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对林地(草地、湿地)面积、林木株数、林木材积及木材蓄积量、大众普遍熟知的野生动植物种类等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司法鉴定的专门性问题,执法人员可以进行现场勘验,所形成的勘验检查笔录可以作为认定相关事实的证据。在现场勘验过程中,执法人员可以邀请有专门知识的人提供协助,出具专业意见,一并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