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省序号16)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16 11:31 文章来源:江夏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一、反馈问题
针对磷石膏综合利用率问题(省序号16)
二、整改目标和措施
(一)整改目标:持续巩固磷石膏综合治理成效,防止问题反弹。
(二)整改措施:1、强化思想认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反思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典型案例通报指出的磷石膏利用问题,进一步筑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2、巩固成效。严格落实《湖北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做好源头把控,从严磷化工项目准入,防止出现类似问题。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特别是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的生态文明意识,使“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理念和自觉行动。
(二)坚决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落后产能,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环保产业,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智能化改造。加强环境监管力度,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零容忍”,推动其从“要我环保”向“我要环保”转变。
经排查,我区内无磷石膏生产企业,自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至今,江夏区未受理新磷石膏生产企业的相关审批手续。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5年12月16日至12月29日)内向江夏区经科局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李秋
联系电话:027-81568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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