类大型医疗设备0台、乙类大型医疗设备23台。
(6)信息化建设。全区三级医院电子病历覆盖率100%,二级医院电子病历覆盖率100%,基层医疗机构信息系统覆盖率100%。实现区属公立医院就诊“一卡通”、病历“一本通”、同级医院检验化验结果“一单通”建设,各医疗机构均实现支付宝、微信移动支付。21家卫生院HIS、电子病历、公卫系统运行平稳,率先实现人口健康信息数据走上云端。在全市率先推进“二维码信息化管理系统”执法记录仪试点工作,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完成智能监管系统建设。全面推行“智慧计生”管理新模式,实现了面向群众的服务信息主动推送。以区中医院为依托,15家乡镇卫生院接入辨证施治诊疗平台系统,实现了中医远程诊疗。
2.卫生服务状况。
(1)医疗服务能力。截至2020年底,全区医疗机构提供门急诊服务229.8304万人次(总诊疗2370409人次),其中医院81.7089万人次(占35.5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38.0051万人次(占60.05%);住院病人手术1.1456万人次。社会办医疗机构诊疗144537人次,占全区总诊疗人次和出院人次的5.97%。全区病床使用率57.4%,其中医院病床使用率67.5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1.37%。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9.9天,其中医院10.3天。全区无偿献血0.75万人次,供血量达1509400毫升。全区实施院前急救0.77万人次。
(2)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截至2020年底,全区传染病发病率494.33/10万。以街(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维持在90%以上。全区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206人。免费筛查疑似肺结核患者2609例,免费抗结核治疗364例。耐多药高危人群免费筛查率96.88%。麻风病患者规范治疗率100%以上。碘缺乏病、丝虫病和疟疾持续维持消除标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群覆盖率达到85%,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完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建设,进一步夯实了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强化了卫生应急队伍建设,落实了卫生应急信息报告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及时率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明显提升。
(3)健康管理与健康教育。“健康江夏”战略初步实施,健康管理机制正在逐步形成。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和治疗率分别达到89.35%和80.1%以上(规范管理率87.97%)。全区孕产妇健康管理率达到99.11%以上,3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95%。
(4)卫生执法监督。对全区医疗机构监督覆盖率100%,放射防护、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监督覆盖率均达100%。饮用水监测覆盖全市,放射卫生检测、相关卫生产品检测、重点建设项目检测、雾霾监测重点推进。
3.居民健康状况。
(1)主要健康指标。全区平均期望寿命81.1岁;孕产妇死亡率15.01/10万,婴儿死亡率2.1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52‰,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23.43 %。
(2)人口变动趋势。出生率7.95,死亡率3.18,人口自然增长率-15.47%,呈现出低出生、低死亡、负增长的人口变动趋势。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各类影响居民健康的因素依然存在。
一是艾滋病、结核病等慢性传染病威胁持续存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新发传染病在我区发生,新发传染病与输入性传染病威胁将长期存在。二是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居民饮食结构发生变化,同时环境污染影响持续存在,使得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成为影响居民健康的首要因素。三是精神疾病,社会生活节奏不断加快,人们在生活、情感等方面的压力也不断加大,精神疾病的患病率呈上升趋势,针对精神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康复工作应引起高度重视。
2.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配置不尽合理。
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和社会保障体系的日益完善,居民医疗健康需求快速增长和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总量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我区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等指标与全市平均水平仍有明显差距,同时医院密度、卫生院、诊所覆盖率、药店覆盖率远低于其他城区,医院压力较大,诊所、药房覆盖率也严重不足。另一方面,医疗资源结构性配置不尽合理,存在综合医院发展快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发展较慢等问题,且康复、老年护理、儿童医疗等资源短缺,难以满足人们随着生活水平提高日益增强的医疗服务需求。
3.公共卫生服务资源配置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本次新冠疫情期间暴露了全国范围内公共卫生设施体系建设滞后、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和资源储备不足、应急防控能力亟需提高,并且江夏区当前公共卫生资源配置分散,整合机制不顺畅,创新服务机制不足,公卫医生的分层管理、分类管理目前仍是空白,无法在大预防格局中发挥力量。全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中公共卫生类别人才的人均占有量较低,公卫资源配置存在一定的缺口,距离满足“大健康”、“大预防”格局下的健康管理和疾病预防工作要求有较大差距,公共卫生投入机制尚需完善。各级医疗机构的公卫人员联动融合与协同合作机制不够完善,公共卫生人员的职能定位不清晰,对公卫职能的发挥有一定阻碍,慢性病和职业病防治等工作开展有待进一步提升。
4.人才队伍结构性失衡。
一是,人才总量不足,人才流失问题亟待解决。由于受编制、薪资、地理位置等因素的限制,部分医疗卫生人才扎根工作的意愿和归属感不强,人才“引进少、留不住”问题凸显,优质人才资源“往上走、往高走”趋势明显,无法满足医院快速发展需求。二是,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基层医疗机构中老龄化严重,后备力量空虚,青年人才断档严重。公立医院及专业机构中执业医师类别分布不均衡,紧缺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现象普遍存在。同时大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初、中、高比例不符合等级医院岗位设置要求,部分科室如放射、影像科专业人才缺失。三是,医院缺乏专家型学科带头人,高端医疗服务能力不足,学科优势、科研能力等弱项问题凸显,对医院未来学科的发展会起到一定的阻碍作用。
5.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防控工作存在短板。
抗击疫情过程中,基层作为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第一线,发挥了关键作用,但同时也暴露出基层应急能力存在的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相对薄弱,风险防控能力不足,基层风险排查和监测预警机制有效性不足;二是,应急物资保障能力不足。由于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不健全,物资储备社会参与程度低,应急物资的保障不到位。三是,医防协同存在不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定位不清晰,在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中无法发挥主导作用,疾控中心和医疗卫生机构协同机制尚不健全。
6.服务体系整体效率有待提高。
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理念尚未充分形成,基层医疗服务效率整体提升不明显。分级诊疗机制仍待完善,不同层级医疗机构的职能定位不够清晰,对分级诊疗引导作用不够,大中型医院资源被用于基础疾病诊疗,导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利用率低下,造成了资源浪费,也带来了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导致服务体系整体效率不高。
