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D3HB202405180038号信访件办结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09-24 12:09 文章来源: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编号D3HB202405180038已办结,现将整改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D3HB202405180038反映内容为::1、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澎湖湾12墅旁边的汤逊湖被毁湖种菜;2、永旺商业占地还湖项目,没有实际做到还湖。
二、基本情况
1、江夏区大桥新区澎湖湾12墅靠近环汤逊湖路北约有6亩菜地,且因紧邻湖泊取水方便,附近居民在沿线开荒种菜的现象常有发生。现状此岸线沿线竖有“禁止种菜”的警示牌,但仍存在菜地。
2、关于永旺商业占地还湖项目,没有实际做到还湖的问题:武汉江夏永旺梦乐城•美联综合体项目涉及江夏区2013年度75批次分割地块和2020年度13批次分割地块,地块位于江夏区大桥产业园红旗村,面积合计245557.2㎡,为武汉首章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章公司”)于2021年3月通过土地招拍挂竞得,地块之间有规划市政道路,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土地供应前需满足必要的“通平”条件,由于地块及其中间的规划道路内现状有水塘,且与汤逊湖水体连通,具有贮水和调蓄功能,根据《武汉市水资源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城乡建设不得填堵具有调蓄、灌溉功能的塘堰、洼地、沟汉;确需填堵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工程或者非工程等量等效替代措施,经水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为了给后续建设和开发提供便利条件,满足必要的“通平”要求,同时保障区域调蓄容积不因工程建设而缩减,根据区政府相关意见,江夏经济开发区组织实施了大桥永旺地块湖边塘占补平衡项目。永旺地块占塘面积为71395㎡,补偿还塘区域位于文化大道东侧,其中地块一位于四环线北侧、面积为43255㎡,地块二位于四环线南侧、面积为24985㎡,补偿两个地块面积合计为68240㎡。
三、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反映问题属实。5月19日,大桥园区联合多部门就投诉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实,目前已基本掌握了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情况:
反映事项1:
“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澎湖湾12墅旁边的汤逊湖被毁湖种菜。”
调查核实情况:
属实。经现场调查核实,现场核实是由于环汤逊湖路北存在大面积空地且取水方便,经现场问询发现种菜的居民多为澎湖湾、新长江香榭湾、清江泓景等小区居民。
反映事项2:
“永旺商业占地还湖项目,没有实际做到还湖。”
调查核实情况:
属实。经调查核实,占补平衡项目实施范围为永旺地块(江夏区2013年度75批次分割地块、2020年度13批次分割地块及中部规划道路)建设占塘区域,对永旺地块湖边塘实施占塘与还补工程,其中还塘区位于文化大道东侧,根据施工图纸内容,需先将还塘区土方疏挖用于补偿水塘面积,并将还塘区土方全部运至永旺地块回填,然而工程进场后,发现首章公司已将永旺地块占塘区填完,导致占补平衡项目还塘区土方无处消纳,若土方另行外运至指定消纳场,将大幅增加工程造价,并超出初步设计批复费用。
四、整改办理情况
1、针对汤逊湖岸线种菜问题,大桥产业园立即安排第三方管护单位(武汉梁子湖水产集团)对违规菜地进行清理铲除。后续加强巡查监管,将该区域纳入日常重点巡查范围,发现种菜的情况及时劝阻,有复种的菜地及时清理。并组织相关社区在小区物业业主群内宣传湖边种菜会造成水土流失、水体污染等危害和湖泊保护的相关知识。
2、针对占补还湖项目,没有做到还湖的问题,对永旺项目弃土问题进行核实,完成弃土转运的工作。
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