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关于《武汉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任务(省序号42,涉及修造船企业方面)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3-02-02 09:23   文章来源: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

一、反馈问题

全省长江干流现有合法修造船企业49家,还有一些无手续企业非法营业。这些企业普遍未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废气、废水等污染物直排,也没有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对长江生态和水质安全构成威胁。

二、整改目标

加强长江干流合法修造船企业环境执法工作,督促其按要求建设污染治理设施,落实危险废弃物管理要求,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依法查处长江干流无环保手续的修造船企业对符合条件要求的企业予以行政许可。

三、整改措施

1、对无证从事修造船的企业开展网格化、地毯式排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无盲区。对前期发现的问题,加快整改。

2、对曾经从事、目前未开展修造船业务的企业,开展现场检查。

3、按时、规范上报排查情况及整改方案。

四、整改完成情况

全省长江干流现有合法修造船企业49都不在江夏区内,2022我区科经局联合组织相关部门及沿江街道,对区内沿江开展网格化、地毯式的现场排查,对注册经营范围含有修船范围的26家企业也进行了排查,均发现有无手续非法经营修造船行为。

公示期:202322-2023215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1568003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

                20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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