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夏区第一批普外河流划界成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0-08 17:01 文章来源:江夏区水务和湖泊局根据省市区关于普外河流划界工作的部署及《市水务局关于开展水利普查名录以外河流划界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按照《湖北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技术指南(试行)》标准,组织开展了第一批普外28条河流划界工作,经征求有关部门及街道意见,修改完善了28条河流划界成果,现将成果公示如下:
一、江夏区第一批普外河流对象
畈里河、湖泗港、南庄港、宁港、饶子庄港、四海湖港、山坡港、土地堂港、仙人湖河、张帽村港、油坊陈河、大咀海港、金水长河、三叉河、孟家畈河、盛家畈港、廖家桥港、枫树桥港、李马桥港、江家桥港、载甫河、熊朱咀港、孟家河、湖岭叶港、陈司河、东坝河、南宁港、幸福港(麦芽湖河)。
二、划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2、《湖北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
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18〕106号);
4、《湖北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技术指南(试行)》。
三、河道管理范围线划界标准
有堤防河段以背水侧护堤地边界线作为河道管理范围线,本次河道工程级别属于5级,护堤地宽度取值10m。
无堤防河段原则上以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与河岸相交线作为河道管理范围线。
四、划界成果
(详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及反馈意见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公众可通过信函方式向我局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黄颖 联系方式:87951897
武汉市江夏区水务和湖泊局
2021年10月8日
鄂公网安备 61011202000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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