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25年农村能源设施管护(太阳能路灯维修)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08-01 11:13 文章来源:江夏区农业农村局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加强农村照明路灯维护”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区农村太阳能路灯维护管理工作,最大化发挥财政资金投资效益,根据《江夏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夏财办文〔2025〕46号)、江夏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关于太阳能路灯维修造价预算(建厦造价字〔2023〕023号)、各街道农村太阳能路灯建设及使用情况的摸底申报数据,以及局党组2025年第8期会议纪要精神,确定维修数量4000盏(结合实际应修尽修),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项目名称
江夏区2025年农村能源设施管护(太阳能路灯维修)项目
二、资金来源
江夏区2025年农村能源设施管护项目预算200万元。
三、管护范围
全区13个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四、维修管护标准
更换已损坏零部件,更换零部件规格标准如下:
(一)灯头:LED灯60W,防水等级IP65;防水面为绿色;
(二)光伏板:单晶硅、100W;尺寸(670*910*30mm);
(三)电池:锂电池、40Ah;
(四)控制器:过充+过放+短路保护,光控+遥控功能,自带光控;
(五)支架:按原灯型配置换新;
(六)光控要求:6小时,阴雨天气蓄电池使用3—4天;
(七)更换设备均保证正常使用,并提供产品检验报告;
(八)灯杆倾斜的要扶正,基础底座不牢的要加固;清洁光伏板、清除遮挡光伏板面的树枝;
(九)每盏均有绿色维修铭牌(项目名称:江夏区2025年农村太阳能路灯维修管护项目,维管单位:江夏区农村能源办公室,维修时间:2025年,联系电话:027-87959796)。
五、建设期限
建设期6个月,2025年7月动工,12月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六、项目建设方式
太阳能路灯维修采取政府采购方式。
七、绩效指标
二级指标 |
支持内容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数量指标 |
太阳能利用 |
维修太阳能路灯 |
4000盏 |
质量指标 |
合格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2025年12月 | |
社会效益指标 |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
提高 | |
生态效益指标 |
改善生态环境 |
提高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受益农户满意度 |
≥90% |
八、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项目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项目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协调及管理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丽华,成员:张海先、徐盛文、熊小平、邹帆。
(二)加强项目监管和验收。每个维修项目村实施维修完成后,由施工单位申请、街道和村委会确定维修数量及维修质量(亮灯),并签字盖章确认。维修方每盏灯需留存维修前、维修中、维修后三张有地理位置信息的图片等资料;更换产生的废旧物品由维修承接方集中无害化处理并留存相关图片、清理现场。
项目完工后,及时开展验收工作。制定项目验收方案,成立由区能源办牵头,区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科、监察室、财务科为成员的验收小组;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小组依据第三方验收报告开展复核,形成项目验收结论。验收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丽华,成员:李征兵、柯贤佳、崔颖颖、熊小平。
(三)加强资金资产管理。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据实结算,确保资金按计划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并将太阳能路灯维修投入告知所在村委会,由村委会对维修路灯资产管理,街道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盖章。
(四)做好资料归档管理。项目验收后,及时收集、整理归档项目申请、实施、验收全过程资料(含实施过程照片资料、竣工验收报告、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村、街、区能源办各留一份存档。
公示期:2025年8月1日至8月7日(7天)。联系电话:027-87959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