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夏区F0106、F0107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局部用地规划用地性质调整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10-11 15:20 文章来源:江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促进江夏区社会福利设施均衡发展,弥补区域社会福利设施不足的情况,按照“总量平衡,布局均衡”的原则,我局拟启动江夏区F0106、F0107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用地规划用地性质调整工作,拟定的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为弥补F0106管理单元社会福利设施用地不足,在社会福利设施用地总量平衡的前提下,将F0107管理单元内部分社会福利设施用地等面积调整至F0106管理单元内;
2、结合大桥产业园的职住需求,将F0107管理单元上述社会福利设施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
3、将F0106管理单元上述部分商业用地调整为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控规调整意向方案详见下方示意图,现按照《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相关规定,就上述调整事项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1月9日(30日)
意见反映方式:有关单位或个人对上述调整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征求意见期间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
1.网上留言:数字武汉—规划国土在线(江夏区局)
2.联系电话:027-87950249,胡先生、陈先生
3.传真:027-87019626 (请注明“F0106、F107调规意见”字样)
江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