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关于《武汉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任务(省序号42,涉及修造船企业方面)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3-02-02 09:23 文章来源: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一、反馈问题
全省长江干流现有合法修造船企业49家,还有一些无手续企业非法营业。这些企业普遍未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废气、废水等污染物直排,也没有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对长江生态和水质安全构成威胁。
二、整改目标
加强长江干流合法修造船企业环境执法工作,督促其按要求建设污染治理设施,落实危险废弃物管理要求,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依法查处长江干流无环保手续的修造船企业,对符合条件要求的企业予以行政许可。
三、整改措施
1、对无证从事修造船的企业开展网格化、地毯式排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无盲区。对前期发现的问题,加快整改。
2、对曾经从事、目前未开展修造船业务的企业,开展现场检查。
3、按时、规范上报排查情况及整改方案。
四、整改完成情况
全省长江干流现有合法修造船企业49家都不在江夏区内,2022年我区科经局联合组织相关部门及沿江街道,对区内沿江开展网格化、地毯式的现场排查,对注册经营范围含有修造船范围的26家企业也进行了排查,均未发现有无手续非法经营修造船行为。
公示期:2023年2月2日-2023年2月15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1568003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