(四)面临的形势。
1.建设卫生健康事业成为社会共识。
《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围绕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两大核心,从政府、社会、个人(家庭)3个层面协同推进组织实施15项重大行动,健康中国持续深化,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已成为全社会重要的新时代共识。2020年初突发的新型冠状病毒给卫生健康事业,尤其是公共卫生与传染病防治领域带来严峻挑战,疫情牵动万民之心,突发疫情不仅展现出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性及其现存短板,更是给卫生健康事业建设提出更高要求,全社会将高度重视公共卫生体系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预防型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建设。
2.“健康江夏”发展目标为医卫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主方向。
本次新冠疫情期间所暴露的公共卫生设施体系建设滞后、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和资源储备不足、应急防控能力亟需提高、医院空间分布不均、基层医疗卫生设施服务水平较低等问题证明我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与实现健康江夏的发展目标还存在较大差距,必须加快医疗和公卫服务体系建设,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服务能力与我区发展目标相匹配。
3.疫情常态化背景下公共卫生事业防控压力较大。
随着中部崛起战略的不断加速,武汉市作为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及重要的科教文卫基地,其人口流动将更加迅速,我区作为武汉“1+6”城市发展战略中发展空间与潜力最大的地区,是武汉重点发展的南部门户,南部生态新城发展不断升级,我区人口净流入位居全市前列且人员交流将更加频繁,传染病疫情输入风险加大,新发和再发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潜在威胁不容忽视,这将使得我区传染病防控形势日趋严峻,对我区的传染病防控体系提出更高要求,各级医疗机构进一步的医防衔接亟待打通。
4.人口老龄化对卫生健康事业提出新挑战。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老年人康复护理、医疗保健、老年病、专科服务等健康保障需求日益增长,未来老年人疾病就医费用将快速增加。然而我国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仍未建立健全,老年病医院和老年康复护理、临终关怀机构明显不足。面对人口老龄化背景下老年人口医疗卫生服务利用快速增加的现实要求,如何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的功能,针对老年人特殊的、集中的需求,建设一些专业独立的老年医疗保健机构,实现“医养结合”,将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结构调整的艰巨任务。
5.信息技术与科技创新赋能健康发展。
互联网、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AI技术、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迅速,推动数字经济与医疗健康产业深度融合,智能化医疗产品逐渐得到普及应用,智慧医院、智慧病房等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新模式和新业态逐渐涌现。得益于信息技术的发展,疾病预防、检测、诊断和治疗模式正朝着个性化、精准化、智能化和远程化方向发展,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与公平性将大幅提高,数字经济正为医疗产业的变革和升级注入新动能,科技创新赋能健康行业已是大势所趋。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健康中国战略为统领,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推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推动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坚持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将健康融入各项政策,建立适应江夏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且功能结构更趋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实现医疗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需求导向、合理配置。
以群众健康需求和解决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价值理念为指导,以现有医疗卫生资源为基础,综合考虑人口总量、老龄化、城镇化以及生态环境、生活方式、疾病谱变化等因素,科学确定卫生资源总量,合理调整存量,科学配置增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2.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
强化政府规划引领与统筹,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发展健康产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卫生与健康服务需求。
3.坚持系统整合、协调发展。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加强行业监管,整合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统筹城乡、区域资源配置,加快医疗卫生资源的补短、补缺,构建科学有序的分级诊疗体系,加快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及薄弱环节建设。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中西医并重,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协同性,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和效率。
4.坚持优化布局、提升内涵。
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资源现状,均衡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提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公平公正。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以推进健康江夏建设为核心,整合资源、多元办医,促进总量适度增长,不断优化资源配置结构,合理布局医疗卫生资源,提升整体服务能力,构建平战结合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与江夏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城乡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布局合理、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的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与“幸福江夏”目标相匹配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为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奠定坚实的医疗卫生资源基础。力争到2025年,实现我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公共卫生保障能力、应急防控能力以及群众健康水平的显著提高。
2.具体目标。
2025年江夏区医疗卫生服务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
主 要 指 标 | 2025年 | 指标性质 |
常住人口(万人) | 115 | 指导性 |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6.5 | 指导性 |
其中:医院 | 5.65 | 指导性 |
公立医院 | 4.17 | 指导性 |
社会办医院 | 1.48 | 指导性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0.85 | 指导性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4.74 | 指导性 |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5.92 | 指导性 |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 0.83 | 指导性 |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 4 | 约束性 |
