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申领失业保险金政策经办解答

发布日期:2023-11-30 15:47   文章来源:江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申领失业保险金需满足什么条件?

申领失业保险金需满足如下条件:

1)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无失业保险欠费;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业前所在单位已办理社保停保;

3)持有武汉市二代以上社会保障卡。


二、如何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途径如下:

1手机支付宝办理:登录手机支付宝(需已进行实名认证),搜索‘武汉人社’→选择‘武汉人社’→业务经办·失业人员新增,按照提示完整、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完成申领手续。

2)手机微信办理:登录手机微信(需已进行实名认证),点击“发现→小程序→搜索‘武汉人社’或‘武汉社保’→业务经办·失业人员新增”,按照提示完整、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完成申领手续。

(3)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选择“湖北省”→点击“一事联办”→选择“省级定标主题·申领失业保险金”,按照提示完整、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完成申领手续。


三、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


四、如何查询失业保险待遇核定信息

失业人员可以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武汉人社APP查询失业待遇核定情况,具体路径如下:

1、湖北政务服务网:失业人员需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个人登录→进入页面“特色服务”→点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选择武汉市及参保所在区、社保网上申报→进入“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失业保险待遇·失业待遇查询”即可查询失业保险待遇核定信息。

2、通过支付宝、微信:登录支付宝或微信,搜索“武汉人社”或“武汉社保”→查询打印·失业待遇信息查询”。


五、失业保险待遇具体有哪些?

1、失业保险金

发放标准:武汉市中心城区(含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为1809元/月,蔡甸区等新城区为1620元/月。

2、缴纳职工医保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

3、价格临时补贴

达到价补联动机制启动条件时,可享受价格临时补贴;

4、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请领取技能提升补贴(该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

5、死亡人员享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六、申领失业保险金应注意事项

1、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时无需提交任何资料。但如果用人单位办理停保时,填报原因不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情形,失业人员对此有异议,可以向经办机构提交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经办机构依据证明上的失业原因重新认定领取资格。

2、为确保失业保险基金成功为失业人员代缴职工医保费和大额医保费,失业人员应无医保欠费;若有多个医保账户的,失业人员应先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账户合并;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当月应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正常缴纳职工医保费,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当月不要申报缴纳职工医保费和大额医保费;失业人员应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次月,自行将医保关系转入灵活就业或单位户头参保缴费,以免影响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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