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6-12 00:18- 索引号: 010898635/2020-515998
- 发文机构:江夏区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夏政办〔2007〕2号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成文日期:2007年06月12日
- 发文日期:2007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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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精神,2007年春运工作从2007年2月3日开始,至3月14日结束,共计40天。据预测,2007年春运期间,全区旅客发送量将达到154.5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6%。为了认真做好2007年春运工作,满足广大旅客的出行需要,保障人民群众欢度新春佳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春运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春运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体现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各有关部门和交通运输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按照“以人为本、安全有序、方便快捷”的原则,全力以赴做好春运的各项组织工作。由于春运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切实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新华任组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周厚成、区交通局局长祝正平任副组长,区交通局副局长邹建国、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刘俊翔、区城管局(执法局)副局长廖启忠、区民政局副局长廖世义、区工商分局副局长后永河、区卫生局副局长阮仕柏、区旅游局副局长陈胜华、区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张贵云、纸坊火车站站长童春华 、区邮政局副局长黄立智、区电信分公司副经理黄启元、区供电公司副总经理赵洪波、区运管所所长陈平波、区地方海事处处长代传华、武汉市公交集团江夏分公司经理周西安、区运管所党总支副书记林功勋为成员的区2007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交通局办公,由林功勋兼任主任,负责全区春运的综合协调工作。各乡镇街、各有关部门和交通运输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运输机构,建立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制订春运工作方案和应对措施,及时协调处理春运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资、经费等,各乡镇街和各有关部门应重点予以保证,确保春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以客为主,科学安排运力
由于春运期间民工、学生、探亲、旅游者相互交织,形成客运高峰,交通运输供需矛盾比较突出,各有关部门和交通运输单位要在科学预测运量的基础上,根据旅客不同阶段的流量、流向,精心组织调度,科学安排运力,并预留备用运力,努力满足旅客出行需要。公路运输部门要在统筹安排正班车、加班车和包车的同时,组织旅游客车作为春运应急力量,妥善安排好清晨和夜间的客运服务;港航管理部门要安排好乡镇渡船,确保旅客及时渡运;公交部门要保证满足春运期间城镇居民出行需要。
交通部门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要统筹安排好国计民生的生产和生活物质运输,保障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的市场供应,保障重点企业生产正常运行。对节日期间集中到达的货物,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好突击疏运工作,尽可能减少旅客运输对货物运输的影响。
三、强化管理,确保春运安全
交通运输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春运工作的核心。各交通运输单位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春运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旅客和货物运输安全。春运开始前,要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检查,严把车、船安全状况关,严禁技术性能不合格的车、船参加春运,严禁非法改装车、农用车参加春运,遏制客运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春运期间要加强对运输设备的日常检查、保养和维修工作,确保车、船处于良好运行状态。要认真做好防寒、防冻、防滑工作,要特别加强道路客运、乡镇渡口、社会客运站点、铁路道口的安全管理,杜绝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
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运输企业的监管,督促其履行安全主体职责;加强对驾驶员、乘务员的宣传教育,使其自觉做到不超时、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消除事故隐患;对严重超载行为,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严厉打击和防范。公安、工商部门要密切配合交通运输单位做好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以下简称“三品”)乘坐车、船的宣传和查堵工作,将“三品”彻底堵在站外、车(船)下,杜绝燃爆事故的发生。
公安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运输沿线和车站、港口及周边地区的治安整顿,确保广大旅客的人身安全和交通工具的安全运行。坚决打击“车匪路霸”、“宰客兔子”和其他侵害旅客利益的非法活动,维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公安交管部门和公路部门要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的监护,增设道路警示标志、标线,准备必要的物质和器材,确保道路畅通。发生大雪、大雾等恶劣气候时,要按照规定启动应急预案,搞好应急保障,并尽快恢复交通。
四、优质服务,营造和谐春运
交通运输部门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牢固树立“人民交通为人民”的服务宗旨,把春运作为检验行业服务水平和展示自我精神面貌的良好时机,营造和谐春运氛围。要以车站和车为重点,以方便旅客出行为目标,开展以优质服务、安全运输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竞赛活动,提高春运服务质量。要及时发布运输信息,增加便民服务项目,搞好茶水、饮食供应,保持车(船)容、站貌整洁,改善旅客候车、候船环境。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运输正点率。一旦发生车次延误,要妥善处理各类纠纷,为旅客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
交通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春运车、船的管理,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坑、宰、甩、倒卖”旅客行为,未经交通运管部门许可的车、船一律不得投入春运。要坚决制止利用春运之机乱涨价、乱罚款、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的负担。要加强运输服务质量投诉处理和落实工作。公路、港航、铁路各级运输管理部门和客运站要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旅客和媒体的批评监督,做到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对查证属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齐抓共管,搞好协调配合
劳动保障部门要继续做好民工节前返乡探亲和节后返岗复工的组织工作,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组织好民工有序流动;民政部门要做好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城管执法、工商部门要清理进出口通道,清理占道的商业摊位;旅游部门要及时发布旅游景点信息,方便游客选择出行时间;卫生部门要加强对车站、码头和运输工具的卫生防疫工作,预防、控制传染疾病的发生和传播;供电、供水部门要确保车站、港口的水电供应;石油部门要确保春运车船的油料供应;电信、邮电部门要确保通讯畅通及电报、邮件、报刊、包裹的及时传递;新闻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开展以春运组织、运输安全、典型事例为重点的宣传报道工作,弘扬正气,批评不正之风,及时刊登和发布春运动态和车船安排等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参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春运工作的监督促进作用。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要切实关心春运第一线职工的生活,努力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使他们集中精力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
春运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街和各有关部门要对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提高春运工作的组织管理水平。各乡镇街和各有关部门的春运工作总结,应于春运结束后3日内送区2007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七年一月二十九日
鄂公网安备 61011202000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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