每千人口0-3岁婴幼儿托位数(个) | 4 | 约束性 |
医护比(1:X) | 1:1.25 | 指导性 |
床护比(1:X) | 1:0.7 | 指导性 |
区办综合性医院床位规模(张) | 500-1000 | 指导性 |
平均住院日(天) | 8 | 指导性 |
注:常住人口按照年均增长率与绝对增长额综合测算确定。
三、卫生资源配置
(一)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等。
1.公立医院功能定位与机构设置。
公立医院是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主体,应当坚持公益性质,充分发挥其在基本医疗服务、急危重症和疑难杂症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承担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医学科研等任务,承担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援外、国防卫生动员、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任务。其中:
综合医院是全区医疗业务技术指导中心,负责基本医疗及危重病人的抢救,接受街村两级卫生机构的转诊,承担街村两级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培训以及业务技术指导任务。“十四五”期间,区人民医院要争创三甲,并在我区形成区人民医院为龙头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内区人民医院完成住院部南楼及附属楼各一栋建设,建成后新增床位231张,同时完成传染病区、发热门诊改造、P2实验室改造升级项目与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完成负压病房建设及负压手术室改造项目。
“十四五”期间,我区将建成武汉云景山医院。该医院将依据三甲综合医院架构与建成中部乃至全国一流的康养医院的远景定位高标准建成,同时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平时设置1000张床位,用于医养结合;战时启用预留应急床位1000张,疫情时可以转换成隔离病房。
中医医院承担全区中医药(民族医药)预防保健、基本医疗等任务,接受街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转诊,承担中医药(民族医药)诊疗技术的挖掘整理和适宜技术推广、乡村中医药(民族医药)人员培训及业务指导等任务。“十四五”期间,区中医院在争创三级医院的过程中应坚持以满足社会和居民健康需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为基本原则,结合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统筹中医药资源,逐步形成以区中医院为骨干的中医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规划内区中医院完成整体迁建工作,同时改造发热门诊项目,建设面积700㎡的P2及P2+实验室并购置设备42台。
强化综合医院中医科设置,开展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市、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中医科设置,促进妇幼保健与中医药融合服务。推动优质中医药服务资源下沉,鼓励基层医疗机构中医科做出特色,开展“三堂一室”标准化建设。到 2025 年,实现 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综合服务区(国医堂),25%以上创建省级示范国医堂,100%社区卫生服务站、80%以上村卫生室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
精神卫生防治机构承担辖区内精神病人的门诊治疗,重性精神疾病急性住院治疗服务,开展大众心理健康咨询、健康教育以及重性精神疾病治疗管理和重点人群心理行为干预、控制等。规划期内在我区应形成以精神病专科医院主体、综合性医院精神科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为基础,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规划内实现区精神卫生中心整体搬迁,用地30亩,建筑面积达15000㎡。
皮肤病防治机构承担辖区内皮肤疾病、性病、麻风病预防、治疗、监测、康复,对皮肤病、性病、麻风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信息统计和技术指导。全区现有江夏区皮肤病防治所一所,规划内区皮防所将搬迁至区妇幼保健院,并建成防控大楼与门诊住院大楼。
血吸虫病防治机构负责钉螺调查和杀灭,血吸虫病的查治,负责对街、村两级卫生人员的培训、业务技术指导等。遵循血防工作实行防治分开的原则,全区现有血吸虫病防治所1所和血吸虫病治疗为主的专科医院1所。
此外,作为我区订单培养乡村医生的主要单位,规划内将完成区卫校整体搬迁,新址用地面积60亩,建筑面积25000㎡。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与机构设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所)等。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并受市(区)级卫生健康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鼓励引导城乡联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推动全区卫生一体化发展。
规划期内,计划开展基层医疗机构康养融合基地建设,对安山、金水卫生院进行改造扩建,每个医院建筑面积达10000㎡,同时对金港、乌龙泉、庙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建设,将其列入重点打造范围,按照二级医院标准打造基层医疗卫生中心。对纸坊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新建或改扩建,实现建筑面积达到20000㎡以上,实际开放床位不低于99张,将其打造为硬件设施齐备、服务能力较强、管理运行高效,成为具有引领示范作用且能达到社区医院或二级医院标准的标杆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时计划新建江夏区南部中心卫生院,建筑面积达10000㎡以上,建成后达到二级以上医院标准。同时,对6家卫生院进行发热门诊改造。
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村、社区范围内常住人口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日常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村卫生室由政府、集体或单位举办,经区行政审批局审批后设立。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可以由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运行。城市新建的住宅小区(功能区)按规定设置相应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划内,我区将按照十镇百村整体布局,对原有255个村卫生室整合为107个,同时对全区50个卫生室进行改造,每个村卫生室至少达150㎡。
学校医务室严格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要求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应设校医院,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普通中小学、寄宿制学校按学校规模设校医务室。其中,医务室建筑面积应大于40㎡,保健室建筑面积应大于15㎡,应具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基本设备;高校校医院或门诊部除具备基本医疗和急诊条件外,应具备新生入学体检或每年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所需的基本医疗设备。
此外,探索建立“厂医制”,加大健康企业建设力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卫生(保健)室;支持企业医院发展,将其纳入区域卫生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建设与管理,给予与政府举办公立医院同等的政策和待遇。
门诊部、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自身服务能力或本功能区居民健康需求,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门诊部、个体诊所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政策引导、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鼓励具有中高级职称的职业医师举办个体诊所;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诊所。
