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62)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15 10:36 文章来源:江夏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鄂环督专〔2022〕26号)、《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5年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计划〉的通知》(鄂环督〔2025〕3号)等文件要求和统一部署,涉及我区的省序号62任务整改措施已落实,目标已完成,省级验收已合格。现按要求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0年,长江经济带省份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长江干线及重要支流沿线化肥农药使用量要减少3%-5%。但湖北省有关部门未细化工作措施,既没有按要求分解减量目标,也没有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督促考核,工作推动主要靠减肥减药示范项目“以点带面”。督察发现,减肥减药示范项目覆盖面小,难以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甚至有示范户表示化肥农药用量并未减少,由于病虫害较多,2021年农药用量反而更多。根据统计部门数据,2020年全省化肥使用量为267.3万吨,比2015年减少近20%。这些数据虽然是村级上报的“全面统计”,但主要依靠“估算”。督察组在宜昌、荆州随机抽查4个村庄,均无法提供化肥用量统计原始台账,化肥使用量数据不能反映实际情况。
二、整改目标
持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化行动,力争到2025年全市化肥用量较2020年实现负增长。持续推进基层统计台账建设,建立化肥、农药使用量等指标基层统计原始统计凭证、统计台账,确保数出有据。
三、整改措施
1.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保障武汉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2.制定年度目标任务。分年度制定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方案,明确减量目标、技术措施、工作保障等,指导各相关区因地制宜细化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工作。
3.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化行动。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畜禽粪肥就近还田、秸秆肥料化还田、绿肥翻压还田等有机肥替代化肥措施,指导农民科学选肥用肥。加大侧深施肥、种肥同播、水肥一体化等先进施肥技术推广力度,力争到2025年全市化肥用量较2020年实现负增长。
4.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化行动。加强绿色防控,举办示范样板,推广健康栽培、农业防治、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十四五”末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5%。强化统防统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农机补贴、农技指导等方式扶持专业化服务组织发展壮大,推广高效植保器械与药剂,“十四五”末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5%以上。
5.加强农药化肥减量化工作考核。将农药化肥减量化工作考核纳入乡村振兴考核事项,进一步压实各相关区责任。
6.对化肥使用量数据立行立改。加强村级统计基础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7.对农业农村基础数据举一反三抓整改。加强历史台账整理,补齐原始资料,规范年报工作,确保数出有据。
8.建立长效机制标本兼治抓整改。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强化工作组织管理,加大督办检查力度,加强农村统计“双基”制度建设。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完成情况
江夏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和历次考察湖北武汉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强化理论学习,积极安排部署整改工作。2022年8月5日江夏区人民政府制定《江夏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夏办文[2022]8号),成立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区整改专班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委办、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区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协调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统筹推进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二)制定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江夏区每年制定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方案,明确减量技术措施、工作保障,成立技术指导小组,积极宣传推广水溶肥、商品有机肥、作物配方肥(专用肥)等新型肥料,在各街道推广秸秆还田、有机肥替代化肥、机械施肥、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等“三新”技术,全面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工作。据计年鉴反映,2024年全区化肥使用量(折纯量)为16822吨,较2020年下降1%,根据种植业数据,2024年全区农药使用量为171.5吨,较2020年下降5%。预计2025年全区化肥、农药使用量保持稳中有降,可完成整改目标。
(三)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化行动完成情况
1.开展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推广
