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

发布日期:2023-12-26 16:31   文章来源:江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武汉市江夏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我局于2017111日对你单位“东城明珠”项目存在的违法建设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夏土资规罚﹝2017﹞02001号),经市委巡查反馈该行政处罚幅度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经集体研究,决定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


联系人:黄晖

联系电话:027-87957626

联系地址:江夏区文化大道楚天大厦16



武汉市江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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