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功能定位与机构设置。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向辖区内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并承担相应管理工作的机构,主要开展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健康教育、妇幼保健、院前急救、血液供应、综合监督执法、食品安全风险监控等专业性卫生服务。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由政府举办,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急救中心(站)、血站(库)等,其中: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全区疾病预防控制的技术管理和指导中心,承担疾病预防和控制、计划免疫、卫生检验、健康管理、职业卫生体检、慢性病监测管理,水质、食品、环境等危害因素监测和相关业务技术指导与咨询等,负责传染病和各类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报告和应急处置,负责对街、村两级卫生人员的培训、业务指导等,完成疾控体系硬件建设。江夏区目前已有区疾控中心一个,规划期内我区计划重新选址新建江夏区公共应急指挥中心,其中包括区疾控中心、区应急指挥中心、健康促进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
妇幼保健及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承担本辖区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任务;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工作,同时承担对街、村两级的业务技术指导,指导基层医疗机构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综合协调与管理职责,完成妇幼体系硬件与信息平台建设。规划内江夏区妇幼保健院托育服务中心计划建设7个班、110个托位。
采供血机构负责临床用血的采集、贮存和供应管理工作。规划内计划在大桥、庙山、纸坊、藏龙岛地区设置街头集中采血点。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负责将急、危、重患者送达院内医疗急救机构救治前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和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以及与院内医疗急救机构的交接活动。规划内计划建立独立的120急救中心,以急救中心为龙头,依托10家街道卫生院、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覆盖全区的120急救站(其中改扩建6个、新建1个),形成辖区内院前急救网络,打造“12分钟”急救圈。
综合监督执法机构依法监督管理消毒产品、生活饮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等工作;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规划内需完成区卫生监督所装修项目,对原监督大队用房2000㎡进行维修改造。
4.社会办医院功能定位与机构设置。
社会办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社会办医院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可以提供高端特需服务,满足非基本医疗需求;可以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补充。到 2025年,要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放宽服务领域要求,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
(二)床位配置。
1.床位总量与结构调整。
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现有床位使用率以及医疗卫生发展的需要,到2025年末,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6.5张,其中,每千常住人口医院床位数5.65张,每千常住人口公立医院床位数控制在4.17张以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0.85张。
新增床位向中医类、儿科、精神科、康复护理、疗养、老年病等专科医院倾斜。总床位数中,中医类床位0.73~0.89张,儿科床位0.37~0.48张,精神科床位0.59张,康复护理床位0.59~0.74张。
按照每千常住人口1.48张为社会办医院预留床位规划空间,到2025年末,全区社会办医院床位数占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总量争取达到20%左右。按照医疗卫生设施均等化布局原则,根据全区人口数量结构、居民卫生服务需求及现有床位使用情况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2.单体规模。
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单个执业点)床位规模的不合理增长,区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以800张左右为宜,原则上不超过1000张。医疗机构开放床位数与核定床位数应当基本保持一致,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床位数的110%。专科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适当调整。承担有医养融合任务的机构,可适当增加康复、护理床位。区办公立综合医院床位使用率低于75%、平均住院日高于9天,原则上不再增加床位。
3.医院建设标准。
按照《综合医院建设标准》(2018修订版),综合医院床均占用建筑面积指标为110~115㎡,各类用房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按标准可根据地区和医院的实际需要调整。按照《中医医院建设标准》(2020修订版),中医医院床均占用建筑面积为100~110㎡。综合医院、中医医院的预防保健、科研教学、大型设备等单列项目、停车设施等用地面积、占用建筑面积按规定另行配置。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专科医院等,床均占用建筑面积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卫生人员配置。
到2025年,全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4.74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护士5.92人;医护比达到1:1.25,床护比达到1:0.7。
1.医疗机构。
(1)医院
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以居民卫生服务需求量和医师标准工作量为依据,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配置医生和护士的数量,合理确定医护人员比例。按照医院级别与功能任务的需要确定床位与人员配比,承担临床教学、带教实习、支援基层、援外医疗、应急救援、医学科研等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适当增加人员配置。未达到床护比1:0.7标准的,原则上不允许扩大床位规模。根据规划需要扩大规模的,须提前储备人才。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以上,乡镇卫生院人员按每千人服务人口1.4人配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按每千服务人口1人配置。初步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较为稳定的服务关系。到2025年,基本实现每万名居民有4名全科医生。乡村医生按照服务人口1%配置。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5名全科医生,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基本满足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专职妇幼保健人员。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应当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人员承担精神卫生防治任务。普通中小学和寄宿制学校医务室按不低于学生人数 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生人数不足600人的非寄宿制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者保健教师。
2.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各级各类公共卫生人才满足工作需要。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当根据当地服务人口、社会需求、交通状况、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以及承担的功能任务等,按照国家卫健委颁布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合理配备人员,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80%。
