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夏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六届区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8-01 14:20   文章来源:中共江夏区司法局党组

根据区委巡察统一部署,2024年7月至8月,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11月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不全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江夏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规范“第一议题”学习流程,设置交流研讨环节,班子成员将所学内容与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相结合,充分交流、发表意见。二是加强教育培训,积极宣传引导。举办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科级及以下干部、党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培训班等专题培训2场,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交流研讨3场。

2.关于普法宣传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更新法治文化公园普法内容,完成法治文化公园内34块普法宣传栏内容的更新换代。二是丰富线上普法宣传形式。对微信公众号“以案释法”内容建立15天动态更新机制,收集全区依法治区成员单位普法宣传视频,2024年宪法宣传周期间共展示视频作品7条。三是大力推动“八五”普法相关工作。制定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工作方案。四是稳步推进“法律六进”,大力拓宽普法宣传覆盖面,2024年“宪法宣传周”期间,全区各单位累计开展活动226场次,覆盖7万余人次。

3.关于法律顾问管理疏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纪律教育,规范律师个人信息公示制度。当律师退出村居法律服务时,及时督促律所更换调配律师的个人信息,便于法律服务的连续性。二是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村居工作人员和法律顾问的沟通力度,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村居法律顾问提供有力的工作支撑和保障。三是建立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管理考核机制,严格落实村(社区)直接联系、司法所具体监管、局律工科不定时抽检的三方考核机制,同时借助“法指针”小程序进行线上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法律服务机构执业人员年度考核,作为续聘的重要依据。

4.关于行政执法监督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2024年11月组织召开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座谈会,通报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听取各位义务监督员意见建议。二是强化个案监督办理。2024年全年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41件,下达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41份。三是规范开展案卷评查。2024年3月组织开展了全区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5.关于法治督察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细做实法治督察工作。2024年9月5日对《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察,12月5日对《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实地督察。二是充实法治督察工作力量。建立江夏区法治督察人才库,选聘具有专业性、代表性、多样性的优秀法律从业者充实法治督察队伍。

6.关于行政复议调解水平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分析行政复议调解结案率计算方式,重新计算我区复议案件结案率,2023年调解结案率35.98%,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二是在复议案件办理中主动询问当事人调解意愿,加强调解工作力度,提升调解结案率。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扛得不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局党组班子对分管科室、二级单位干部谈心谈话制度,2024年下半年落实谈心谈话25人次。二是进一步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申请,细化审批流程,加强干部出国(境)证件统一管理。三是核实退休干部未经审批在企业兼任股东的情况,已完成注销流程。

2.关于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题培训。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提升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二是建立工程项目管理台账,将电子备案函办理纳入关键流程节点,加强项目全过程监控与审核。三是强化监督审查,建立内部监督小组与外部专家评审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对项目全程动态监督。

3.关于未全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及决策流程,规范集体决策方式。二是完善监督机制,对决策过程与执行情况全程监督。三是定期检查“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4.关于财务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工程款支付审核流程,引入第三方造价审计,精准核算款项。二是严格依据税收政策核算税率,设立支付预警机制,对免税情况重点核查。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资金拨付资料要求,确定费用报销凭证合规合法。四是强化工会经费审查小组职能,定期审查经费收支与慰问品发放情况。五是严格公务用车费用报销手续,明确报销范围与流程,加强审核把关。

5.关于违规领取专项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部分整改,情况待区纪委核实。一是修改完善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补贴申报审核发放流程,印发《江夏区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补贴暂行办法》(夏司〔2024〕3号)文件。二是加大调解纠纷补贴的抽查督查力度。每月对上报的纠纷补贴案件采取不定期抽查,做好监督和跟踪管理,坚决杜绝违规情况发生。

6.关于频繁挤占专项经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全面自查。梳理每笔经费使用情况与用途,对涉及挤占经费的相关账目进行详细记录与整理,形成清晰的问题台账。二是完善预算编制流程,提高预算的科学性与精准性,明确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与标准,从源头上杜绝挤占现象。

7.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要求,修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确保用车流程标准化、透明化,做到用车有迹可循、合规合法。二是组织学习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和平台使用方法,设立监督岗位,定期检查用车记录与审批手续。三是严格按照采购办公务用车购买服务企业目录筛选租车公司,建立合作租车企业库,定期评估与更新,确保租车合规、价格合理。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查找补充纪实材料中缺少资料,完善《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表》信息,统一签字、盖章。二是专项整理干部人事档案,孟某某个人档案目录已更新、散材料已整理,黄某专审表已归档,其他干部个人档案目录已更新、散材料已整理,考察材料、专审表、任免审批表及时归档。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组会议管理。会前,严格落实会议通知、会议签到等程序,明确参会人员名单,确保只有正式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必要时,邀请非党组成员列席会议;会中,详细记录会议过程,特别是表决情况。二是完善《江夏区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非党组成员与党组成员的身份界限,确保只有正式党组成员才具有在党组会上的表决权。

3.关于党建活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江夏区司法局党员组织生活考勤制度》。将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等情况作为年底民主评议和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二是丰富活动形式。采用互动式、讨论式等多种形式开展党建活动,如观看红色电影、参观革命纪念馆等,增强党建活动的吸引力和趣味性。三是加强结对共建,积极协助共建社区星光社区开展文华星城小区业委会换届相关工作。四是明确标准,规范收缴党费,对2024年党费缴纳情况进行梳理,已对16名未按期缴纳党费的离退休党员进行催缴。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资金拨付未使用公务卡支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现有资金拨付流程,明确直付直达标准与项目范围。二是规范人员经费专户代发,选定人员经费代发专用银行,开设专户专项管理。

2.关于违规发放违纪违法人员工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追回违规发放违纪违法人员全部工资。二是进一步学习工资待遇发放的相关政策规定、规范工资计算流程,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关于基层党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仍然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员教育培训,举办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科级及以下干部、党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培训班。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组织生活落实的监督与指导。三是创新工作方法,深化“党建+”工作模式。

4.关于工会会费未按规定收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追回全部欠收工会会费2333元,并上缴至局工会委员会指定账户。二是规范会费核算,组织工会经审人员与工会干事重新核算会员会费标准,依据工资收入等明确缴费基数与比例,确保计算准确无误,因公益岗流动性较大,结合实际全局工会会员会费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中共江夏区司法局党组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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