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调整局领导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22 09:13 文章来源: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将局领导分工调整如下:
张 浒:主持全面工作。
李 涛:分管办公室、权益与利用科、规划编制与管理科、土地利用中心、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自然资源权益中心;负责财务工作。
王 辉:分管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科、保护与确权科、征地事务中心、耕地保护和整治中心、政策法规研究中心、用地规划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设计服务中心;负责人事工作、信访工作。
杨 珺:主持建筑质量安全中心工作,协助主要领导分管建设工程管理科、建筑工程图审和消防服务中心、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城建项目策划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规划验收中心。
胡 俊:协助主要领导分管不动产登记中心(含政务窗口)。
陈海波:协助主要领导分管安全与验收科、矿产资源管理站;协助主要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肖 文:协助主要领导分管修复与监测科、综合服务中心、规划测绘研究院;协助分管办公室、财务工作。
局领导实行“AB角”工作制,其中李涛同志与肖文同志互为“AB角”;王辉同志与杨珺同志互为“AB角”;胡俊同志与陈海波同志互为“AB角”。
中共武汉市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5年6月16日
鄂公网安备 61011202000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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