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按照常住人口1.50人/万人配置,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
专业精神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区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人员。到2025年,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按每10万常住人口配置4.5名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区精神病防治机构需配置专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负责精神卫生工作。
急救中心人员数量应当根据服务人口、年业务量等进行配备。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按照每万人1~1.3名急救医护人员配置。职业病防治机构、结核病防治机构、皮肤性病防治机构根据区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人员。采供血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数量应当根据《血站基本标准》,按照年采供血等业务量进行配备。
综合监督执法机构人员数量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到2025年,按0.7人/万人配置区监督执法人员数。
(四)医用设备配置。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严格按照《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甲类设备配置由省卫生健康委审核后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审定,公立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应当符合湖北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且满足配置标准,民营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实行备案制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机构购置和使用二手大型医用设备有关规定,严禁使用国家已公布淘汰的机型。到2025年,全区拟配置后64排CT、3D超声高清腔镜、超声消化内镜、胶囊内镜、达芬奇手术机器人、X线骨密度检测仪、医院检验生化设备、MRI系统、全自动FISH分析系统等大型设备。
全区二级以上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配备至少1台救护车,设置专门停放区域,配置洗消设施;分类(转运救护车、急救车、移动监护单元)标准化配齐急救设备、药品耗材、防护物资等;配置医疗急救增援车、应急物资保障车等。
合理配置和更新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检测设备、卫生应急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设备等,在公共场所、人员集中的办公场所安装AED设备。在固定采血屋配备标准化的必要测量工具、母婴设施、干预指导配置等,为群众提供最贴身的健康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配备设施与设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齐生化分析仪、DR、彩超等设备。乡镇卫生院配置移动医疗卫生服务车和车载医疗设备。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智能健康服务包,中小学校和企业卫生(保健)室逐步配备智能健康服务包。
(五)重点专科配置。
以解决临床实际问题为核心,以全区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大力加强各级临床和妇幼保健重点专科、学科建设。积极支持医院创建国家、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学科。以提升临床实际问题解决能力为导向,加快国内外、省内外最新医疗卫生科技成果的转化。紧抓光谷南大健康产业园加速建设的机遇,联合研发能力强的大型医药生产企业、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有机结合的联动机制和平台,促进基础研究、临床研究、产品和项目开发一体化运作,提高医疗卫生科技转化为临床实际生产力的能力。
合理设置医学重点学科和临床重点专科。一是,加强对临床专科建设发展的规划引导和支持,以发展优质医疗资源为目标,发挥其示范、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提高基层和区域的专科水平,逐步缓解地域、城乡、学科之间发展不平衡,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二是,注重中医临床专科的建设,强化中医药技术推广应用。三是,加强康复、精神、儿科等临床急需学科资源配置。完善重点专学科遴选机制,发挥学科优势,支持有实力、有潜力的专学科建设,力争形成重点专学科建设梯队。
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围绕常见疾病和健康问题,加快推进适宜卫生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
到2025年,全区建设市级临床重点专科7-8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3个;建设市级中医重点专科1-2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3-4个。
(六)信息资源配置。
以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作为医改的主要落足点,加强传染病预警预测、智慧医疗、互联网医院、惠民服务等工作内容与5G、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的结合,构建医防融合的智慧卫生服务体系。
完善医院信息化平台建设。支持区人民医院完成互联网医院申报评审工作,发挥智能化临床诊疗决策支持功能,确保医疗数据安全有效应用,加快推进微信公众号应用及推广,统一预约、分时段预约、实名制、门诊就诊流量展示,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医疗服务新模式。支持区中医院建设医院综合运营管理平台(HRP)、临床数据中心(CDR)、业务数据中心(ODR)、决策支持系统(BI),区中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达到4级书评,电子病历应用达到五级水平,医院信息化水平达到优秀三级甲等中医医院要求。
健全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与疫情大数据应用系统。加强全区公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以及部分社会办医院信息化建设,完善联防联控网络建设,推进全区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化建设工程。加强公共卫生疫情直报系统、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药品零售端、第三方监测机构等部门的大数据监测,形成多部门参与、多方协同的大数据网络,完成数据信息和收治工作两个闭环,推进全区“数字疾控”建设,实现疫情监控数据全口径、全覆盖、全要素、全流程。
加强互联网平台健康惠民服务。基于“互联互通”原则,构建区卫健系统信息化集成平台,区域内医疗机构实现HIS、LIS、PACS及电子病历系统的信息共享。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一体化建设,完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区中医院电子病历应用达到五级水平,为居民健康档案和医保支出情况提供更加透明、可信的信息来源,促进居民临床信息区域共享和医疗资源协同,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大力推进公共卫生服务领域的全面信息化,涉及疾病预防、健康知识普及、食品安全、市民健康服务等方面,以更好的保障居民的健康。
推进互联网远程医疗模式发展。在远程心电、远程放射的基础上推进远程超声业务的开展。充分利用远程医疗、智能诊断、移动支付等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完善预约挂号、智能导诊、检验检查结果查询、预约接种、慢病管理等配套服务,提升基层卫生服务功能和水平,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升诊断效率,减少问诊资源浪费,以更好、更方便地进行医疗服务。
到2025年,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得到显著发展,实现医疗卫生管理模式从粗放管理向现代化、精细化管理模式转变,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发展不平衡,安全体系不健全,资源共享程度不高等问题得到显著改善。
(七)应急资源配置。
