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夏区分局领导班子分工
发布日期:2025-05-14 10:23 文章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夏区分局办公室韩飞,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务、政务全面工作。
饶太炎,三级调研员。分管组织人事科、污防科、综合执法大队、督查室、法规科。负责从严治党、基层党建、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全局政治理论学习;负责普法及法治建设、生态环境监管、行政执法、固体废物管理、全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环境应急、排污总量控制及考核、环境统计、“双公示”、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处置、生态环境信访积案化解、生态环境投诉现场处理、食品安全、质量强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及查控违等工作。
张仲银,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机关、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财务室、环境宣教与信息中心、车防站、工会、妇联、共青团、老干部、民兵、计划生育。负责机关党委及支部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治庸问责、行风评议、扫黑除恶、深化改革、文明创建、文化宣传、营商环境、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爱国卫生、信访、保密、档案、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油气回收、“红色物业”、结对共建、定点帮扶、绩效目标管理、人大政协议题案、政府实事办理等工作。
李宗泽,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开发科、监测站、生态站。负责环保科技、“四办”改革、工程项目、环境监测、协调河湖长制、生态环境保护、国家安全、街道和集镇村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水环境改善、饮用水源安全、“两型社会”建设、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与服务等工作。协助局长做好江夏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
戴斌,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分管大气办、辐危中心。负责空气质量改善、核与辐射安全、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土壤污染防治等工作。
鄂公网安备 61011202000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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