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夏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2-18 15:15   文章来源:江夏区行政审批局

江夏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规定,综合区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江夏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贯彻落实主动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工作程序,积极主动公开各种政府信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制。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关于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联络机制》的通知,确定各区直部门和街道上报了联络人员名单。二是制定工作要点。在区政府办领导的指导协调下,充分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形成《关于江夏区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2021江夏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三是制发工作方案、召开推进会议。制发《江夏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实施方案》,召开江夏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会,全面推进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

2021年,我区政府门户网站全年独立用户数411328人,总浏览量 1388887余次。全年共公开发布各类信息3531余条,其中,政务公开目录2788条、政务动态742条、政务概况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坚持“一事一申请”制度,规范依申请流程,确保答复流程规范,严格按照程序公开。聘请第三方律师团队提供专业法律服务,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于江夏市民之家三楼A09窗口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窗,提供政务公开咨询、依申请收件等服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政府信息管理专人负责制,各部门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责任体系,培养政府信息公开专(兼)工作人员,按照“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严格把关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力度。

(四)平台建设方面

紧紧围绕“分级分类、问题导向、利企便民、开放创新、集约节约”的政府网站建设基本原则,全面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推进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按照市级要求完成区政府门户网站改造升级,整理网站各项参数,按要求完成报送工作。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江夏发布”“政务微博”每天发布政务信息发布先进典型等相关内容,在媒体平台积极互动交流,答复咨询和诉求。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区级考核指标,通过月度通报、季度检测、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内容准确。对照中央省市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认真落实整改,不断推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87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42

行政强制

                      40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68.57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

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6

2

0

0

2

0

16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 度办 理结

(一)予以公开

19

1

0

0

0

0

2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

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2

0

4

(三) 不予公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

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

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

1

0

0

0

0

5

(四) 无法提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20

0

0

0

0

0

12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6

2

0

0

2

0

16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5

0

5

3

13

0

0

0

3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江夏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积极成效,但与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和群众期望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主动公开的积极性不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都是严格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和考核指标来开展,上级要求公开什么信息,基层就只公开什么信息,考核指标没有要求公开的,基层就尽量不公开,为了公开而公开,没有真正和业务工作相结合,根据各单位实际、行业特点体现差异性的信息公开的少之又少。二是主动公开的内容不明确、不完整各试点领域责任部门梳理了各单位《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但从整体质量来看,各单位编制的目录存在公开事项不全面、公开内容不明确等问题,目录清单中根据单位自身职责确定的公开事项较少,公开内容表述过于笼统。三是公开质量缺乏实效性部分需要主动公开的事项信息发布不及时,成文时间与网上发布时间间隔超过规定的20个工作日,致使公众难以在第一时间了解相关政府工作情况,也造成了信息公开申请数量增加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思想培训,组织各部门学习《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断增强以人为本的政务公开理念,提高主动公开的积极性。二是继续完善各试点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对各单位编制目录清单的全面性进行审查,对内容不明确的要求明确具体。三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培训指导、检查抽查、考核监督等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落实责任,及时主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1年度,江夏区政府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共计0.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1年共办理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128件,截至目前,全区128 件代表建议已经全部办结并答复完毕,办复率、走访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共办理政协建议案3件、提案212件。目前3件建议案正按计划稳步推进,212件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答复完毕,满意率或基本满意率达到100%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在区政府办领导和局领导的指导协调下,充分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形成《关于江夏区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2021年江夏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经区政府办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后,按照《工作要点》落实相关工作。

(四)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21年我区共发布重大建设项目信息12条、公共资源配置信息1条、社会公益事业信息23条、教育领域信息16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信息37条、食品药品信息9条。


【 下载 】 【 打印 】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