为全面提升我区应对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能力,牢牢守住城市安全红线,应加快推进辖区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建设,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完善公共卫生安全防控体系。坚持党对公共卫生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领导,建设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多方协同的公共卫生社会治理体系;构建集中统一高效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制,压实各方责任,实现权责一致;优化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依托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建立健全生物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制度,提升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和预警的可靠性、及时性、前瞻性、高效性,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加强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增强基层防控和服务能力,抓住监测预警报告、形势分析研判、现场调查处置、检验检测等关键环节;建设定位明确、平战结合的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加强中西医协作机制,加强应急医疗救助能力储备,完善分层级、分区域的应急医疗救治网络。
提高公共卫生应急体系运行效率。优化平战结合工作方案,建立公共卫生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征用机制,同时建立应急状态下保障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保障危急重症患者、需要维持定期治疗患者以及孕产妇、儿童、老人等重点人群的基本医疗服务的机制;完善快速响应机制,完善信息报告奖惩机制,健全可疑病例讨论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面向临床医师和护理人员的流行病学、传染病等临床救治和风险警觉意识教育培训制度;完善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机制,建立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信息整合机制,加强基层疫情防控能力建设,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宣传。
提升公共卫生应急防控能力。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优化公共卫生设施布局和居民服务点设置,增强应急物资储备能力;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公共卫生应急机构专业队伍培养、考核、评价、流动、奖惩机制;加强公共卫生应急信息化建设,发展互联网医疗,加快5G、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公共卫生领域的应用。
到2025年,形成统一高效、响应迅速、科学精准、多方联动、以人为本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打造平战结合、专业化、高水平的综合型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协同综合、科学灵敏、高效可靠的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显著提升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疾病救治、科学研究、应急物资保障等能力。
四、规划实现路径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转变公立医院发展方式。
明确政府办医的范围和数量,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床位审批和建设标准,逐步实现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单纯的规模扩张向内涵建设转变。现有公立综合医院中,不符合设置规划要求的,原则上应转型为康复、老年、护理、精神、儿童等专科医疗机构。鼓励企业办公立医院改制。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规模,对于单体规模过大的公立医院,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压缩床位。提高公立医院效率。公立医院平均住院日高于同类医院平均水平20%、疑难重症比例及手术难度低于平均水平、床护比配置不达标、病床使用率低于95%的,不允许增加床位。
2.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和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3.改革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补短板”的要求,加快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打破“以药补医”利益格局,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激励机制。
4.巩固完善医疗保障制度。
完善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建立更加合理的医保付费机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引导医疗机构合理施治,有效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
5.完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
建立属地化、行业化管理体制。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有效分担医疗风险,进一步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完善“三调解一保险”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
(二)加强功能整合。
1.医防融合。
整合医疗和公共卫生资源,进一步明确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建立医疗与公共卫生机构间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培训和考核。制定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强化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职责。提高医疗机构绩效考核评价中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权重,完善与居民健康结果相挂钩的公共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激励机制。优化二级以上医院公共卫生科建设,提升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能力。探索建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队伍建设,拓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确保各项公共卫生任务落实到位。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中的作用,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依托相关科室,强化综合性医院(含中医院)及相关专科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防治合作。区中医院要设立“治未病”科室,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推动公共卫生资源向基层医疗集团下沉,紧紧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两大任务,以“夯实基础、提升能力,规范管理、提高效率”为目标,加强卫生应急基层基础和能力建设,开展全民自救互救素养教育,努力实现医疗卫生机构和急救机构人员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全覆盖。优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院、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和社区居民“四位一体”慢性病防治模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向社区居民提供“医防融合、全专结合、全程有序”的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
2.上下联动。
