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终止金口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收回特许经营权并实施临时接管事项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27 16:21 文章来源:江夏区司法局2013年11月18日,武汉江夏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经江夏区人民政府授权,代表江夏区人民政府与武汉方元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上海通用汽车武汉项目配套基础设施金口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武汉金方元水务有限公司系依约成立的项目公司,与武汉方元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责金口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和维护。因武汉方元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方元水务有限公司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根本违约,且未能按期完成违约事项的整改事宜,其已不具备持续经营污水处理厂的能力。基于此,根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区政府拟对终止金口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收回特许经营权并实施临时接管的事项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5年9月8日9时00分
二、听证会地点:江夏区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
三、听证机关: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
四、听证内容:终止金口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收回特许经营权并实施临时接管
五、听证参与人员
听证参与人员由听证人员和听证参加人组成。听证人员包括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听证参加人包括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政府方人员、第三人、证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代表,具体而言:
听证主持人:严亮
听证员:赵世军、李新华、吴敏、邓永春
书记员:施玲
(一)当事人:武汉方元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武汉方元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及《听证通知书》所要求的文件);
(二)当事人:武汉金方元水务有限公司代表、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武汉金方元水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及《听证通知书》所要求的文件);
(三)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须携带江夏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授权函件及有效身份证件);
(四)第三人:武汉江夏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武汉江夏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件);
(五)熟悉污水处理行业的专家学者或专业技术人员1名(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证明文件);
(六)熟悉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相关法律法规的法律工作者1名;
(七)江夏区人大代表1名(须携带区人大代表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八)江夏区政协委员1名(须携带区政协委员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
(九) 社会公众代表5名(由符合条件的公众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确定5名,随机选取工作在听证会前完成;若报名人少于5名,则全部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均为公众代表;若无公众代表报名,则听证会当天不再列席公众代表。公众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证明文件。)
六、公众代表报名条件
(一)在江夏区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
(二)居住在江夏区,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与武汉方元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方元水务有限公司无利害关系和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与该企业有劳动关系、交易往来、与企业经营者有亲属关系等),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四)熟悉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关注江夏区污水处理发展、环保安全事业的广大群众;
(五)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七、听证会须知
(一)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参加人员和旁听人员参加听证会时,应当遵守听证纪律,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发言或干扰听证程序的正常进行。对违反听证纪律的人员,听证主持人可以进行劝阻,不听劝阻的,可以责令其离场。
(三)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2日前,有意参加听证的公众代表或旁听人员应将填写好的《听证会参会申请表》(见附件)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送交至听证机关江夏区人民政府215号办公室(收件人:胡志强,联系电话 027-81568666)或发送至联系邮箱:jxqfyys@sina.com,超过规定时限则报名无效。听证机关将对符合资格的报名人员进行抽选。
(四)全体听证参与人员(包括经听证机关抽选确定的公众代表和旁听人员)均应按时到场参加听证会,并在参会当天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单位参会人员)。逾期到场或未到场参会的,即视为放弃参加听证的权利,听证会正常进行。无法核实身份或授权手续缺失的,不得以授权人及其代理人名义参会,越权代理行为无效。
八、回避权利
当事人有权对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申请回避,在听证会前于2025年8月30日下午17:00前向听证机关提出。
九、其他
本次听证会的具体相关事宜,请与听证机关联系。
联系人: 胡志强 联系电话: 027-81568666
联系邮箱: jxqfyys@sina.com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
特此公告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
2025年 8月 26日
附件:《听证会参会申请表》
附件:
听证会参会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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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类型 |
证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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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身份 |
▢公众代表 ▢旁听人员 (注:请在相应选项划“√”确认) | |||||||
通信地址 |
是否代表 单位参加 |
▢是 ▢否 | ||||||
工作单位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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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参会理由 | ||||||||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企业为营业执照复印件) | ||||||||
申请人签名(或盖单位公章) |
申请日期 |
年 月 日 |
说明:
1、本表仅供参加2025年 9 月 8 日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听证会使用;
2、自然人申请参会时,必须提供身份证件原件以供核对;
3、单位申请参会的,其参会人员还应在听证会开始前提交授权委托书。
附件: 听证会参会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