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25年农村能源设施管护(太阳能路灯维修)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08-01 11:13   文章来源:江夏区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加强农村照明路灯维护”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区农村太阳能路灯维护管理工作,最大化发挥财政资金投资效益,根据《江夏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夏财办文〔202546号)、江夏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关于太阳能路灯维修造价预算(建厦造价字〔2023023号)、各街道农村太阳能路灯建设及使用情况的摸底申报数据,以及局党组2025年第8期会议纪要精神,确定维修数量4000盏(结合实际应修尽修),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项目名称

江夏区2025年农村能源设施管护(太阳能路灯维修)项目

二、资金来源

江夏区2025年农村能源设施管护项目预算200万元。

三、管护范围

全区13个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四、维修管护标准

更换已损坏零部件,更换零部件规格标准如下

(一)灯头:LED60W,防水等级IP65;防水面为绿色;

(二)光伏板:单晶硅、100W;尺寸(670*910*30mm);

(三)电池:锂电池、40Ah

(四)控制器:过充+过放+短路保护,光控+遥控功能,自带光控;

(五)支架:按原灯型配置换新;

(六)光控要求:6小时,阴雨天气蓄电池使用34天;

(七)更换设备均保证正常使用,并提供产品检验报告;

(八)灯杆倾斜的要扶正,基础底座不牢的要加固;清洁光伏板、清除遮挡光伏板面的树枝;

(九)每盏均有绿色维修铭牌(项目名称:江夏区2025年农村太阳能路灯维修管护项目,维管单位:江夏区农村能源办公室,维修时间:2025年,联系电话:027-87959796)。

五、建设期限

建设期6个月,20257月动工,12月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六、项目建设方式

太阳能路灯维修采取政府采购方式。

七、绩效指标

二级指标

支持内容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数量指标

太阳能利用

维修太阳能路灯

4000

质量指标


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202512

社会效益指标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提高

生态效益指标


改善生态环境

提高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益农户满意度

90%

八、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项目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项目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协调及管理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丽华,成员:张海先、徐盛文、熊小平、邹帆。

(二)加强项目监管和验收。每个维修项目村实施维修完成后,由施工单位申请、街道和村委会确定维修数量及维修质量(亮灯),并签字盖章确认。维修方每盏灯需留存维修前、维修中、维修后三张有地理位置信息的图片等资料;更换产生的废旧物品由维修承接方集中无害化处理并留存相关图片、清理现场

项目完工后,及时开展验收工作。制定项目验收方案,成立由区能源办牵头,区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科、监察室、财务科为成员的验收小组;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小组依据第三方验收报告开展复核,形成项目验收结论。验收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丽华,成员:李征兵、柯贤佳、崔颖颖、熊小平。

(三)加强资金资产管理。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据实结算,确保资金按计划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并将太阳能路灯维修投入告知所在村委会,由村委会对维修路灯资产管理,街道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盖章。

(四)做好资料归档管理。项目验收后,及时收集、整理归档项目申请、实施、验收全过程资料(含实施过程照片资料、竣工验收报告、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村、街、区能源办各留一份存档。

公示期:2025年8月1日至8月7日(7天)。联系电话:027-87959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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