加快医共体、医联体建设,推进分级诊疗。建立不同级别医院之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续性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支持和引导患者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优先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开放专科号源,健全三级医院专家进驻基层机构开展诊疗和业务指导的工作机制。着力在财政补助、医疗收费、医保支付等方面进一步健全基层首诊引导机制,完善病人双向转诊机制,支持全科医生承接慢性病和康复期患者的管理和指导服务,发挥家庭医生的双“守门人”作用。完善家庭病床服务模式,增加康复护理病床,加强护理服务与社区服务的互动,大力发展康复、老年、长期护理、慢病管理、临终关怀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健全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开设或转型全科医学诊所,鼓励全科医生(家庭医生)开办全科医学诊所。到202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能力显著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全区65%以上的普通门诊量。
3.中西医并重。
坚持中西医并重,合理配置中医药资源。加快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与发展,不断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和其他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共同组成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强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设置,增强中医科室服务能力。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整合资源,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协同协作,提高重大疑难病、急危重症临床疗效。统筹用好中西医两方面资源,提升基层中西医综合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中的作用,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到2025年,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中医处方比例达到35%以上。中医医疗、保健、科研、教育、文化各领域得到全面发展,中医药标准化、信息化、产业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
4.医养结合。
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改革,通过创新服务模式、整合服务资源、拓展服务内涵、完善政策保障,建设一批不同层级、不同模式的医养结合机构。完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探索公建民营或民办公助医养结合机构的管办体制和运行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的能力,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推动开展远程服务和移动医疗,逐步丰富和完善服务内容及方式,做好上门巡诊等健康延伸服务。努力在全区构建覆盖城乡、规模适宜、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形成医疗、护理、康复、养老一体化的综合服务模式。
5.多元办医。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武汉市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方案》,激发医疗市场主体创新活力,进一步规范和简化医疗机构准入管理流程,消除社会力量办医在机构数量、等级、规模等方面的隐性壁垒,形成政府办医疗机构负责保基本、兜底线,社会办医重点供高端、促改革,基本和特需医疗相互补充、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竞争互补的良性发展格局,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整体效率。社会力量可以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的服务领域,也可以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所办医疗机构等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以合资合作的方式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满足群众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站)以及口腔疾病、老年病等诊疗机构。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
(三)保障经费投入。
1.落实政府卫生健康投入政策。
根据国家、省、市卫生健康投入政策规定,区政府应进一步明确公共卫生、基本医疗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立医院、非公立医院等各项财政补助范围、补助内容、补助责任等政策,支持建立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智慧健康信息化保障体系。同时切实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使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有效减轻,争取到2025年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下降到25%左右。
2.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方式。
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确定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同时兼顾供、需方,统筹硬、软件建设,探索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分配等多种方式,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支持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健康服务企业开展融资担保业务,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加大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投入。
3.坚持优先发展和保证基本卫生服务。
卫生经费安排要坚持优先发展和保证基本卫生服务,新增加的卫生投入应重点向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等重点领域倾斜,逐步提高上述领域卫生投入占财政卫生投入的比例。区财政应加大对相对贫困地区卫生事业的转移支付力度,对上述重点领域给予专项扶持。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健全医疗人才培养机制。
以卫生健康人口需求为导向,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注重感染科、公共卫生、妇幼健康、精神科、儿科、中医药以及卫生管理等人才的培养。构建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以“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推动完善毕业后医学教育体系。
健全人才培养培训管理制度。加强医教协同,完善医务人员终身医学教育制度。继续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以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健全在岗培训制度,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医学教育制度、专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全面实施培训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实施科技人才工程。通过发展领军人才、青年人才引进培养计划,实施基层卫生计生人才提质计划和疾病预防控制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改善医疗人力资源缺乏的现状。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以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开展有潜力的人才培养计划,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带头作用;培养以中青年骨干人才组成的中坚力量,通过定向培养、公开选拔、继续教育等多种方式建立多维度立体人才梯队;大力引进培养基层卫生人才,加强乡村医生人才培养,继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扩大全科医生队伍,提升岗位服务能力,提升基层公共卫生人才学历层次和能力水平;加强全区公共卫生重点专业(学科)人才培养,大力开发护理、中医、公共卫生、儿科、精神科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到2025年,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提升卫生健康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2.完善人才待遇保障制度。
