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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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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三级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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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构信息 |
机构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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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门法定工作职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全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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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领导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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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姓名、职务职级、分管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全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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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财政公开 |
财政预、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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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第二十条(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鄂政办发〔2011〕62号):各级财政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意见》(财预〔2011〕27号)的有关要求,继续通过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平台和省直部门公众网等多种形式,对预算安排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三农”、保障性住房等涉及民生的重大财政专项支出的管理办法、分配因素和分配结果等向社会公开。各市县要根据省里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扩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范围,制定本地区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目录,并及时、准确、完整地公开本地区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目录所列示的专项资金项目。 |
全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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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
社会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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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
全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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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
人员聘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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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聘用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 |
全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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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工作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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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工作动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 |
全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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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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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 |
全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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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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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条)第二十条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 |
全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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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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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政府信息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信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二条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等方式内容。 |
全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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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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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第五十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二)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各级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还应当包括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统一格式,并适时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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