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环境分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江夏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的请示》(夏环〔2021〕6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江夏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请你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含江夏经济开发区、梁子湖风景区管委会)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该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此复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 江夏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纲要2021-2025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