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10:22 文章来源:区统计局一、总体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张维录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春英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要求,切实落实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通过网站及其它媒体积极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通过江夏区政府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区统计局相关工作职能、机构设置以及单位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情况。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共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9件,其中1件依法予以公开,6件为重复申请,1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1件因申请提供公开出版物不予线上公开。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信息公开遵循“专人审核、专人发布、专人负责”的基本原则,认真筑牢信息审核纠错防线。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积极主动在江夏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38条,在“江夏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53条。
5.监督保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江夏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的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名称、内容描述均按照规定公开、报送,确保了信息公开内容更新及时、上传准确,归类与信息公开目录相一致,信息发布内容符合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均按规定时间办理。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共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9件,其中1件依法予以公开,6件为重复申请,1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1件因申请提供公开出版物不予线上公开。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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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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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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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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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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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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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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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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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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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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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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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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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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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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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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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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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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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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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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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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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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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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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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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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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和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强、及时性不够。下一步,我局将提高认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一是始终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丰富公开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三是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