(1)推进测土配方施肥。2022年至2024年间江夏区农业农村局在区域内广泛开展化肥减量工作。一是做好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性工作,根据《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NY/T 2911-2016),结合耕地面积、地形分布、农业发展现状、行政区划等,累计完成取土化验数量4095个,根据土壤数据编制施肥建议卡进行发放,2022年至2024每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二是开展科学施肥田间试验,结合本地作物种类、土壤类型、耕作制度等条件,因地制宜,采取2-3个技术模式,在金口、舒安、法泗、金水完成小麦、油菜、玉米、蔬菜肥料效应、中微量元素肥料、有机肥料和施肥方式等田间试验,为指导农户科学施肥积累了丰富的试验数据。
(2)指导科学施肥。每年春耕时节组织人员下乡开展技术服务,发放施肥建议卡,在江夏区政府网发布主要作物施肥指导意见。
(3)推进施肥方式转变。利用省、市级项目资金实施化肥减量项目,推广小麦(油菜、玉米)种肥同播、无人机施肥等机械施肥技术模式,推广水溶性肥料、缓控释肥料、微生物肥料等新型肥料,2022-2024年在各街道累计示范推广新型肥料44630亩,机械施肥43285亩。
(4)有机肥替代化肥。一是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在2022年至2024年间,分别完成秸秆还田示范面积39173亩、24000亩、28008亩。二是积极争取市级化肥减量化及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项目,围绕水稻、油菜等作物开展商品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基地建设,分别推广商品有机肥3400吨、3600吨、1100吨,有效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
2.开展示范区建设
依托新型经营主体、种植大户,每年在每个街道选择1-2个交通便利,视野开阔,便于查看展示的区域,开展化肥减量示范,推广科学施肥技术(如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作物专用肥替代传统复合肥、种肥同播等),以便进一步扩大宣传辐射作用,2022年以来累计建立化肥减量示范区33个(其中百亩示范区30个,千亩示范区3个),主要涉农街道每年都建设百亩以上示范区1个,全区每年建设千亩以上示范区1个。
3.开展农户施肥情况调查
一是开展农户调查,根据《全国农户施肥监测技术方案》,以街道为单位,统筹兼顾新型经营主体和分散农户,每个街道选择 15 户农户,依托信息化技术手段开展施肥情况调查,2022-2024年分别完成调查户数150户、170户、280户。二是构建施肥调查台账,安排专人审核数据、完成调查任务,及时将纸质版台账资料进行存档保存。三是做好数据审核上报,及时与省、市耕肥部门沟通,研判化肥使用量变化趋势,科学指导化肥减量增效,严格数据审核,按时上报调查数据至农户施肥情况调查系统。
4.开展宣传培训
一是开展技术培训,重点对肥料经销商、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以及农民开展培训工作,指导农民科学施肥,2022年以来组织开展培训会、现场观摩会20余场,培训800人次。二是开展指导服务,针对规模种植户、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土肥技术,根据土壤数据开发“江夏区测土配方施肥专家咨询服务系统”APP、小程序,并在日常技术服务过程中指导农户使用。三是进行媒体宣传,2022年以来累计在湖北日报、江夏融媒体、长江云等新闻媒体上开展化肥减量宣传9次。四是进行现场宣传,组织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广泛开展以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化肥合理使用方法为主要内容的技术培训,在区域内各农业服务中心和村委会、乡村主干道宣传醒目位置张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挂图》、宣传横幅、发放施肥手册、施肥建议卡等宣传资料。
(四)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化行动完成情况
指导农户科学用肥用药,2024年化肥使用实物量较2020年减少6351吨,2024年绿色防控覆盖率56.5%,2024年统防统治覆盖率46.7%。2022年以来建立病虫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区31个,设立病虫害监测点5个,定期开展大田普查和系统调查,落实病虫信息周报制与病虫突发灾情即时汇报制度。进一步提升重大病虫的监测预警能力、预测准确率。2022年以来,及时发布病虫预警信息40期次(每年8期以上),指导农户适时精准防治,避免盲目用药,达到整改要求。
(五)加强农药化肥减量化工作考核完成情况
我区将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在乡村振兴考核、粮食安全与耕地保护考核中设置考核分值,进一步压实各相关区责任,确保完成化肥农药减量目标。
(六)对化肥使用量数据立行立改完成情况
针对反馈问题,区统计局对照检查情况制定整改措施,扎实开展整改工作,达到整改要求。一是召开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验收工作推进会,通报区统计局验收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二是组织专班人员开展第二次全区街道整改验收工作,重点督导法泗街道,帮助街道和村级单位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七)对农业农村基础数据举一反三抓整改完成情况
加强历史台账整理,补齐原始资料,规范年报工作,确保数出有据,达到整改要求。一是街道先自查补齐上报报表,并将相关资料按年报和定报整理成册。二是优化街道农药化肥采集方法,根据街道和村级单位实际情况,全面调查农药化肥使用量折纯数据,并将计算过程和结果反馈给各村进行汇总,保持各村汇总数据和街道上报数据一致。
(八)建立长效机制标本兼治抓整改完成情况
区统计局持续开展常态化的整改抽查工作,加大督办检查力度,督促各村级单位严格执行农药化肥统计数据相关采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提高农业统计数据质量,达到整改要求。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5年12月15日—26日)内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刘哲良
联系电话:027-87953291
鄂公网安备 61011202000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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