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完善岗位设置管理,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比(原则上不低于80%),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健全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符合卫生人才特点的科学化、社会化评价机制,完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
落实人才薪酬保障制度。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以岗位职责和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人员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药卫生人才倾斜。
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并进行动态调整,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探索多种形式用人机制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五)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行动。
1.对接市级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共享平台。
以加快市区一体化平台建设和武汉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建设为立足点,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智能化基础建设。以疾病防控网络建设为重点,持续推进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公共卫生业务应用的智能化。以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为目标,加强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以电子病历、健康档案、医疗服务资源、公共卫生资源、市民卡信息为核心,构建“互联网+医疗健康”公共服务共享平台,为行政部门、第三方企业、市民提供数据及应用支撑。
2.推广基于互联网的在线医疗服务模式。
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优化医疗机构诊疗流程,开展移动支付、在线预约诊疗、医疗咨询和转诊等便捷服务。加快“智慧医院”建设,完善“智慧中医”、“智慧急救”体系、“智慧妇幼”和“智慧卫监”建设。加强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建设,以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为重点,促进分级诊疗措施的落实。整合医疗急救资源,推进急救APP建设,为患者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急救服务。建立“虚拟药房”,探索基于电子处方的审方配药服务模式。推进市民卡(社会保障卡)在医疗领域的应用,与居民健康卡管理系统集成共享,群众享受医疗服务实现一卡通达。
3.推广基于互联网的健康管理服务模式。
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分析等手段,以预防接种、慢性病防控为重点,推进互联网疾病预防控制管理模式。整合孕妇B超、分娩、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等信息,利用互联网公众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妇幼保健服务模式。加强可穿戴设备服务自助点建设,为群众提供健康监测、咨询评估、养生调理等高水平、个性化、便捷化服务。
4.大力发展“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
加强医疗机构与公共卫生机构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充分利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膳食消费、环境因素、流行病学因素、虫媒监测等数据,开展大数据分析和挖掘,加强对各种传染病、慢性病、肿瘤、心脑血管等疾病的智能监测和精准预测。加强对老年人慢性病、儿童健康管理、儿童预防接种、孕产妇健康监测、严重精神障碍分类干预的在线管理,及时推送疫苗接种预约、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内容流程、健康教育等便民服务信息。利用互联网新媒体手段,向公众提供传染病流行预警、传染病防控知识和营养健康等信息。推行“互联网+”传染病全流程管理模式。
5.加强卫生健康网络信息安全。
进一步加强健康医疗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开展区域卫生和医院信息标准符合性测试,构建健康医疗数字认证服务体系和身份识别管理系统,落实重要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加大网络数据安全,加强患者隐私保护。
五、规划管理与评估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域卫生规划是政府对卫生事业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要切实加强对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领导,将区域卫生规划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目标,建立问责制。要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对资源配置的刚性作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地,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人民健康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明确部门协作。
卫生健康、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推进区域卫生规划的落实。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发展改革部门将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相关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会同卫生健康、财政部门依据规划编制基本建设项目库,安排建设项目投资;财政部门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保障规划实施;国土规划部门依据规划保障医疗卫生机构用地需求;机构编制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统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快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三)严格规划实施。
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将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公立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无论何种资金渠道,都必须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严格管理。建立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备案和公示制度,合理控制公立医院单体规模,对严重超出规定床位数标准、未经批准开展项目建设、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或提高建设标准的公立医院,要进行通报批评,并暂停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等级评审等审批和财政资金安排。
(四)强化监督评价。
强化对规划实施的监督评价,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成立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定期对规划执行情况开展专题评估,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在评价过程中,要实行公开评议、公平竞争,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规范、管理和保障区域卫生规划的实施。区内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适时开展联合督查,推动规划落实,确保医疗卫生资源发展有序、配置合理、结构优化。
江夏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