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科技赋能 乡村振兴“区级特派员工作站认定”拟奖励资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05 10:07   文章来源:江夏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根据落实中共江夏区委、江夏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和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江夏区科技赋能乡村振兴项目补助实施细则(试行)》(夏科经(2023)12号),经审核,拟给予1家农业科技创新企业“区级特派员工作站认定”项目奖励资金30万元,现对拟奖励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125日至1211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并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我单位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科   联系电话:81568081

区科经局监察室         联系电话:81568248

附件:2023年科技赋能 乡村振兴“区级特派员工作站认定”奖励名单



江夏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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